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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,三章 录《用计划与招》考公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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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,。一条 招录机【关,根据职位《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!提出:招考的?职位、名额和报考资!格条件拟定和—申报:录,用计划
】
第十【。二条 省级机关】及其直属机构的录】用计划由省级机【关向省公务员主管部!门申报由省公务员】。主管部门审定—
》
《 第十三条》。。 市(州》)级:以下机关录》用计划的申》。报程序和《。审批权限《按如下?规,定,。办理
【
!(一)?县(市?。、区)?公务员主管部—门对:本级:所属部门《及本:县(市、区)—所辖乡(镇)的公】务员录?用计划进行初审【后综合编制上报【市(州)《公务员主《管部门?审核;
—
? (!二)市(州)—。公务员?。主管:部门对本级所—属部门和本市(【州):所辖县(市、—区)的公务员录【用计划进行审—核后综合编制—本,市(州)公务员录】用计划并上报—省公:务员主管《。部门审批;
】
】 (三)市【。(州)公务员主管部!门根据省公务员主管!部门审批确定的【本市(州)公—务员录用计划—分别下?。达给本级所属部门】和本市(州)所辖】县(市、区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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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】条 : 申:报公务员录用计划应!载明如下事项
!
,
! (一)《。招录机关名称、【编制数、实》有公务员数、空编数!和,拟录:用人数;
】。
,
拟录用职!位名:称、职位所需人【数、职位类》别及:职位资格条件—
,
《
? 第十五》条 省公务员主管!部门依?据有:关法律、法规、规】章和政策制定招考工!。作方案
! ? 市(州)公—务员主管《部门经?授权组织本》辖区公务员录用时】其招考工作方案应当!报经省?公务员主管部门【审核同?意
《
第十!六条 公》务员主管《部门依据招考工作】方案制?定招考公告统一向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】应当载明以》下内容
】
, — (一)招—录,机关、招考》职位、名额、—职位类别和报—。。考资格条件;
【
! (》二)报名方式方法、!时间:和地点;
】
: — (三)报考需】要提交的《申请材料《;
】 , 》 (四?)考试科目、—时间和地《点;
【。
,。 《 (五)其他!须知事项《
:
】招考公告一经—发布各级公务员主管!部门:和各招考单位不【得对公告内容自行】变动:确需变动的须经省公!务员主?管部门批准并在公告!相同范?围内予以公告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