第》。七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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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十九条 —。 本办法所称“老工!。伤人员”是指国【有、集?体企业?在工伤保险社—会统筹?管理以前确认为【工伤或?者,因工患职业病仍由】企业或者主》管部门支付工伤待遇!的在职工《伤人员、退休退养】工伤人员、工亡【人员的供养亲属不】包括与?厚企业解除》、终止了劳动—关系或终止了工【伤待遇关系的—工伤人员和已经【享受了一《次性:工伤保险待》遇、抚恤《待遇的工伤》人员、供养亲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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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本办法规定】的,时,效日期?超过10日的为自】然日.1《。0日以?下的为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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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四十》条 本办法自20!14年4月1—日,起施:行,20:。04:年4月1日省人民政!府公布?的湖南省实施(工伤!保险:条例:)办:法(湖?。南省人民政府令第】18:5号)同时废止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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