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。 《第二章 质》量管理 ! :    第七—条  ?(建设单位责任) ! ?     建【设单位应《当建立交《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!管理制?度按照?合同管理其他从【业单位的质》量安全行为 !     —第八条?  (从业单位和从!业人:员资质管理) !  《   从业单位【应当依法取得相【应等级的资质证【书在:资质等级许可范【围内承揽业》务  】   从业人员应】当依法取得相—应,的执业资格在执【业资格证书》许,可范围内《从,。事活动 】     第九条报!监程序) !     建设单位!。在取得施工许可【前应当向交通建设质!量安全监《督管:理机构提出》书,。面申请办理交—。通,建设工程质量安【全监督手续》提,交,下列材料《   】。  :    (一)【工程项目概况说明】书; —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二)工程】项目审批文件—; 【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 (三)工程】项目勘察、》设计、施工》。、监理?。等合同文《件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四)?。工,程项目?从业单位的资质证】明材:料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五)法律、法规!。。规定的?其他材料 【 :     交通建】设质量安全监督【管,。理机构?。。应当自收到申请【材料之日《。起,15:。日内对符合》。要求的工《程项目出具》质量安全监督通【知,书;对不符合—要求的工程》。。项目不予《。受理质量《安,全监督申请并书面】告知理由 【     【第十条  》(勘察、设计—要,求) ?  —  : 勘:察单位应当具备相应!。资质并对勘察成果负!责 【    设》计单位应当》依,照法:律法规、工》程,建,设强制性标准和勘察!成果文件《进行设计《提供符?合国:。家规定和合同—约定的设计文件【 —    第十—一条  (施工图把!关)  !   建设单位应】当,。按照国家规定组【织或委托不》低于设计《单,位相应资质的工【程设计咨询单位对】施工图设计文件【进,行审查 》   — , 建设单位应当将施!工图设计文件按照项!目管理隶属》关系报交通运输部】门审:批 》 :。    第十二条设!计服:务) ? , 《。    设计—单位应当提供下列设!计服务 》  》。。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(一)在》工程开工前向建设】、施工和监理—单位进行施工图【技术交底《; 《 : ,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二)!在项目实施过—。程,中按照合同在—施工:现场设立代表处或】者派驻设《计代表提《供设计后续服—务; 【 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三?)在工?程质量验收时对工程!。。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!求提:出评价意见 — 《     》第十三条设计变更)! ?  《   交通建—设,工程设计《。变更实行分级审批】未经审查批准的【设计变更不得实施】    ! 建设、《施工、监理》单位发现《设计文件有错误的】应当向设计单位提出!设计单位应当—及时处理 【。    — 第十?四条 ? (施?工单位责任) 【 《   ?  施工单位应【当按照设《计文件?和施工?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!自修改工程设—计不得偷《。。工减料 【 :    第》十五条  (—重点工程视频记录)! 《     对地】。质条件?、结构复杂的重点】部位或者返工可能造!成较大损失的工程】施工单位应》当,。采取:视频等信《息化手段记》录施工过程并建档】保,存 》。     第【十六:条  (施工单位】工序自检) —  —   施工》单位应?当在每道工序完成后!按照规?定进行自检未经自检!或者自检《不合格?的,不得报监理工程【。。师,签字:确认未经监》理工程?。师签字确认的施工】单位不得《进行下道工》序施:工 : :。  《。   第十》七条材料溯源) 】 《     从业【单位应当在》工程建?设中使用合格的建】筑材:料、施工设备、设】施及:建筑构配件 — ?    》。 建设?、施:。工单位?应当:将交通?建设工程《使用的建筑材—料的生产商、—销,售商、规格、数量、!价格等信息记录存】档在工程设计使用】年限内?保存 《 ?  :  : 第十八条》  :(施工和《监理单位人》员管理) 】  ? ,  施工单位不【得擅:自调整主要管理人】员和技术《人员:确需调整的应当【征得建设单位—同意且?不得降低《合,同规定的资格资历条!件,    ! 监理单位不得擅】。自调整监理人—员确需调整的应当征!得建:设单:位同意且不得降【低合同规定的资【格资历条件》 》     第十九】条  (《。监理单?位工序检验) 】 :     —监理人员对重要隐】蔽工程和《完工后无法检测【其,质量或者返》工,可能造成较大—损,失的工?程应当进《行旁:站;旁站《项目完?工后:监理工程《师应:当对旁?站的工序《进行检查《验收对不符》合工程质《量与:安全要求的》工序应当责令—施工单位《返工:  【。   第二十条  !(监:理费用保《障) 】。    建设单位】应当:按照国家有》关规定足《额计取监理费用【保证专?款专用 】。     第二【十一条  (试验检!测单位责任) 】 《  : , 试:验检测?单,位应当按照法律【法规和有关技术标】准和规?程进行试验检—测,出具真实的》试验检测数据和试】验,检测结论并对检【测结论?负责 《   — , ,第二十二条  (交!竣工检测《申请)? 》     建设单位!应当在交通建设工程!完工后向交通建【设质量安全》监,督管理机构申—请交工检测》未经检测或者检【测不合?格的不得组织—交,工,。验收 《   —  公路建设工程】交工验收之》日起2年后》3年内建设》单位应?当向有关部门—申请竣工验收交【通质量安全监督【管理机?。。构应当对《申请竣工《验收的工程》组织质量鉴定出具】质量鉴定报告 !。     水】运建设工程》交工验?收后建设《单位应?当,按照规定向有关【部门申请竣工验【收, 《 ,  :   第二十三条 ! (技术档》案管:理)  !   从业单位应当!与工程?进度同步建立—技术管?理档案及时、真实】。、完整地记录质量】安,全技:术控制情《况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