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】奖励与社会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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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:一条 符》合,法定生育《条件的?夫妻女方除享—受国家规定的产【假外增加产假六【十天男方享受护理】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!。、护理假视为出【勤
】。 第二十二条 ! 在国家提倡—一对夫妻生育一个】子女期间夫妻自愿终!。身只生育一个子【女的发给独生—子女父母光荣证继】续享:受下列?优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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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)从!领证之月起到—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!。发给五至《二十元的独生—子女保健费夫妻【双方均有工作—单位的由双方—工作单位各负担【一半;一方有工【作单位另一方—没,有工作?单位的由《有工作单位一—方的工作单位支【付夫妻双方均—无,工作单位的由户籍】。所在地乡《(镇)?人民政?。府或者街道办事处】支付所需费用由各】级计划生育经费分】。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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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】(二)农村集体经】济组织分配集体经】济收益、征地补【。偿费时对独生子【女家庭增加一人【份额;在《划分宅基《地、扶持生产、介绍!就,业等方面《对,独生子女家庭给予】照顾:
】 —(三:。。)有关部门》和单:位根据实际情况【对独生子《女入托、《入园:、就学、就医—。、就业以及》就业培训等方面【给予优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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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(四)《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!子女父母所在单【位或者?村(居)民委—员会规定《的其他奖励与优待】
! ,第二十三条 — 获得独生子女父】母光荣证的夫妻以及!。国家:提倡一对《夫妻生育一个子女】。期,间农村生育》两个女孩的夫妻达到!规定的?年龄时按照规定【享受相关奖励—。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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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计,划生育特困家庭【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!光荣证的夫妻—。独生子女《意,外伤残、死亡的【由人民政府按照规定!发给救助《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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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【民政:。府兴建的《养老机构在》接纳有子女的老人时!对独生子女》父母和?。农,村生:育两个女孩》的父母给予优—先优惠?
— 2015】年12月31日【前年:满三十五周岁—的女性、年满四十周!岁的男?性达到规定的—年龄时未生育—也未:收养:。子女的享受本条【第一款规《定的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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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》四条 ? 领取独生》子,女父母光荣证后依】法生育子女的自【子女:出生之?月,起,注销其独生子女父】母光荣证停止享受】相关奖励优待;【已领取的奖金独生子!女保健费《多分配的《。集体经济收益—、征地补偿费奖励】扶助:金政府和集体为其投!入的保险费不—需退还违法生育【子女的上述》费用应当退还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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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五【条, 实行《计划:。生育的育龄》夫妻免费享》受下列基本项—目的计划生育技术】。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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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)!发放避孕药具—和孕情环《情,监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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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!)放置、取出—宫内节育器及其技】术常规规定的各项】。医,学检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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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(三)输卵】(精)管结》扎术及其技术常规规!定的各项《医学检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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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【(四)人工终止妊】娠术及其技术常【规规定?的,各项:医学检查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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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(五)!计划生育手术—并发症的诊》断和治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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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, 前款所需经费农!村居民由各级财政核!拨的计?划生育?事,业费按比《例分担;城镇居民按!。规定在基本医疗保】险统:。。筹基金或者生育保】险基金中支付未参】加,社会:保险或者《不属于社会保险【基金支?付,项目的由所在单位】支付或者《在计:划生育事《业费中支付》。
— 第二十六条! 各级人民政府及!有关:部门对?农村实行《计划:生育的家庭》在开:展小额贷款》、项目开发、科技】扶持、?以工代赈、扶贫【助教:和社会救《。济等方面《给予:优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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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二十》七条 ? ,经县级以《上,。计划生?育手术并《发症鉴定专家组【鉴定属于计划生育】手术并发症的由县】级,以上人民政府计【。划,生育行政部》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!提供免费治疗—和特别扶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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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单位职工治疗—计划生育《。手术并发症住院期间!。以及实行计划—生育手术按规定【休假期间视为出勤没!有工作单位的由户籍!所,在,地乡(镇)人民【政府或者街》道办事?处给予适当照—顾,
! 第:二,十,八条 有下列【情形之一的由人【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!给予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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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 (一《)在计划生育工作】中取得显著成绩的】地方或?者单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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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】)贯彻执行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!、法规和政策成绩】。突出的工作》人,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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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(三)长期从】事计划生育手术【无事故的技术—人员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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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 (四)《在节育技术、避孕药!具以及?与计划生育》有关:的生殖保健技术的】科学研究方面有突】出贡献的《单位和个人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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