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一章 总则
—
《
第】一条 ? 为:了完善集《体合:同,制度:规范:集,体协商行为》维护职工与用人单】。位的合法权》益,构建和?发展和谐《。。稳定的劳《动关系根据中华【。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、!中华人民共和国劳】动合同法、中华人民!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!、行:政法规?结合本?。省实际制定本条例】
,
!第二条 《 本省行政区—域内:的企:业、民办《非企业单位(以下】统称:用人单?位)与职工一方就劳!动关系有关事项【进,行集体协《商和:订立、履行》、变更、《解除或者终止集体】合同适用《。本条:例
】。 第三条 】本条例所《称集体合同是指用】人单位与职》工一方?根据法律《。、法规、规章的规】定就劳动报酬、工】作时:间、休?息休假、《劳动安全卫生、职】业培训、保》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!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!议,
! ,本条例所称专项集】。体合同是指用人【单位:与职工一方根据【法律、法《规、规章的规—定就集体《协商的某项内容签】订的专项书》面协议
】
本条例所!称集体协商是—指用:人单位与职工一方】就签订、履行—集体:合同进?行平等协商的行【为,
《
,
》第,四条 用》人单位应当建立健】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!同制度?
! 用人单《位与职工一方进行集!体协商?和,。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!。。循合:。。法、平等、诚—信、兼顾双方合法利!益,的原:则
! :第五条 集体【合,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!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!得低于当地人民【政府规定的》最低标准《
】 用人单位与【职工个人订立—的劳动合同》中约定的劳动—报酬和劳动条—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!体合同中《约定的?标准
》
? 第六—条 依法》签订的集体合同和】专项集体合》同对:用人单位和全体职】工具有约束》力区域性、行业性集!体合:同对本区域、—当地本行《业的用人《单位和全体职工具有!约束:力,
:
,
第】七条 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!建立集体协商机【制纳入?经济社会发展规划】建立健?全协:调劳动?关系三方《机制和集《体合同履约》监,督机制及时研—究解决?集体协商《集体合同工作中的】重大问题加强—工资指?导线、人《力,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!。位以及劳《动信息指导服务【健全:完善劳动权益保障】制度推?进集体?合同制度的实—施
:
》 《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人力资源》和社会保障行政部】门负责本行政—区域内集体合—同制:度实施情况的监【督管理
《
:
县级!以上人民《政,府的其它《相,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!。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!集,体合同制度》实行情况进行监【督
【。 第八条 !地方各级《总工会、《产业工会应当依法指!。。导、监督基层工会开!展集体协商和签订、!履行集体合同—
,
】。 企业联《。合会、企业》家协会、行业协会】、,商会等用《人单位代表组—织依法指导、督促相!关用人单位与职工】一方签订、履行集体!合同
—
? ?第,九条 小微企业】、劳:动密集型《企业或者同》行业中小企业比【较集中的乡镇、街】道、社区和工—业园区以及行业【特点明显的区—域区域内《的,工会组织或者—行业:工会组织应当—与用人单位》代表加?强协调?配合:积极:推进区?域性、行业性集【体协商签订区域性】或者行业性》集,。体,。合同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