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?
第二章 征—收缴库
—
【 , 第六条 —本省行?政区域内用人—单位安?排残疾人就》业的:比例不得《低于:本单: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!。.5:%用人?单位未安排》残疾人就业或—安排残疾《。人,就,业未达到《规定比?例的应当缴纳—保障金
—。
《。 :。 ,财政拨款的机—。关、团体、事业【。单位:(以下简称财政拨】款的单位《)从本单位部门预】算中调剂列支企业】、企业化管理—的事业单位、民【办非企业单》位缴纳的保》障金从?管理费用中列支
!。
】第七条 《 用人单位将—。残疾人录用为—在编:人员或依法》与就业年龄》段内的?残疾人签订1年以】。上(含1年)—劳动合同(服—务协议)且实际支】付的工资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!标准并?足,额缴纳社会保—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!单位所?安,排,的残疾人就业—人数:
》
, 《用人单位《安排1名持有中华】人民共和国残疾【人证:(1至2级)或【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!军人证(1》至3级)的人—员就业的按照—。安排2名残》疾人就?业计算
》
,
【用人单?位跨地区招用残【疾人的应当计入【所安: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!
:
【 ,第八条 《 保障金按上—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!人就业未达到—规定比例的差额【人数和?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!均工资之积计算【。。。。缴纳计算《。公式如下
【
保】障金年缴纳额—=(:上年用人单位在职】职工人?数×1?.5%-上》年用人?单位实际《安,排的残?疾人就业人数)【×上年用人单位在职!职工年平《均工资?
,
:
— 用人单位在—职职工?是指用人单位—在编人员或依法【与用:人单位签订1年以】上(:含1年)劳动合【同(:服务协议《)的:人员季节《性,用工:应当折?。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!以劳务派遣用—工的计入派遣—单位在?职职工人《数财政拨款的用人】单位上年在职职工】人数按?单位部门预》算核定的人》数计算?也可以参照个—。人所:得税全员全额申【报的人数企业、企】业化管理的事业单】位、民办《非企业单位上年在】职职工人数参—照,。其企业?所得税年《度申报的从》业人数计算》
,
,。
用!。人,单位安排《残疾人就业未达到】规定比例的》差额人数以公式【计算结果《为准可以不是整数】按规:定比例安排残疾人】不足1人而》在0:.5:人(含0.5人【)以上的《按安排1名残—疾人计算;不足【0.5人的可免于安!排但需按比例—缴纳保?障金
》
【上年用人《单位在职职工—年平均工资按用人】单位上年在职职工】工资:总额:除以用人单位在职】职工人数计算用人单!位在职职工年平【均工资未超过—当地社?会平均工资》(用人单《位所:在,地,统计部门公布的【。上年度?。城,。。镇单位就业人员平】均工资)3倍(含】)的按用人单—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!资计征残疾人就业】保障金;超过当【地,社会平均工》资3倍以上的—按当地社《会平均?工资3倍计征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】。用人单位在职职【工年平均《工资:。的计算?口,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!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!关规定执行
—
:
:
》第九条 保—障金:由用人单位》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!负责征收实》行属地管理》用人单?位总机构和》。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!(市、区)的—应分:别在各自机构所在地!的,地方税务机》关,申报缴纳保障—金,
,
》 ?。 第十条 保障金!按年计算分月—缴,纳各地也可根据实际!情况减并征期按季】或按年缴纳
!
,
用人单】位,应按主?管税务机关规定【的时限?申,报缴纳保障金填报残!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!申报表并对申—报信息的真实性负】责
】 : 第:。十一条 用人【单位有下列情形之】。一,主,管地方税务》机关可以核定其应】缴纳的?保障金
》。
— , 》(一:)未按规定申报保障!金经责令限期改正】仍不申报缴》纳的;
—
《 ? , (二)地方】税务:机关在地《方税费结算》、纳税评估等工作中!发现用人单位—申,报缴纳保障金不实的!
:
?
