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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—附则
《
— 第三十九】条 本办》法所称“老》工伤人员”是指国】有、集体《企,业在:工伤保险社会统【筹管理以前确认为工!伤或者因工》患职业病仍由企业】。或者主管部门支【付工伤待《遇的在职《。工伤人员、退休退】养工伤人《。员、工亡人员的【供养亲属《不包括与厚企业解除!、,终止了劳动关系【或终止了工伤待遇】关,。系的工伤人员—和已:经享受了一次性工伤!保险待遇、抚—恤待遇的工》伤,人员、供养亲属【
! ,本办法规《定的时效《日期超过10日【。的为自然日.10】日,以下的为工作日
!。
《。 第四—十条 ? 本:办法:自2014年4【月1日起施行2【004年4月—1日省人民政—府,公布的湖南省实施】(工伤?保险条例)办法(】。湖南省?人,民政府令第》185号)》。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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