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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五章 法》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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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,第四十条 — 违反本条例的行!为法律、《行政法规有处罚规】定的从?其规定
! , 第四十一【条 已—经依法取得道路运输!经,营许可的《经营:者经监督检》查发:现其:在经:营,过程中不《符合法定条件或者取!得道路运《。输经营?许可后连续6个月】未从事相应经营活动!的由:县级以上《运管机?构责:。令改正拒《不改正或者整改不合!格的暂扣其道路【运输经营许可证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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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经营者发生重】大以上交《通安全?责任事故整改不合格!的由:县级以上《运管机构暂扣其【道路运输经》营许可?证,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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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四十二条 》 , 有?下列情形之一—的由县级以上运管机!构责令改正可以处】1000《元以上500—0元以下的罚—款;情节严重—的可以暂扣》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许!可,证件
《
【 《 (一)使用—无道路运《输证:的车辆从事经营【的;:
】 ? (二)站【场经营者不按规定代!理发:售,客票或者不》按规定结清所代【售的票款《的;
! — (三)《驾驶员?培训经营者使用不】符合:规定的车辆、场地】未按照规《定的培训学》。时开展?培训:。业务:或者不按照规定填】制和发?放培训记录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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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十三条— : 机动车综合性能!检测、汽车租赁经营!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由县级以上运管【机构责令改》正;有违法所得【的没收违法所得【;没有违法》所得的或者违—法所得不足3—000元的处—5000元以上1】万元以下的罚款;违!法所:得超过300—0元的处违法所得二!倍以上五《倍以下的罚款;【情节严重的责—令停产停业》
— : (一)!未,按国家有《。关技术标准和规【范,进行机动车综合性能!检测或者出》具虚假检《测报告?的;
! 》 (二《。) 汽车租赁—经营者使用非租【赁经营者所属的车】辆,或者未办《理合法?租赁经营手续的【车辆用于租赁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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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四十四条 】暂扣道路运》输经营许可证件期】限不得超过30日被!。运,。管机构暂扣道—路运输经营许可【证件的应当立即停止!相关经营活动或【者予:以整改拒不》停止或者不予整改的!运管机构应当—吊销其道路运—。输经:营许可?证件
! 第《四十五条 【 经营者违》反本:条例第三十一条【第二款、第三十二条!第二款规《定,的由:县级以上《运,管机构责令改正【处警告或者50元以!上500元以下【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!处500元》。以上3000—元以下?的,罚款
! 第四十六条】 无照、【无,证从事道路运输有关!经营活动《的由:工商:行政管理机关、【运管机构及其他【许可审批部门—依法查处
》。
》 第四十七条!。。 交通—主,管,部门、运管机构【和其他有关部门及】其工作?人员有?下列行为之一的【。对责任?人员依法给予行政】处分;构成犯罪的依!法,追究刑事责》任
《
】 ,。 (一)》。违反本条《例规定?核发道?路运输经营许—可证:件的;
《
》 【 (二)参》与或者变相参与【道路运输《经营、道路运输相】关业务的;
!
》 《 (三)发》现违:法行为不《。依法查处的》;
《
? 】。(四)对《投诉:超过规定期》限未:作出:处理、答复的;【
】 《 (五《)刁难当事人、乱收!费或者索贿》受贿:的;
【
》 (》六)其他《违法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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