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三章? 价格鉴证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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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
】第十三条 —委托人办理》刑事案件以及—行政执法《案件需要进行价格鉴!证的应当委》托具有?相,应资质的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价格—主管部门所》属的价格鉴证机【构进:行价格?鉴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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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民事诉讼【案件、行政诉讼案件!。、仲裁案件中—的涉案财物》价格鉴证当事人【对价格鉴证机构协】商一致的《委托人?应当:按照当事人的—协商意见确定价格鉴!。证机构;协》商不一致的委—托人应?当采:用随机?。选择的方法确定【价格:鉴证机构《本条例第六条—规定的?价格鉴证机构均有被!委托人随机选择的同!等权:利
【。 第十四条】。 涉案财物价格】鉴证:应当按照下列程序】进行
》
! :(一)?委托:人委托;
!
【 ,。 (二)价格—鉴证机构受理;
!
《。 ?。 , (》三)价格鉴证机构对!涉案:财物调查、勘—验、测?算、论?证;
?
【 (【四)价格鉴证—机构出具《价,格鉴证结《论书;
》
:
【 (五)—送,达
! 第十五条— , 委托人委托价格】鉴,证,应当如实、全面提供!有,关情况?和资料出具价格鉴证!委托书?并加盖委托》人单位公章
!
价格】鉴证委托书应当【包括下列内容
】
:
,
》 (》一)委托人》的名:称和地址;
—
《
— (二)—价格鉴证《的理由和要求—;
【 》 (《三,)涉案财物的来【源、名称、状况、】数量等有《关情况?。;
【 】(,四)价格鉴证—的,。基准日?;
?
:
— (》五)其他《有关资料或》者需:。要说:明,的情况
—
【。第十六条 —价,格鉴证机《构收到价格鉴—证委托?书后对价《格鉴证委托书的内】容有疑问《或者:有异议以及认为【。委托人提《供的资?料不全的有权要【求委托人予》以补充?、说明
《
】 价格?鉴证:机构:应,当在收?到价格鉴证委托书之!日起5日内决定是】否受:理,决定:受理的?应当与委托人约定鉴!证期限并向委—托人:出具受理通知—;不:受理的应《当以书面形》式说明?理由
》
? 第十七【条, 有下列情形之】。一的价格《鉴证机构不予—受,。理
】 【(一)鉴证事项【超越本鉴证机构鉴】证范:围;:
》
】 (二)委》托人已经向其他【价格鉴证《机构委托;
【
,
:
— , (?三,)委托人不予配合】、隐瞒或者拒绝提】。供相:关资料;
!
!(四)涉案财物已】经灭失、委》托人又无法》。提供详?。实资料
! ? 第十八条 【价,格鉴证?机构接受《委托后应当指—定,两名以上《价格鉴证人员承办;!必,要时价格《鉴证机构可以聘请具!有相应资格的专【业人员参与价格鉴证!
【 , 价格《鉴证人员在》价格鉴证活动中【可以凭价格鉴证【机构: 的介绍信和本人】执业:资格证书查阅与价格!鉴证有关的》账目、文件等资【料向与委托事项有】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!
— 委托—人应当协《助价格鉴《证人员进行》与委托事项有关的】调,查取证活动
!
第十九!条 价格鉴证机构!因,鉴证需要《留存:涉案财物时应当【征得委托人同意并】办理交接手续—对留存的涉案—财物价?格鉴:证机构应当妥善保管!。鉴证结?。束后应当及》时返还
》
:
—第二十条《 价格《鉴,证机构应当根据涉】案财物在价格—鉴证基准日的重置】价,格、新旧程度、【质量:状况、性能、—技术参数以及预期获!利能力等《因素按照下列方法对!涉案财物价格进行】价格鉴证
】
,
》 ? (一?)属于政府》定价的按照》政府定价计算;
!
— ? , (二)》属于政府指导价的】以政府指导价的基】准价:为基础参照》当地实际价格水平计!算;
! : , (三—)属于市《场调节价的参照当】。时、当地《同类财物的市—。场中等价格计算
!
— 国家对计价标准!和计算方法另有【规定的从其规定
】
?
