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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三章 价】格鉴证程《。序 ? : ?     》第十三条  —委,托人办理刑事案件】以及行?。政,执法案件需要进行价!格鉴证的应当委托具!有相应资质的县级以!。上人民?政府价格主管部【。门所属的价格鉴证】机构进行价格鉴证 !     !。民事诉讼案件、行政!诉讼:案件、?仲裁案件中的涉【案财物?价格:鉴,证当事?人对价格鉴》证机构协商一致【的委:。托,人应当?按照当事人的协商意!。见确定价格鉴证机构!;协商不一致—的委托人应当—采用随?机选择的方》。法确定价格鉴—证机:构本条例第六条规】定的:价格鉴证《机构均有《被委托人随机选择的!同等权?利 ?     】第十四条《  涉案财物价格鉴!证应当?。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!   【  :    (一)委】托人委托; 【。 《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二—)价格鉴证机构受】理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三《)价格鉴证机—。构,对涉案?财物调查、勘—验、测算《、论证; ! 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(四)价格鉴】证,机构出具价格鉴【证结论书; 【 ?  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《五)送达 》 ,。     第!十,五,条  委《托人委托价格鉴【证应当如实》、全面提供》有关情况和》资,料出具价格鉴—。证委托书《并加盖委托人单位】。公章 ? ? ,     》价格鉴证委托书应】当包括下《列内容 《 ?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一)委托人】的,名,。称和地址; — :。 :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二)价格—鉴证的理《由和要求《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三)涉案》。财物的来源、名称、!状况、?数量等有关》情况; 《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四【)价格鉴证的基准】日; —。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:(五)其他有关资料!或者需要说明的【情况 【     》第十六条  —价格:鉴证:机构:收到价格鉴证—委托书后对》价格鉴证委托书的内!容有疑?问,或者有?异议以及认为委【托人提供的资料【不全:的有权要求》委托人予以补充、】说明 《 ?     价格鉴证!机构应当在收到价】格鉴证委托》。书之日起5日内决】定是否?。受理决定《受理:的应当?与委托人约》定鉴证?期限并向委托人【出具受?理通知;《不受理的应当以书】。面形式说明理由【 :  》   第十》七条  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价《。。格鉴证?机,。构不予受理 ! 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: (一?)鉴证事项超越本】鉴证机构鉴证范围;!    !  :   (二》)委托人已经向其】他价格鉴证机构委托!; : 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:(三)?委托人不予配合、隐!瞒或者拒《。绝提:供相关资料; ! ,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四)—涉案财物已经灭失、!委托人又无法提供】。详实资?料 》。   《  :第十八条  价格鉴!证机构接《受委托后应》当指:定两:。名以上价格鉴证人】员承办?;必要时价》格鉴证机构可—以聘请具有》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!参与:价格鉴?证 —     》价格:鉴证人员在价—格,鉴证活动中可以凭价!。格鉴证机构 的【。介绍信和《本人执?业资格证书查—阅与价格《。鉴证有关的账目、文!件等资料向》与委托事项有关【的单位和《个人调?查 —   ?  委?托人应当协助价格】。鉴,证人员进行与委托事!项有关的调》查取证活动 —   【  :第十九条  —价格鉴证机构因鉴】证需要?留存涉案财物—时应:当征得委《托,人同意并办理交接手!续对留存的涉案财物!价格鉴证机》构,应,当妥善保《。管鉴证结束后应当】及时返还 —  》   第二十条 】 价格鉴《。证机构应当根据涉案!。财物在价格》鉴证基准日的—重置价格、新旧程度!、质量?状况、性能、技【术参:数以及预《期获:利能力?等因素?。按照下列方法对【涉案财物价格进行】价格鉴证 》 ?