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七章 殡葬事【业,。单位的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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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十条 — 殡葬事业是社会】公,益,事业:殡葬:事,业单位?(包括殡《仪,馆、殡葬服》务站)应当》做好殡葬和殡葬服务!工作:殡,葬事业?单位的新建》、搬迁和维修费【用应:列入地方《基本:建设计划和财政预】算并依据有》关规定减免相关税费!
【 第三十一【条 县《以上:民政部门《应当加强殡》葬执法工作及时有】效地查处殡葬方面】的违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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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二》条 殡葬事业【单位应建立与—社会主义市场经【济相适应的机—制完善服务设施【改善服务条件提【。高服:务质量
! : 第三十三条【 殡葬事业—单位在向《。丧户:推荐收?取费用的服务项目】时应由丧《户自愿选《择;未经丧户同意】不得:强,行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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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四】条 殡葬事业单位!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!业道德禁止以任何】借口刁?难丧户禁止向—丧户索取财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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