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【 管:理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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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四条? ,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!主,管失业保险工作履行!下列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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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,(一)贯《彻并组?织实施失《业保险法《律、法规和规—章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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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《)指导?。社会:保险经办机》构和就业服务—机构开展《失业保险《和,。促进:再就业工作;
】
】(三)依法对失业】保险基金《。的收支、管理—和运营实施》监督:检查
】 ,。。 第三十—五条 社会保【险经办机构》。承办失业保险—的具体工作履—行下列职《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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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一):负责承办与失业保】险有关的登记—、审核?等方面的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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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)负》责失:业人员的调查和统计!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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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三)按照规定!负责失?业保险基金的管【理;
】 ? (四)开具失业】人员:在指定?银行:领取失?业保险金和》。其他补助金的—单证;
【
(五】)为失业人员—提供免费《咨询:服务:;
》
(六)!国家和省规定由其】履行的其他职—责
【 : 第三十六条【 :地方税务机关在失】业,保险工作中履行下列!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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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? (一)依法【征收失业保险—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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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依【法对缴费单位—、缴费个人缴纳【。失业保险费》的情况?进行检查;
!
? ?(三)依照规定将】有关缴费情况反【馈给社会《保险:经办机构并做—。好相应的衔接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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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第,三十七条 —财政部门在失业保险!工作中履行下—列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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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?),依法对?。。失业保险基金的【收支情况进行管理和!监,督;
《
(!二)审核失业—保险基金预》算、决算《;
》
? (《三)负责失业保【险基金财《政专户的管理;
】
!(四)负责》失业保险《基金或调剂金不敷使!用时:的补:贴
》
—第三十?八条 审》计部门依法对失【业保险基金收—支,。情,况进行审计履—行审计?。监督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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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十—九条 社会保险经!办机构的人员—。、业:。务工作所需》经费全额《。。纳入预算由财—政部门按时足额拨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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