?。。 :税务稽查工作中发】。现用人单位未如实】申报缴纳保障金【的应将?有关资?料移交主管》地方税务机关—核定:其,应,缴纳的保障金—
—。 第十二条】 :残,疾人就业服务机【构应当配合地方税务!机关做好保障金征】收工作
! 用》人单位应于每—年4月30》日前:向所在地残疾人就业!服务机构申报—上年本?单位:安排的残疾人就【业人数?逾,期未申报《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!就,业申报时应提交【以下资料
【
! ,。 (一)湖北—省,。用人:单位安?排残:疾人就业申报表;
!
,
,。
,
》 , : (?二):中华人民《共和:国残疾人《证、中华《人民共和国残疾【军,人证(1《至8级)原》件和复印件;
】。
:
【 (三)用人】。单位与残疾》人职:工依法签订的—劳动合同或服务协】议(:机关、事业单位【持编制核《定本或?编制:卡);
! (!四)用人单》位为:残疾:职工发放工》资的有效凭证;【
! : (五)—用人单位为残疾职】工缴纳?社会保险的》有效凭证《
【 ?湖北省用《人单位安排残疾【人就业申报》表一般?以法:。人单:位为:。基本填报《单位不得在系统内合!并申报总机构和分】支机:构不在同一县(市)!的应分别申报—年审
】 , 残疾人就业服!务机构进《行审核后《出,具湖北省用人单位】按,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!。。确认书并及时提供给!。。地方税务机关
【
!第十三条 地【方税务机关征收保障!金时应当向》用人单位开具省【级地方税务部门统一!的税收票证
!
第十四!条 保障金全额缴!入国库武汉市征收】的保障金10—%上:缴,省级国库90%【缴入同级国库—(自2017年8】月1日起执行—);:其他市、州、直管市!。、,林区、县(》市、区)征收的保障!金5:%,上缴省级国库—95%上缴》同级国库
》
?
: , , , 第十?五条 地》方,税务机关采取财税库!银税收收入电子【缴库:横向联网方式—征缴保障金
】
,。
—第十六条 自【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!3年内对安排—残疾人就《业未达?到,规定比?例、在职职工总【。。数30人以》下(含3《0人)的企业免征】保障金
【
《 , 第十?七条 ? 用人单位遇—不可抗力自然灾【害或其他突发事【件遭受重大》。直接经济损失可以】向所:在地财政部》门申请减免或者缓缴!保障金由所在地财政!。部门会?同,同级地方税务机关、!残疾人联合》会审核?后报同级《政府:审批减免的最高限额!不,得超:过,1年的保障金应缴】额申请缓《。缴,的最长期限不得【。超过6?个月:申请减?。免或:者缓缴保《障金的用人》单位:应于每年4月30】日前:报送申报资料
】
】申,请减免缓缴保障金】应提:交以下资《料
—
【 (一)用人单】位的书面申》请报告;
】
《 : : , (:二,)不可抗力》自然灾害、突发事件!证明材?料;
《
!。 , , (三)重大—直接经济损失—的审计认证材料
!。
— 批准《减免:或者缓缴《保,障金的?。用人单位名单应当由!所在地的《地方税务机关根据】同级政?府部门的批准文【件每年?向社:会公:告,一次公告内容应当】包括批准机关、批准!文,号、批准减免或缓】。缴保障?。金的主?要理由等
》
【 第十八条 】地方税务机关应当】。严格按规定的—范围、标准》和时限要求征收保】障金确保保障—金及时、足额—征,缴,到位
—
第十九!。条 任何单位和】个,人均:不得违反本办法【规定擅自减免—或缓征保障》金不得自行》改,变保障金的征—收对象、范围和标】准
! :第二十条 各【地应建立《。。用人单?位按比?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!缴纳保障金公示制度!
?
《 : 残疾人联合会应当!每年向社会公布【本地区?用人单位应》。安排残疾人就—业,。人数、实际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】数和未按规定安排】残疾:人就业人数
【
【 地方税务机—关应当每《年向社会公布本【地区用人单位缴纳保!障金情况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