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政!府债务资《金的: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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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四条】 , 政:。府债务资金只能【用于公益性资—本,支出和适度归还存】量债务不得用于【经常性?支出公益性资本【支出主要包括市政设!施、垃圾处理、公共!交通、公共卫—生、文化体育、【教育科研、环—境整治、水利—设施、保障性安【居工:程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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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,十五条? 各级人》。民政府使用》政府债务资金坚【持经:济效益与社会效【益,并重明确政府—债务:资金使用原》则按照国家宏观【政,策和地方发》展需要以及》债,。务资金使用效益最】大化目标使用债务】资,金提高政《府债务资金使—用绩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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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第二十六》条 ?政府债?务资金必须专款【专用未经财》政部:门批准?不得改变资金用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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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七【条 使用政府【债务资金的公益性项!目应:当按照项目管理要求!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!。理程序严格遵—守中华人民共—和国招标《投标法?、中:华人民共《和国:。政府采购法》等法律法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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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八条 使—用政府债务资金【的固定资产投资【项目应当实行—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!法,人,对政府债务资金的】使用绩效《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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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九条 《 最终债务人应【当每年向同级财政】部门:、发展改革部门【和人民银行报送政府!债务项目财务报告】。和资金使用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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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三十条《 各级人民政府】应,。当,强化对?政府:债务资金使用的跟】踪监督和绩效评价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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