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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医疗】事故的处理》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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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九条 发【生医疗事故或—事件当事的医—务人员应立即向本】医疗单位的科室负责!人报告科室负责人】。应随即?向本单位负责—人报告需要》抢救的医疗单位【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!进行救治并做好病案!记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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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村医!生、个?体开业的医务人【员发生医疗事—故或事?件应立即向当地的卫!。生行政部门报—告
! 第十《条 发《生医疗事故或—事件的医疗单位应】指派专人妥善保【管各:种有关的原》始资料严《禁涂改、伪》造、隐匿、》销毁需要查阅—原件的经医疗单位】领导同意后就—地,。查阅进行医疗—技,。术鉴定时医疗单【。位负责提供必要【的原:始资:料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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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因输液、输血、【注射、服药等—引起不良后果的要】对现场实物暂封【。存,保留以备检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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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第十一条 医疗!事故:或,。事,件发:生后医?疗单:位应首先进行调查】、处:理、:并报告上级卫—。生行:政部门应在查清事】实、:分清责任、充—分,协,商的:基础上求《得妥善?解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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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【及到几个医疗单位】的医疗事故或事【件由其共同的—上级卫生行政部【门负责处理》乡村医生、个—体开业的医务人员发!生的医疗事故或事】件由当地卫生—行政部?门,组织调查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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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十二—条 为准确判断病!员死亡原因提供医】学技术鉴定和司法】裁决的证据在有【条件的地方必须进】行尸检?尸,检应在死亡》后四十八小》时以内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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尸】检费用一般》由医疗单位》。支,付尸检的运送费、】保管费的支付—视鉴定结果而—定若最?终,鉴定为?医疗事故由》医疗单位支》付;不属医疗事【故,的由:死者家?。属或所在单位支【付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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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三—条 各级》医,疗单位均《应成立医疗》事故处理小》组负责对医疗事故】或事件的《调查取证核对—事,。实作出处理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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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病员及其《家属和医疗单位对】医疗事故《或事件的确》认和处理《有,争议:时可提请当地医疗】事故:技术鉴?定委:员,会鉴定并由》当地卫生行》政部门处理对医疗事!。故技术鉴定委员会】所作的结《论不服的可在接【到,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!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!技术鉴定委员会申】请重新鉴定对卫【生行:。政部门所作的处理】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!书之日起《十五:日内向上一》级卫生行政部—门申请复议也可向人!。民法院起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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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四》条 : 建立健全医—疗事故报告制度凡发!生医疗?事故的都要填写【湖北省?医疗事故呈报表一】级,医疗事故《。要报:省卫生厅《;二级医疗事—故要:报地区(含市—、,州下同)卫》生局:;三级医《疗事故报县(含县级!市、市辖区下同【)卫:生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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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!定期对医疗事故进】行统计、分析—县,卫生局每季》向地区卫生局—综合报告《一次地区卫》生局每半年向—省卫生厅综合报【告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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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事】故,呈报表由省卫—。生厅统一制》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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