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【 质量管理
】
,
】第,七,条 (建设单位责!。任)
》
》 :建设单位应当建立】交通:建,设,工程质?量安全管理制—度按照合《同管理其他从业单】。位的质量安全行为
!
】 ,第八条 (从业单!位和从业人员—资质:管理)
《
:
【从业单位应当依法】取得相应《等级:的资质证《书在资?质等级许可范围内】承揽业务
】
从业】人员:应当依法《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!在,执业资格证书许可】范围内从事活动【
《
第九】条报:监程序)
—
?
建设单】位在取?得施工许《可前应当向》交通:建设质量《安全监督管理—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办!理交通建设工程【质,量安:全监督手续提交下】列材料
—
【 : (一)工程【。。项目概?况说明书;
!
? ? (》二)工?程项目审批文件;
!
! (三)工程!项,。目勘察、设计—。、施工?、监理等合同—文,件;
?
?
? (四!)工程项目从业单位!的资质证明材料;
!
【 (五)!法,律、法规规定—。的其他材料》
?
? 交》。通建设?质量安全监督管理】机构应当自收到申】请材料之日起1【5日内对符合要求的!工程项目出》具质量安全监督通】。知书;对不符—合要求?的工程项目》不予受理质》量安全监督申请并】。书,面告知理由
】
:
《 第十条《 (勘察、设计要!求)
?
,。
《 , 勘《察,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!质并对?勘察成?果负责
》
》 设计》。单位:应当:依照法律法》规、工程建设强制性!标,准和勘察成果文【件进行设计》提供:符合国?家规定和合同—约定的设《计文:。。件
》
: ? 第十一条 (】施工图把关)
!
》 建设单位—应当:按照国家规定组织】或委托不《低于设计单》位相应资质》的工程设《计咨询单位对施工图!设计文件进行审【查
:
【 建设单位应当将!施工图设计文件按照!项目管理隶属关系】报交通运输部门审】批
】 : 第十?二条设?计服务)
—
《 , 设计单位应】当提供?下列设计服务
!
! (?一,)在工?程,。开工前向建设、【施工和监理单—。位进行?。施工图?技,术交底?;
—
? —(二)在项》。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!同在施工现》场设立?代表:处或:者派驻设计代—表提供设计后续服务!;
! 》 (:三,)在工程质》量验收时《对工程质《量是否符《合设计要求提—出,评价意?见
》
》 第:。十三条?设计变更)
!
》 交通建设工程设】计变更实行》分,。级审批未经审—查批准?的设计变更不得【实施
—
建设】、施工、《监理单?位发现设计文—。件有错误的应当向】设计单位提出设【计单:。位,应当及?时处理
】
第十【四条 (施—工单位责任)
!
— 施工单位应当【按照设计《。。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!施工不得擅自修【改工程设计不得偷】工,减料
《
【 第十五《条, (重点工程视】频记录)
!
对地质】条件、结构复杂的】重点部?位或者返工可能造成!较大损失的工—。程,施工单位应当采取视!频,等信息化《手段记录施工过程】并建档?保存:
】 第十六条 (!。施工单位工序自【检,)
》
《 :施工:单位应?当在每道工序完【成后按照规定—。进行自检未》经自:检或:者自检?不合格的《不得报监理》工程师?。签字确?认未经监《理工程师《签字确认的施工【。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!序施工
》
【 第十?七条材料溯》源):
》
》。从,业单位?应当在工程建设中使!用合:格的建筑材》料、施?工设备、设施—及建筑构配件—
》
建—设、:施工单位应》当将交通《建设工程使用的建】筑材料的生产商【、销售商、规格【。、数:量、价格等信息记录!存,档在工程设》计使用年限》内保存
—
第十!八,条 (施工—和监理单位人员管理!)
》
施工单!位不得擅自调整【主要管理《人,员和技术人》员确需调整》。的应当征得建设单】位同意?且,不得降低合同规定的!资格资历条件
!
? 监理单【位不得擅自调整监理!人员确需调整的【应当征得建》设单位同《意且不得《降低合同规定—。的资格资历》条件
》。
》 第?十九条 》(监理单位工—序检验)
【。。
监】理人员对《重,要隐蔽工程和—完工后无法检测【其质:量,。或者返工可能造成较!大损失的工程应当】进行旁站;旁站项】目完工后《监理工程师应当对】旁站:。的工序进行检查【验收对不符合工程】质量与安全》要求的工序应当责】令施工单《位返工
【
: : 第二《十条 《(监:理费用保《障)
》
,
建设单!位应当?按,照国家?有,。关规定足额》计,。取,监理费用保》证专款?专用
?
》 第二十一】条, , (试验检测—单位责任)
【
》 试验》检测单位应当按【。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!术标准和规》程进行?试验检测出具—真实:的试验检测数据【和试:验检测结论》并对检测结论负责】
》
第二十二!条 (交竣工检测!申请)
《
— , 建设单位应【当在:交通建设《工程完工后向—交通建设质量安【全监督管《理机:构,申请交?工检测未经检—测或者检《测不:合格:的不得组织》交工验收
【。
》 :公路建?设工:程交工验收之日【起2年后3年内建】设单位?应当:向有关部《门申请竣工验收【交通质量安全—监督管理机构应【当对申请竣工验收】的工程组《织质量鉴定出—具质量?鉴定报告
》
!水运建设工程交工验!收后建设单》。位应当按照规定向有!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!
— 第二—十三条 《 (技术档案管理)!。
【 从《业单位应当与工程进!度同步建立技术管理!。档案及时、》真实、?完整地记录质—量,安全技术《控制情?况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