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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五章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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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】。条 : : 违反本条例的【行为:法律:。、行政法规有处罚】规定的从其规定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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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十一条? 已经依法】。取得道路运输—经营许可的经营者】经监督检查发现其在!经营:过,程中不符合法—。定条件或者取得【道,路运输?经营:许可:后连续6个月未从事!相,应经营?活动的由县》级以上运管机—构责令改正拒不改】正或:者整改不合格—的暂扣其道路运【输经营许《可证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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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!者发:生重大以《上交通安全》。责任:事故整改不合格的由!县级以上运管机构】。暂扣其道路运输经】营,许可证?件,
— ? 第:四十二条《 有》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!。级以上运管机构责】令改正可以处10】00元以上5—000元以下—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!可以暂扣《。。相,关道:路,运输经营《许可证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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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—一,。),使用:无道路运《输证的车辆从事经营!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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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(二)站!场经营者《不按:规定代理发售客票】或者不按《规定结?清,。所代售的票》款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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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—驾,驶员培训经营者使用!不符合规定的—车辆、场地未按【照规定的培训学【时开展培训业务【或者不按照规定填】制和发放培训记录】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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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四十三条》 : 机动车》综合性能检测、【汽车租赁经营者有】下列情?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!运管机构《责令改?正;有违法所得【的没收违法所得;没!有违法所得的或者】违,法所得不足3—000元的处500!0元以?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!;,。违法:所得超过3000】元的处违法所得【二倍以上五》倍以下?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!责令:停产停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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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》一)未?按国家有关》技术标准和规范【。进行机动车综合性】。能检:测或者出具虚假【检测报告的》;
】 , , 《 (二) 汽车租赁!经营者使用非租【赁经营?者所属的车辆或【。者未办理合法租【赁经营?手续的车辆用于租】赁的
【
第四十】四,。条 暂扣道】路运输经营许可【证件:期限不得超过30】日被运管机》构暂扣道路运—输经营许可证—件的应当立即停止】相关经营活动或者】予以整?改拒不?停,止,或者不予整改的运】管机构应当吊销其道!。路,运输经营许》可证:。件
【 ? 第四十五条— 经》营者违反本条—例第三十一》条第二款、第三【十二条第《二,款规定的由县级【以上运管机构—责令改正处警告【或者50元》。。以上:。500元以下的罚】。款;:情节严重《的处:500元以上—3000元》以下的罚《款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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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四十六】条 ? 无照、无—证,从事道路运输—。有关:经营活动《。的由工商行政—管理:机关、运管机构及其!他许可审批部门依】法查: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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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四十【七条 》 交通主管》部,门、运管机构和【其他有关部门—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!行为之?一的对责《。任人员依法给—予行政处《分;构成犯罪的【依,法,追究刑事《。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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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】),违反本条《例,规定核发《道路运输经营许【可证件的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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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?(,二)参与或》者变相参与》道路运输经营、【道路运输相关业务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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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, (?三):发现违法行为不【依法查处的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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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四)对【投诉超过规定期限未!作出处理《、答复的;
【
】 ? (五)刁难当【事人、乱收费或者】索贿受贿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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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。 《(,六)其他违》法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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