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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—章, 工伤认定》 《   —  第十三》条  职工发生【事故:伤害或者按》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!被诊断、鉴》定为职业病所在单】位应当自事故—伤害发生之日或者】被诊断、鉴定为职业!病之日起30日内】向统筹地区》社会保?。险行政部门提—出工伤认定申请遇】有不可抗《力,等特殊原因经报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!意申请时限可—以延长60日 】     用!人单位未按》第一款规定》提出工伤认》定申请的《工伤职工或者—。其近亲属、工—。会,组织在事故伤害【发生之日或》者被诊?断、鉴定为》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!可以直接向用人【单位:。所在地统筹》地,区社会保险行政【部门提出工伤—。认定申请 】  ?   用人单—位未按第《一款规定的时限内】提交:。工伤认定申请在此】期间发生符》。合规定的工伤—待遇等有关费用【由该用人单位—承担  !   ?第,十四:条  曾经从—事接: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!发现患职业病—、离开工作岗位后】被诊断或鉴定为【患职业病的人—。员办理退休手续后或!者劳动(聘用—)合同期满或者解】除劳动(聘用—)合同后《未再从事《。接触:职业病危害》作业的可以自—诊,断、鉴定为职业病】之,日,起1年?。内申请?工伤:认定社会保》险行政部门应—当受理 【 :    第十五【条  职工工伤发生!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!、生:产经营地不》在同一统筹》地区的用人单位【、工伤?。职工或者其近—亲属、工会组织应当!向参保?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!部门提出工伤—认定:申请:;,用人单位未》参加工伤保险—的应当向单》位,注册地?社,会保:。险行政部《门提出工伤认定申】请  】   ?第十六条  —申,。请人:提出工伤认定申【请应当填报工伤认定!申请表并提交下列】材料: — ,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一)》受伤害职《工的:居民身份证》明用人单位》依法设立或者注册】登记的文件证明;】 :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二)】劳,。动合同、聘用合同文!。本复:。印件或?者职工与用人单位】存在劳动关系—(,。包括事实劳动—关系)、人事关系】的其他证明材料; ! 《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三)医!。疗,机构出具的职—工受伤?后诊断证明》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!明书或者职业病【。。诊断鉴定书 !     第【十七条  》社会保险《行政:部门:收,。到工:伤认定申请》后应:。。当在15日内—对申请人提交—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!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!。不予受理的决定【出具工伤认定申请】受理决定书》或者:工,伤,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!定书;材料不完整】的,应,当当场或《者5日内一》次,性书: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!正,的,全部材料 — ?  :   第十八条  !社会保险行政部门】受理工伤认》定申请后认为申请】人确需提供下列【证明材料的应当一】次性:告知申请人: !。  《。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一》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!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!责受:到暴力等《意外伤害的提—交人民法院》生效裁决《文书或者公》安机关的《证,。明或者其他有—效证明; — ?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(二)在上下班途】中受到非《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!通事故或者城—市轨道交通、客【。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!害的提?交有权机构出具【的事故责《任认:定书、结论性意见或!。者人民法院生效【裁决文书或者—。。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!; : :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三)【因工外出期》。间由于工作原因受】到伤害的提交有【权机构出具》的证明或者其—他有效证明》;,。因发生事故》下落:不明提出因工死亡】认,定申请的提交人民法!。院宣告死亡的法【律文书;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四)在工作时!间和工作岗位突发】疾病死亡或者—突发:疾病、?自医疗机构》初次诊断起》48小时内经—抢救无效《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!的抢救记录和—死亡证明; — , 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, (五)在抢险救灾!等维护国家利益、公!共利益活动中受【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!门或者其他》相关:部门的证明; 】 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 (六)【因战、因公负—伤,致残的转业》、复员、退伍—。军人:到,用人单?位后:旧伤复发的提交中】。华人民?共和国残疾军—人证及?劳动:能力鉴定委员会的】旧伤:复发鉴定证明— 》   ?  第?十九条  》社会保险行》。。。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!申请后申请人撤回工!伤认定?申请的工伤认定【。。程序终止终止工伤】认定的由社》会保险行政部门向】申请人?。送达工伤认定终止】通知书 】   ?  社会保》险行政部门受理【工伤认定《申请后有《下,列情形之一的—可以中?止工伤认《定: 【 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:。 (一)需要以司法!机关或?者,有关部门的结—论为依据而》该结论尚未作—。出的;? ,。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二)由于不可抗!力导致工《。伤认定难《以进行的; 】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《三)法律、法规【、规:章规定其他需要【中止的情形 — ,。     中!止工伤?认定的由社会保【险行政部门》向,申请人送达工—伤认定中止通—知书中止情形消失】。的社会保险行政部】门应:当及时恢复工伤【认定程序中止工【伤认定的《时,间不计入工伤认定】。时限 《    【 第二十条  社】会保险行政部门【受,理,工伤: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!需要对申请人提供】的证据进行调查核】实;事故发生—在统筹地《区以外的可以委【托,其他统筹地区社【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!调查核实;》申请人难以提—供相:关证:明材料或者证据【。的可以?对职工受伤害事实】进行调查取证 !     社】会保险行政部—门在工伤认定中可】以进行以下调查【。核实工?作::    !  :   ?(一)根据工作需】要进:入有关?单位和事故现场【;, 《 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(二)依法查】。阅与工伤《认定有?关的资料询问—有关人员《并作出调查笔录【;,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三】)记录、录》音、:录像和?复制与?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!;  】   ?    (》四)法?律,、法规规定可以【进行调查《核实的?其他事项《 》     调查核】实应当由两名以上】工作人员共同进【行并:出示行政执法证件】。   】 , 第二十一条 【 社会保险》行政部门工作人员】进行调查《核实时应当》。保守有?关单位商业秘密和个!人隐私用人单位、工!会组织、《医疗机?构以及有《。。关部门和个》人应当?予以协助《据实提?供情况和证明—。材料 《  》   ?第二十二条 — 职工受伤认定为工!伤或者视同工伤的】情形按照工伤保险】条例的规定执—。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!视同工伤: 】     【。    (一—)故意犯罪的;【 , ?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二《。),醉酒或者吸毒的;】    !。     (三)自!残或者自《杀的; 【 :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四【)法律、《行政法?规规定的其他情【形 【  : , ,对前款第《一项的认定应—当,以司法机关的生【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!性意见为依据;对前!款第二项《、第三项的》认定应当以有关【。机关出?具的事故责任认定】书,、,结论性意见》和,。人民:法院生效裁决—等法律文《书为依据 —     第!二十三?。条  ?职工或者其近—亲,属认为是工》伤用人单《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!该用:人单位承《担举证责任》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!社会保险行政部门】可,以根据?受伤害?职工:提供的证据或者调】查取得的《证据依法《作出:工伤认定《决定 《 《  :  第二十四—条  社会保险行政!部门:应当自受理工—伤认定申《请之日起6》0日内作出工伤【认定决定《出具认定工》伤决定?书,或者不?予认:定工伤决定书;对】事实清楚、权利义务!。明确的工伤认定【申请应当自受理【工伤认定申请之日】起1:5,日内作?出工伤?认定决定 】     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!当自工伤认定决【定作出之日起20日!内,将认定工伤决定【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!决定书送达》受伤害职工或者其】近亲属和《用人单位并》抄送经办机》构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