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】。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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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条 — 为了加强城—乡规划管理统筹【城乡空?间布局?改,善人居?环境促进《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!好,型社会?建设推进工业化、】城镇化和农》业现代化全面发展根!。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!乡规划?法(以下简》称城乡规划法)【等,法律、行政》法,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!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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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二,条 在本省行政】区,域内制定《和实施城《乡规划在规划—区内进行建》设活动适用本—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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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本条例所称!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!系规划、城市—规,划、镇规划、乡规划!和村庄规划城镇体系!规划分为省域—城镇体系规划、跨】。行政区?域城镇?。体系:规划、?市(县)域城—。镇体系规划》城市规划、镇规【。划,分为:总,体规划和详细规【划详细?规划分为控制性详】细规划?和修:建性详细《规,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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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本条例所称规】划区:是指城市、镇、乡】和,村庄的建成区以及】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!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!的区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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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三条 城市和镇、!乡,应当依照城乡规【。划法和本条》例编制城市规划、】镇规划、乡规划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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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》确定需要《编,制规划的村庄应当】编,制村庄?规划其?他村庄根据发—展需要编制村庄【规划:但城市总体规—划、镇总体规划【、乡规划确定的建】。设用:。地范围内《的村庄不单》独,编制村庄规划—
【 : 第四条 —。制,定和实施城乡—规划应当按》照科学发展的要【求遵循城乡统筹、】合理布局《、节约土地、—集约发展和先规【划,后建设的原则—注重保护生态—环境促?。。进资源、能源节约和!综合利用保》护历史文化》遗产体?。现地方?特色和民族》特,色保:持传统风貌并符【合区域人口发展、】国防建设《、防灾?减灾:和公:共卫生、《公,共安全?的需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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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五条 城》乡规划的编制应【当依据国民经—济和社会发展规【划与土?地利用总体》规划相衔接体现主体!功能区规划的—要求:并处理?好与交通、水利等】相关规划的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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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城》乡规划应当》。采取政?府组:织、部?门合作、《。专家领?衔、公众参与、科】学决策的方式编制】并通过?。本行政区《域的主要《报刊、广播电视【、网站等《新闻媒?体向社会公》。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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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依【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必!须严格执行》不得擅自修改—;确需修改的应【当依照法定程—序和权限进》行
! 第?六条 城乡规划工!作是政府《的重要职责各级人】民政府应当将—城乡规划工作纳【入国民经《济和社会发展规【。划及年度《计划实行行政—首长负责制建—立健:全规划执行责任追】究制度确保城乡【规划实行《集中:统,一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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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各级人民政府应当】。加强: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和!人,员,队伍建设将城乡【规,划的编制和管理经】费纳入本级财—政预算跨区》域的城乡规划编制】经费由共《同的上?一级人民政》府统筹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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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人】民,政府对贫困地区【、少数民族地区【和革命?老区的镇、乡、【村庄规?。划编制?经费予以资金补【助,
! ,第,七条 《省人民政府城—。乡规划主管部—门,负责全?省的城乡规划—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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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!划主: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!域内的城《乡规划管理工作其他!有关行政主管部【门,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!乡规划?管理的相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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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?市辖区、各类开发】区(园区)》。不设城乡规划—管理:机构;确需》设立的可《。由上一级人民政府】。城乡规划主管部【门,设置派出机构具体】负责该区域的城【乡规划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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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乡、?镇应:当明确相关机构或】。者人员依法承担【有关城乡规划管理工!作,;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及其》城,乡规划主管》部门应?当予以指导》和帮: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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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八条 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!当建立?由相关管《。理人:员、:专家:。学者和公众代表组成!的城乡?规划委员会城乡【规,划委员会受》本级:人民政府委托就【。。城乡规划的》重大:问题进行审议、【审,查提出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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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】条 鼓励开展城】乡规:划科学技术研—究,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!、先进理念》推进城乡规》划科学化、标准【。化、信息化》
】 城乡《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】建立规划管理信【息系统促进各有【关行政管理》部门之间的信息【。共享保障城乡—规,划的科学《制定、有《效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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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》条 : 城:乡规划管理》实行岗位证书制度】城乡规划管理人员必!须持证?。上岗具体《办法由省人》民政府城乡规划【主管部门会》。同省人?民政府人力》资源和社《会保障部门制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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