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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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—条 ?为了规?范水:路交通活动促进水】路交通事业》。。发展建设武汉长【江中游?航,。运中心和《综合交通运输枢【。纽服务经济社会发】展根据有关法律、行!政法规结合本—省实际制定本—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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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条 本—条例适用于》本,省行政区域》内,水路交通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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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!条例所?称水路交《通活动包括》水路交通发展—规划航道建》设、养护与保护港】口建设与经营水路运!。输水上交通》安全与环境保护【和其:他相关管《理等活动《。
】。 第三条》 水路交通—事业应当遵循—科学:规划:、综:合利用、生态环【保、安全畅通、便民!利民: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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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条 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应【当根:据本地实际将水【路交通事业纳入【国民经济和社会【发,展规划鼓励、—引导:和支持水路交通【基础设施建》设促进航《运、港口、》产业、城市互动形】成现代综合交通运输!体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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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五条 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】主管本行政》区域内的水》路交通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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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交—通,运输主管部门—所属的港航管—理、地方《海事、船舶检验【机构(?以下统称水路交通管!理机:构):。具体负责本》行政区域内的—水路交?通工作?对水路交通》活动:。依法:。实施监?督管理?
! 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其他有—。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!府按照各自》职,责做:好水路交通管—理的相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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