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二章 ?拆迁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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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六条 房》屋拆迁实行许可证】制度拆迁房屋的单】位应当向市房屋【拆迁管理部门提【出拆:迁申请经《批准发给房屋拆迁许!可证后方可实施【拆迁并按照》规定缴纳《。拆迁:管理费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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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七条 】申请领取房屋拆【迁,许可:证应当向市》房,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!下列资料
】。
! (一)建设项【目批准文《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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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】。(,。二)建设用地规划许!可证:;
【 《 (三)国】有土地使《用权批准《文件:;,
【 (四!)拆迁计划和拆迁】补偿安置方案;
!。
】。 (》五):办理存款业》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!。不低于拆迁安—置费总额60%的拆!迁补偿安置资金证】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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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八条 【 市房屋《。拆迁管?理部门收到拆—。。迁人:提供:的有效文件和资料】之日起15日内【应当实地《测量拆迁面积审查】拆迁计划、拆迁【补偿安置方案、【拆迁:。补偿:安置专项资金等资】料,。经审查符合条—件的核发房》屋拆迁许可证—不符合办理条件【的应当说明理—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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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第九条 拆迁人】应当在房屋拆迁【许可证确定》的拆迁范围和—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!拆迁:
【。 需要延长拆迁!期限的拆迁人应【当在拆迁期限—届满15日前向市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!出延期?。拆迁申?请;市房屋拆迁管】理部:门应当自收到延【期拆迁申请之—日起5个工作—日内给予答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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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。第十条 市房屋拆!迁管理部《门应当监督拆—迁补偿安置专项资金!的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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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置!补偿:专项资金应当实行专!户存储全部》用于房屋拆迁的补】偿安置不得挪作【他用:。以产权调换安置【用房安置被拆迁人的!安置:用,房的总房价可以折抵!安置补?偿专项?资金
】 第》十一条? 市房屋拆—迁管:理部门将房》屋拆迁许可证、建设!项目:性质、拆迁人—、实施拆迁企—业、拆迁范围、房屋!拆,迁评估?机构、拆迁和—。搬迁期限、拆迁【纠,。纷处:理程序和实施拆迁】企业的法《人代表、现场工作】人员等以《公告形式登》报公布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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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拆迁《公告发布的同时【还应当?现场公布拆》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!接受:群众监督拆迁补偿】安,置实施?方,。案内容包括补偿【。。、安置、补助的标准!和依:据、计算办法、安置!房屋平面图和地址】、期房过渡》期限和地点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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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二【条, ,。 拆迁人可以自【行拆迁也《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!。格,的单位实施拆迁委】托拆:迁,的应当向被委托单】位出具委托》书并订立《拆迁:。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!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!之日起1《5日内将《拆迁委托合同—报市房屋拆迁—。管理部?门备:案
】 被委》托的拆迁单》位不得转《让拆迁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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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市房屋?拆迁管理部门—不得作为拆迁—人也:不得接受拆》迁委:托
【 第十三条 ! ,房屋:拆迁承?办单位应当按照资】质等级承担》相应:的拆迁任《务无资质《。证的单位不得从事】房屋拆迁经营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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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》十四条 房屋拆迁!。实行拆迁人》。员持证上岗制—度房屋拆《迁人员应当是—房屋拆迁《承办单位《的在册职工执—行,拆迁任?。务时必须《佩带市房屋拆迁管】理部门核发的房屋】。拆迁人员上》岗证未佩带房—屋拆:迁人员上《岗证的?人员被拆《迁人和?房屋:承租人有权拒绝【。拆迁
?。
》 第》十五条 拆—迁许:可证公布之日—起拆迁范《围内的单位和—。个人:不得进行下列活动】
】。 》 (一)新建—、扩建、改》建,房屋;
《
》 】(二)改变房—屋和土地用》途;
! ? : (?。三)租赁房》屋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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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房【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!就前款所《列事:项通知?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!。关手续暂停》。办理期限《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!需要:延长暂停期限的【必须经市房屋拆迁】管理部门批准延【长暂停期限不得超】过,1年
】 第十—六条 拆迁人与被!拆迁:人应当依照本条例】规定:签,订拆迁补偿、安【置协议协议》应当约定下》列内: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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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》)补偿方式;
!。
! (二《)货币补偿金额;
!
?
