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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【 征收缴库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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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第六条? , 本省行政区—域内用人单》位安排残疾人就业】的比例不《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!工,总数的1.》5%用人单》位未安排残疾人【就业或安排》残疾人就业未达【到规定?比例的应当》缴纳保障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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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财政拨》。款的机关、》团体、事业单位(】。以下简称财政拨款】的单位)《从,本单位部门预算中调!剂,列支企业、企业【化管理的事》业单:位、民?办非企业《单位缴纳的保—障金从管理》费用中?列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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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!条 用人单位【将残: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!或,依法与就业》年龄段内的残疾【人签订1年以—上(含1《年):劳动合?同(服务协议)【且实际?支付:的,工资不低于当地最】低工资标准并足额】缴纳社会保险—费的方可计》入,用人单位所安排的】残,疾人就业人数—
》
用人【单位安排《。1名:持有中华《。人,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】(,1,至2级)或》中华人民共和—国残:。疾军人?证(:1至3?级):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!排2名残疾人就业】计算
》
? ? 用:人,单位跨地《区招用残疾人—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!。残疾:人就业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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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八条 保【障,金按上年用人单【位安排残疾》人就业未《达到:规定比例《的,差额人数《和本单位在职—职工:年平均工资之积【计算缴纳计》算公式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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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保障:金年缴纳额=(上】年用人单位》在职:职工人数×1.【。5%-?上,年用人单位实际【安,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!)×上年《用,人单位在职职工年】平均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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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用人单位在职【职工是指用》人单位在编》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!位签订1年以—上(含1年)劳【动合同(服务协议】)的人员季节性用工!应当折算《为年平均用工人【。数以劳务派遣用【。工的计入派》遣单位在职》职工人数财政拨款】的用人单位上年在】职职工人数按单【位部门预算核定【的人数计《算,也可以参照》个人所?得税全员全额申【报的人数企业、【企业化管理的—事业单位、民办【非企:业单:位上年在职职工人数!参照其企业所得税年!度申报的从业—人数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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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!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!例,的差额人数以公式】计算结果为准—可以不是整》数按规定比例安排残!疾人不足1人—而在0.5人(【。含0.5人)以上的!按安排1名》。残疾:人计算;不》足,0.5人的》可免于安《排,但需按比例》缴纳保?障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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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。。上年用人单位—在职职工年平均【工资按用人》单位上年在职职【工工资总《额,除以用?人单位在职》职工人数计》算用人单位在—。职,职工:年平均工《资未超过《当地社会平均工【资(:用人单位所在地【统,计部门公布的—上年度城《镇单位就业人—。员平均工《资)3倍(》含)的按《用,人单位在《职职工年平均工【资计征残疾人就【业保障?金;超过当地—社会平均工资—3倍以上的》按当地?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!征残:疾人:就业保障《金用人单《位在职职工年—平均工资的计算【。口径按照国》家统计局关》于工资?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!。执行
】 《第九条 保障金由!。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!方税务局《负责征收实》行属地管理用人单位!总机构和分支—。机构:不在同一县(市、区!)的应分别在各自机!构所在地的地方税】务机关申报缴纳【保障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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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十条 保》障金按年计算—分,月缴纳各地》也可根据实》际情况减并征期按季!或按年?缴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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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单位!应按主管税务机【关规定的时限—申报缴纳保》障金填报残疾人就业!保障:金缴费申报》表,并对申报信息—的真实?性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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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一条【 ,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!形之一?主管:地,。方税务机《关可以核《定其应缴纳的保障】。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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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(一)未按规定申】报保:障金经责令限期改】正仍不申报缴纳的;!
— : 》 (二)地方税务】机关在?。地,。方税费结《算、纳税评估等工】作中:发现用人《。单位申报缴纳保障金!不实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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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税务—稽查工作中发现用】人单位?未如实申《报缴纳保障金的应将!有关资料移交主管】地方:。税务机关核定—其应缴纳《的保障?金
【 ? 第十?二条: 残?疾人就业《服务机构应当配合】地方税务机关—做好保障《金征收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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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!人单:位应于每年4月30!。。日前向所在地—残疾人就业服—务机构申报》上,年本:单位安排《的残疾人《就业人数逾》。期未申报的视为未安!排残疾人《。就业申报时应提交】以下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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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(一)湖北!省用人单位安—排残疾?人就业申报表—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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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,(二:)中:华人民共和国—残疾人证、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】。疾军人证《(1至8级)原件和!复印件;
【
— 《 ,(三:),用人单?位与残疾人职工依法!签订的劳动合同【或服:务协议(《。机关、事业单位持】编制核定本或编制】卡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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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(四)用《人单位为残疾职工发!。放工资的有效凭【证;
》
! (五)用人单位!为残:疾职工缴纳社会保】。险,的有效凭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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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!。省,用人单?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申!报表一般以法人单位!为基本填报单—位不得在系》。统内合并申报总【机构和?分支机?构不在同《一县(市)的应分别!申报年?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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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残疾人《就业服务机》构进行审核后出具】湖北省用《人单位按比例安排】残疾人就业》确认书并及时提【供给地方税》务机关
【
—第十:三,条,。 地方税务机【。关征收保障》。金时应当向用人【单位开具省级—地,方税:。务部门?。统一的税收》票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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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四条 —保障:金全额缴入》国库武汉市征—收的保障金》10%上缴》省级国库《90%缴入》同级:国库(自《。2017年》8月1?日起执行);其【他市:、州、?直管市、《林区、?县(市、区)征收】的保障金5%—上缴省级国库—95%?上缴同级国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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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五条 地方—税务机关采取财【税库银税收》收,入电子缴《库横向联《网方式征《缴保障?金
】 , 第十六条 自!工商登记《。注册之日起3—年内对安排残—疾人就业未达—到规定比例、—在,职职工总数30【人,。以下:(含3?0人)的《。企业免征保障—金
! 第十七条— 用人单位遇【。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!其他突?发事件?遭受重大直接—。经济损失可以向【。所在:。地财政部门申请减】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由!所在地财政部门【会同同级地方—税务:机关、残疾人联【合会审核后报同【级政府?审批减免的最高限】额不得超过1年【的保:。障金应缴《额申请缓缴》的最长期限不得超】过6个月申请减免】或者缓?缴保障金《。的,用人单位应于每年】4月30日》前报送申报资料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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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减】免,缓缴保障金应—提,交以下资《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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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用人—单位的?书,面申请报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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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。 (二)不—可抗:力自然?。灾害、突发事件证明!材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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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《三)重大直接经【济损失的审》计认证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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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批?准减免或者缓缴保障!。金的:用人:单位:名,单应当由所在地的】地,方,税务机关根据—同级政府部门的批准!文件:每年向社会公告一】次公告内容》应当包括批准—机关、?批准文号、》批准减免或缓—缴保障金的》主要理由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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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第十八条 地方税!务机关应当》严格按规《定的范围、标准和】。时限要求征收保障】金确保保障金—及时、足额征缴到】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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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九条 任何单!位和个人均》不得违反本办法【规定擅?自减免或缓征保障金!不得自行改变保【障金的征收对象、范!围,和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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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条 各地》应建立用人单—位按比?例安排残疾人就业】。及缴纳保障金公示制!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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残疾人】联,合会应当每年向社】会公布本地区用人】单位应安《排,残疾人就业人—数、实际安排残【疾人就业《。人数和未按规定安排!残疾人就《业人:。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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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地方税务】机关应?当每年向《社会公布本地区用】人单位缴纳保障【金情况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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