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一章 总 则—
! ?第一:条
《
— 为了加强【交通建设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!理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建?筑法、中华》人民共和《国安全生产法—、中:华人民共和国—公路法国务院建【。设工程质《量,管理:条例和建设工程安】全,生产管理条例—等法律?、行政法规结合本省!。实际制定《本条例
! ?。 ,第二条
!。
—在本省行《政区域内从》事交通建设工程的新!建、:改建、扩建、—大中修等活动以及】实施交通建设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】管理应当遵守—本条例?法律、行政》法,规另有?规定的从其》。规定
! 第三》条
—
《 ?交通建设工程质【量安全监督管理【应当遵循科学—、客观、公开、公】正的原则
》
》 ? 第四条 》
—
县级以】上人:民政府应当》加强对交《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!监督管理工作的【。领导督促有关部【门依法履行质量【安全监督管理职【责
:
—。 县《级以上?人民政府交通运【输部门主管交通【建设工程质量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】交通建设质量安全】监督管?理机构负《责具体实《施工作
《
— 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住房和城—乡建设、安全生产监!。督管理等相关—部,门在各自《。职责:范围内做好交通建】设,。工程质量安全监【督管理?的相关工作
【
第!五条:
【
从业单】位和:从业人员应当遵【守相关法律、法【规和交?通建设?工,程强制性标准的规】定依法承担相应的】质量安全《责任保证交通—建设:工程质?量安全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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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【。。条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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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—何单位和个人对【危害交通建》设工程质量安全【的行为都有》权检:举和投诉交通运【。输部门?和,交通建设质量安全】监,督管理机构应—当依法及时》处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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