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一)属于政】府定价的《按照政府《定价计算; 】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)属于政府》指,导价的以政府指导】价的基准价为基【础,参照当地《实际价?格水平计算; 【 : 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 (三)》属于:市场调节价的参【照当时、当地—同类财物的市场中】等价格计算 【     国!家对计价《标准和计算方—法,另有规定的从其【。规定 【  :   ?第二十?一条  对已经【。。灭失或者形态—已,经发生改《变的涉案财物价【。格鉴证机构可以根】据委托人《。。。认定或者有关当事】人共同认可的—证,据材料比《照价格?鉴证:基准日?同类实物形》态的:价格水平进行价格鉴!证 —     》第二十?二条  特殊涉案】财物的价格鉴证【需要依法进行技【术,鉴,定、品质《检验的价格鉴证机】构,应当先委托具—有法定资质的—机,。构及:专,业技术人《员作出技术、—品质鉴定再根据其】提供的鉴《定意见作出价格【鉴证结论 】  ?   第二十三条】  价格《鉴证机构应当—在价格鉴证协—议约定的《期限内向委托人出具!。价格鉴证结论书【 》 ,   ? ,价格鉴证结论书【应当载明下》列内容 !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—一):委托人、价》格鉴:证机构的名称和地】址;:    !。    《。 ,(二)价格鉴证的】目的、内容、范围和!基准日?; 《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三)价—。。格鉴证?的,依据、方《法和过程; 【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四)价格《。鉴证结论;》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五】)价格鉴证》结论的复核》申请期限;》 : , : 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六》)其他需要》说明的情《况; — :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七【),价格鉴证结论书【出,具日期及价格—鉴证人?员签名 《   【  价格鉴》证结论书应当—由价:格,鉴证机构负》。责人签名《并加盖价《格,鉴证机构《印,章 》    》 第二十四条—  委?托人对价格鉴—证结:论有:异议的可以在约定】。期限内要《求原价格鉴》证机构进行重新鉴】证也可以直》接委:托省级以《上人民政府价格【主管部门所属—的价格鉴证机—构进行复核裁定 !     涉!案财物当《事人对价《格鉴证结论有异议】。的可以依法向委托】。人申请重新鉴证或者!复核裁定 【 , ,。   ?。  价格《鉴证机构重新—鉴证的应当另行指】派,价格鉴证人员进行】鉴,证  】   ?第二十五条》  涉?案财:物当事人对价格鉴证!结论有异议申请【重新鉴证或者—复核裁定提出证据】。证明:存在下列情形之一】的委托人应予准许】 :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(一)价格—鉴证人员不具—备相应执《业资格; — ?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二—)价格鉴证程序严重!违法; 《 ,     】。    (三—)价格鉴证》依据明显不足—; 【    《 ,   (四》)价格鉴证结论显失!公,平 —。。   ?。  第二十六—条  委托人认为】有下列?情,形,之一的可以》在收到价格鉴证【结论书之日起—1,0日内要《求原价格《鉴证机构补》充鉴证 》     】同一案件有新的涉】案财物?; 【    新的影响】价格鉴证结论的其他!因素; 》 :   《  鉴证有遗—。漏 ?。     当!事人认为有前款【情形也可以自收到价!格鉴证结论书副本之!日起5日内向—委托人?提出:补充:鉴证或者复核裁定;!委托人应当根据当】事人的请求在—5日:。内要求?价格鉴?。证机构补《充,鉴证:或者复核裁定 !   》  第二十七—条,  价格鉴证机【构应当自收到重新】鉴证:、,补充鉴证或者复【核裁定申请之日【起,7日:内作:出重新鉴证、补充】。鉴证或者复》。核裁定结论并—送,达委托人价格鉴证】期,限法:律法规?另有规定或者委托】与被委托双方另有约!定的从其规定或【者约定 《    】 第二十八》条 : 价:。格鉴证机《构应当建立健全【档案管?理制度妥善》保管价?格鉴证中形成—的有:关,资料价格《鉴,证档案资《料的保管《期限不得少于十年】 —   ? 第二十《九条  刑事案件和!行政执法案件中的】涉案财?物价格?鉴证:费用由?财,政部门全额列入【预算:;不得向当事人【收,取价格鉴证费用 ! 《   ? 其他案件》中的涉案财》物价格鉴证》。费用按照国家和【省规定的《标准收取《所收费用全》额,上缴同?级财政?。实行收支《两条线管理 !     价【格鉴证机构对实行】。司法援?助的案件《。涉案财物价格鉴证】应当免收鉴证费【用和复核裁定费用】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