【 : (三)原房状【况及产权《调换房屋的》地点、?楼,层、户型、结构、位!置和建?筑面积;
【
,
— 《(,四,)结算方式;
!
— (五)搬!迁过渡方式;
!
— : (六》)搬迁期限与过【渡期限?;
】 ,。 (七)!。产,权调换房屋交付的】告知方?式;
【
》 《(八)违约责—任与纠纷解决办法】;
《
— 》。(九:)拆迁?补偿安置协议变【更的条件《;
》
! (十)当事人双】方认为?需订立的其他条款
!
《
房屋产权!证或经城市》规划:。管理:部门批准《的用作产《权调换的房》屋的平?面图:应作:为协议附件
】
:
拆迁租赁!房屋的拆迁人应【当与被拆迁人、房】屋承租人订立拆迁】补偿安置协议
【
》。 , ?拆迁补?偿安置协议必—。须,。使用市房屋拆迁管理!部门监?制的:规范:文本拆迁人》。和被拆迁人有一【方要求办理公证的】应当向公证机关办】理公证
》
》 , , 第十七《条 尚未完成拆迁!补偿:安置:的建设项目转让的】应当经?市,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同意原拆迁补—偿安置协议中有【。关,权利、义务随之【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!让人:、受让人、被—拆,迁人三方应当—。。签订补充《协议并自转》让合:同,。签订之日起3—0日内予以公告
】
《。
第十八条! :拆迁补?偿安置协议》订立后?被拆迁人或者—房屋:。承,租人在搬迁期限【内拒绝搬迁的—。拆迁:人可:以依法向仲》裁,。委员会申请仲裁【或,者依法向人》民法:院起诉诉讼或—者仲裁期间拆迁人可!以依法申请》人,民法院先予执行【
】 第十九条—。 :拆,迁人与被拆》迁人或者拆迁—人、被拆迁人与【房屋承租人达—不成拆迁《补偿安置协议—的经当事人申—请由市房《屋拆:迁管理部门进行调解!;调解无效》。的应当自收到当事】人有效?文件和资料之日起2!0,个工:作日内作出书—面裁决市房屋拆迁管!。理部门是被拆迁人】的由同级人民政【府裁决
! 拆迁当【事人:对裁决?不服的可以自裁决】书送达之《日起3个月》内向人民法院提【起诉讼拆迁人—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!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!偿或者提供拆—迁,安置、周《转用房的《诉讼期间不停—止,拆迁的执《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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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条 在市》房屋拆迁管理—部门裁决规定—的,搬,迁,期限已满被拆—迁人或房屋承—租人未搬迁的由市人!民,政,府责:成有关部门强制【拆迁或者由市房【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!人民法?院,强制拆迁
】
: 实施强制拆!迁前拆迁《人应当?就被拆迁房》屋,的有:关,事项向公证》机关办理符合诉【讼要求的证》据保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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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—十一条 》拆迁产权不明确、代!管等房屋《拆,迁人应提出补—偿安:置方案报市房屋【拆迁: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!办,理证据保全公—证后方可实施拆迁】
【 ?在拆迁期《限内被拆迁房—屋产权不《明确:。的补偿资金或—者,产权调换《安置用?房,应,当由市房屋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】
! 第二十二条— 拆迁人应当在】。拆迁补?偿安置协议书—生效之日起》3个月内持有—关文件和资料向市】房产、?土地管理部门办理】被拆除房屋的产【权和土地使用证注】。销手续;在被拆迁人!得到实际安置之日起!12个?月内为被拆迁—人办理房屋所—有权证?或者住房租赁合同】所交税费按国家【规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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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第二十三》条 市房屋拆【迁管理部《门,应当建立、》健全:拆迁档案管理制度拆!迁,人或者?接受委托的拆迁【承办单位在拆—。。迁项目?(包:括自:行拆迁项目)—结束3个月》内将拆?迁有关资料》汇总送市房》屋,拆迁管理部门—存档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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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四条 《市房屋拆《迁,管理部门的检查人员!在,执行公务时应当【出示执法证》件办事必须公开【、公正、公平并为】被检查人保守技术】。和业务秘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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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五条 —房屋拆迁中》对军事?设施:、文物古迹、古树】名木宗?教场所?及外国领《事,馆的:房屋:依照有关法》律、法规的规定【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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