,
: , 第二十》一,条 : 对已经灭失或【者,形态已经《发生改变的涉案财】物价格鉴证机构可】以根据委托人—认,。定或:者有关当事》人共同认可的—证据材料比照价【。格鉴:证基准日同类实【物,形态的?价格水?平进行价《格鉴证
】
第二【十二条 《 特殊涉案》财物的?价格鉴证需要—依法进行技术—鉴定、?品质:检验的价格鉴—证机构应当先—。。委托具有法定资【质的机构及专—业技术人员》作出技术、品质鉴定!再,根据其提供的—。鉴定意见《作出价?格鉴证结论》
【 第《二十三条 价格鉴!证机:构应当在价格鉴【证协议约定的—期限内向委》托人出具价格鉴证结!论书
】 价格鉴证】。结论书?应当载明下》列内:容
—
, : , ? (一)委托人】、价格?鉴证机构的名—称和地址《;
》。
? — (二)价格鉴【。证的目的、内容【、范围?。和基准日;》
,
—。 ? 《(三)价格鉴证的】依据、方法和—过程;
—
— (四)】价格:。鉴证结论《。;
:
?。
《 (五】),价格鉴证《结论:的,。复核申请《期,限;
?
! (六)【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!。;
》。
【 (《七)价格鉴》证结论书出》具日期及价格鉴【证人员签名
【
:
价【格,鉴证结论书应—当由价格鉴证机【构,负责人签名》并加盖价格》鉴证:机构印章《
《
第二十!四条 ? 委托人《对价格鉴证结论有】。异议的可以在约定】期限内要《。求原价格鉴证机构进!行重:新鉴证也可》以直接委托省—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!主管部门所属的【价格鉴证机构进【行复核裁定
【。
— 涉案财物—当事人对价格鉴【证结论有异议的可】以依:法向委托人申—请重新鉴证》或者复核《裁定:
》
《 价格鉴证机构重】新鉴证的应当另行】指派价格鉴》证,人员进行鉴》证
?
第!二十五条 涉【。案,财物当事人对—价格鉴证结》。论有异议申》请重新鉴证或者【复核裁定《提出证据证明存【。在下: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!。应予准许《
》
!(一)价格》鉴证人员不具备【相应执业资格—;
—
【 (二)价格鉴证!程序严重《违法;
】
?。 ,。 (—三)价格《。鉴证依据明》显不足;
【
! (四)价—格鉴证结论显失公】。。平
—
: 第二》十,六条 委托人【认为有?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!在收到价格鉴—证结论?书之日?起10?日内要求原价—格鉴证机构》补充鉴证
】
同【一案:。件,有新的涉案财—物;
】 : 新的影响价格鉴!证结论?的其他因素;
【
】 鉴证?。有遗漏
【
,
, 当事人认】为有前款情形—也可以自收到价格】鉴证结论书》。副本之?日,起5日内向》委,托,人提出补充鉴证或】者复核裁定;—委托人应当根据【当事人的请求在【5日内要求价—格鉴证机构补充鉴证!或者复核裁定
】
,
【第二十七《条 价格鉴证机构!应当自收到》重新:鉴证:、补充鉴证或者复】核裁定申请之—日起7日内作出重新!鉴证、补充鉴证【或者复?核裁定结《论并送?达委:托人价格《鉴证:期限法律法》规另有规定或者【委托与被委托双方】。另有约定的从其【规定或者《约,定
》
第二十!八条 价》格鉴证机构应当建立!健全档案管》理制:度妥善保管》。价格鉴证中形成的】有关资料《价格鉴证档案资料】。的保管期限不—得,少于:十年
《
— 第二十九—条 刑《事案件?和行政执《法,案件中的涉案财【物价格鉴证费用【由财政部门全—额,列入预算;》不得:向当事人收取价格鉴!证,费用
】 ? 其:他案件?中的涉案《财物价格鉴》证费用按照国—家和:省规:定的标?准收取?所收费用全额上【缴同级财政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!
》
: 价格鉴证【。机构:对实:行,司法援?助的案?件,涉案财物价格—鉴证应?当免:收鉴证费用和复【核裁:定费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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