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【 政府债《务,资金的使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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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四条! 政府债》务资金只能用于公益!性资本支《出和:。。适度归?还存量债务》不得用?于,经,常性:支出:公益性资本支—出主:要包括市《政设施、垃圾处理】、,公共交通、公共卫】生、文化体》育、教?。育科研、环境整【治、水利设施、保障!性安居工程等—
【 第二十五【条 各级人民政府!使用政?府债务资金坚持【经济效?益与:社,会效益并重》明,确政府债《务资金?使用原?则按照国家》宏观政策和地方发展!需要以及债务—资金使用《效益:最大化?。目标:使用债务资金提【高政府债务资金使用!绩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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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《。六条 政府—债务资金《必,须专款专用》未经财政部门—批准:不得改?变资金?用,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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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七条 使用政】。府债务资金的公【益性项目应》当按照项目管理【。要求严格执》行基本建设》管理程序严格遵守中!华人民共和国招标】投标法、中华人民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】等法律法《规
! 第?二十八条 使用政!府债务资金的固【定资产投《资项目?应当实行《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!法人对政府债务【资,金的使用绩效负责】
【 ?第二十九条 最】终债务人应当—每年向?同级财政部门—、发:展改革?部门和人民银—行报送政府》债,务项:目财务报告和资金使!用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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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十条 各!级人民政府应当【强化对政府债务资】金使用的跟》踪,监督和绩效评价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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