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章 】规划:与工程建设 】   【 , 第:七条 ? , : ?     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应当将燃】气事业的发展纳【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!展规:划, ?   》  燃气主管部【门应当依《据国:民经济和社会发【展,规划以及城市总体】规划按照城乡—统筹、合理布局【的原则组织编—制燃气专业规—划经法定程》序批准后实施并报】上一级燃气》主管部门《备案:    ! ,经,批准的燃气》专,业规划不《得擅自变更;确需变!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!定,的程序办理 !   《  第八条   】 《     城市建设!应当按照城市总【体规划和燃气—专业规划《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!设施或者预留燃【气设施配套》建设用地预留的燃气!设,施,配,套建设用地未经法定!程,序不得?改变用途 》   【  城市新区—开发、旧《区改造工程、市政】工程以及《新建、扩建》、改建的民用建筑】按照燃气专业规划】和,有关规定需》要,配,套建设燃气设施【的应当与《主,体工程同时设计、】同时施工、同—时竣工验收 ! :    采用管【道供气的城市商品房!。。其开发建设单位应】当会同燃气经营【企业确定管道供气】的气:种、供气时间等【。。并在房屋销》。。售时予以《公开:确保按约《供气 》    — 燃气主《管部门应当依据燃】气,专业规划严格审查】燃气设施建》设项目;在燃气管】网规划区域内不得】擅自兴建瓶组—气化等燃气设施 】 《。   ?  第九《。条   !    燃》气工程项目应—当按照国家规—定的建设项》目审批程序》。报有关部门》批准:。后实施 】 ,。。。  :  :燃气工程应当—依法:。经过安全、》环境影?响评价安全、—。环保设施与》主体:。工,。程同时设计、同【时施工、同时投【产使用 【    》 燃气工程》施,工图设计《文件未经法定机构】审查不得使》用   !  第十条   !   —  燃气工程建设】单位应当依》法,。对燃气?工程建设项目的勘】察、设计、施工【、监理以及》与工程建设》有关:的重要设《。备、材料《等的采购《进行招标燃》气工程的勘察、设计!、施工、监理—活,动应当?由具有相应》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! 《   《  :燃,气工程建设》选用的设《备、材料应当符合国!家标准或者》行业标准《 —    新建住【宅的:燃气计?量表和公共配—气管道的设置应【当符合省《建筑燃气安全技术规!程, 《  ?   第十》一条  《 》   ?  燃气主管—。。部门应当加》强对燃气《工程:施工质量《、安全和进》度的监督《  【   ?。燃气工程建设单位】应当依法组织对燃气!工程的竣工验收并】按照国?家规定办理备案【和档案移交手续未经!验,收或者验收》不合格的不得交【付使用 【。     第十】二条   【   》  市政燃气—管道等燃气设施需要!进行改动的应当符】合,国家有?。关规定并报燃气主管!部门审核批准燃气主!管部门应《当自受理申》请之日?起20日《内,作出:决,定,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