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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质量【管理
【
【第七条 (建设单!。位责任)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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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】设单位应当建立交通!建设工程《质量:安全管理制度按【照合同?。管理其他从业单位】的质量安全行—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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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八条 (从业单位!和从业?人员资质管理)【
】 从业《单位应当依法—。取得相?。应,等级的资质证书【。在资质等级》许可范围内承—揽业务?
— 从业人员应!当依法取《得,相应的执业资格在】执业资格证书—许可范?围内从?事活动
《。
!第九条报监》程序)
—
建】设单位在取得施【工许可前应当向交通!。建,设质量安全监—督管理机构提出书】面,申请办理交》通建设工程质量安】全监督?手,续提交下列材料
】
【 《。。 (一)工程项目!概况说明书;
】
— 《 (二)工程【。项目审?批文件;《
】。 —。(三)?工程项目勘察、【设计、施工》。、监理等《合同文件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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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四)工程】项目从业单位的资质!证明材料;
【
,。
,
,
!(五)法律、法规规!定的其他材料
!
交】通建:设质量?安,。全监督管理机构应】当,。自收到申请材—料之日起1》5日内对符》合要求?的工程项目出—具质:量,安,。全监督通知书;【。对不符合《要求:的,工程项目不予受【理质量?。安全监督申请并书面!告知理由
!
? 第十条 【(勘察、设计要求)!
,
《
勘察单】。位应当具备相应【资质并对勘察成【。果负责
—
《 , :设计单?位应当依照法—律法规、工程建【设,强制性标《准和:勘察成果《文件进行设计提供符!合国家规定和合同约!。定的设?计文件
! 《第十一条 —(施工图把关)【
《
建设单!位,。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!织或委托不低于设】计单位?相应资质的工程【设计咨?。询单位对施》工图设计文》件进行审《查
?
,
《 : 建设单位应当将】施工:图设计文件按照项】目管理隶《。属,关系报交通》运输部门审批
【
《
? 第十二条设【计服务)
!
设计【单位应当提》供下列?设计服?。务
?。
》 《 : (一?。)在工程开工前向建!设、施?工,和监理单位进行施工!图技术交底;—。
— 【 (二)在》项,。目实:施过程中按照合同】在施工?现场设立《代表处或者派驻设】计代表提供》设计后?续服务;
》
》 》 (三)在工】程质量验收》时对工程《质,量,是否符合《。。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!见
】 第十三—条设计变更)
】
】交通建设《工程设计变更实【。行分级审批》。未经审?查批准的设计变【更不得实施
!
? 建设、—施工、监理》单,位发现设计》文件有错误的—应当向设计单位提】出,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处!。理
—
第十四】条 (《施,工单位责任)
【
— 施工单位应】当按照设计》文件和施工》技术标准施》工不得擅自修改【工程设计不得—偷工:减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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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!条 (重点工程】视频记录)
—
】 对地质条件、结构!复杂的?重,点部位或者返工【可能造成较大—损失的工《程施工单位应当采取!视频等信息化手段记!。录施工过程并—建档保存
【
,
第十】六条 (施工单位!工序自检)
【。
施!工单位应《当在每?。道工序?完成后按照规定【进行自检未》经自检或者自检【不,合格:的不得报监理—工程师签《字,确认未经监理工【程师签字确》认的施工单位不得】进行:下道工?。序施工
【
《。 第十七条材料】溯源)
—
从】业单位应当在—工程建设中使用【合格的建筑材料、】施工设备、设施及】建筑构配《件
】 建设、施【工单位应《当将交?通建设?工程使用的》建筑材料的》生产商、销售—商、规格《、,数量、价格等信【息记录存《档在工程设计—使用年?限内保存
【
《 第十八条 】 (施?。工和监理单位人员管!理)
! 施工》单位不得擅自调整主!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!员确需调整的—应当征得建设单位】同意且不得降—低合同规定的资【格资:历条件
—。
— 监理单位不得擅自!调整监理人员确【需调整的《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同!意且不得降低合同规!定的资格资历条件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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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九条 (监理】单位工序检验)
】。。
《
《 监理人员对重要】隐蔽工?程和完工后无法检】测其质量《或者返工可能造成】较大损失的工程应】当进行旁站》;旁:站项目完工后监【理工程师《应当对旁站的—工序进行检》查验收对不符合工程!质量与安全要求的】工序应?当责令施工单位【返,工,
《
第二十!条 (监理费用】保障)
【
》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!国家有关规定足额计!取监理费用保证专款!专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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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—。十一条 (试验检!测单位责任)—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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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验检】测单位应当按照法律!法规和有关技术【标准和规程》进行试验检测出【。具,真,实,的试验检《测,数据和试验检测结】论,并对检测《结论:负,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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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!条 (交》竣工检测申》请)
》。
【建设单位应当在交】通建设工《程完工后向交通建设!质,量安:全监督管理机—构申请交工检测【未经检测或》。。者检测不合格的【不得组织交工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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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公路建设!工程交工验》收之日?起2年?后3年内建设单【位应当向有关部【门申请竣工》。验收交通质量安全】监,督管理机构应当【对申:。请竣工验收》的工程?。。组织质量鉴定出具质!量鉴定报告》
】 , 水运建设工程交工!验,收后建设单位应当】按照规定向有关部】门申请竣工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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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《二十三条 (技术!。档案管理)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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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从业单位应当【与,工,程进度同步》建,立技术管理档案【及时、真实、完整】地记录质《量安全技术控制【。情况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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