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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六章 《法律责任 】 ,     【第四十九条》  对违反本—条例规定的行—为法律、行政法规】已规定法律责—任的从其规定 】  》   ?第五十条 》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违反本条例规定【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对主要负责人】、直接责任人—依法给予行》政处分?。: 》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一)未严—格执行湿地保—护规划的《;,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)未严格落》。实,生态红线制度导致湿!。地面:积减少或者退化且未!采取有效措施进【行,综合治?理的; 《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三【),。未按照规定落实【湿地:保护补偿《制度的;《   】  :。   ? (四)其他—依法应?当给予处分的情形】 》     》第,五十一条  县级】以,上人民政《。府湿地主管部门、】湿地:管理机构以》及有:关部门违反本—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对《主要负责人、直【。接责任人依》法给:予行政处分: 】 ,  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(一)》未按照规定确定湿】地名录?的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)未依法履行监!督管理职责》的; 》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(三)未对》湿,地自然保护区实【验区和湿《地公园内商》业服务?网点:。的经营方式、种类】、时间、地点等内】容作出规定的; 】 《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四—)未依法对》。征,用,、占用、临》时,占用湿地以及在【湿,地内从事的建设活动!办理审?批手续的; !  ?    《 ,  (五)未依【。法及时?受理、查处举报【的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(六)其他依【法应当给予处—分的情?形 《 ,     第五十!二条  违反本条】例规定?在湿地范围内有下列!行为:之,一的:已设立湿地管—理机构的《由湿地管理机—构依照相关法律、】法规处?。罚;未设《立湿地管理机构【的由湿地《主管:部门会?同有关主《管部:门依照相关法律、】法,规处:罚: 【     》 ,   (《一)破坏鱼类等水】生生物洄游通—道和野生动物的【繁殖区?及其栖息地的; 】   【   ? ,  (二)砍伐林木!、勘探(国家公益】。性,勘探除外)、采矿】、,挖砂、取土的;【 —。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三)!猎捕保护的野—生动物或者》采用灭绝性方式捕捞!鱼类以及其他—水生生物的》 :     】第五:十三条?  违反本条例规】定有下列情》形之一的已》设立湿?。地管理机构的—由湿地?。管理机构给予处【罚;未?设立湿地管理机构的!由湿地主管部—门会同有关主—管部:门给予处罚: 【 》 ,  :     (—一,。)损毁、《涂改:、擅自移《动湿地保护标—志的责令《限期恢复或者赔偿损!失并处以恢复所需实!。际,。费用或者损失金额五!倍罚款 《     !   ? (二)《擅自:进行开发建设—。活,动或者在临时占【用的湿地上修筑【永久性建筑物、构】筑物的责令限期【拆除:恢复:。原状:并,。处以破?。坏,面,积每平?方米一?百元的?。罚款;逾期不拆【除的予以没》收后拆除并处—以建设工《程造价一倍的罚款 !  —  :。  :   (三)—开垦、挖沟、筑坝、!堆山、?填埋:、倾倒垃圾》和有:毒有害物《体、采?挖泥:炭、擅自改变—湿地用途《以及:排放或?者抽采湿《地水资源的责—令停止违法行为限】。期恢复原状或者【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】开垦、?填埋、倾倒垃—圾、擅自改变湿地用!。途的:按照破坏湿地面积处!以每平方《米十元的罚》款;:挖沟、筑坝、堆山】、采:挖泥炭的《处以:。每立方?米二百?元的罚款;排放【或者抽采湿地水【资源的处以五万元】以上五十万元以【下的罚款 —    【。     (四【)违反规定在湿地】内割芦苇、割草等】破坏野?生,动物栖息环境的责令!停止违法行为—并按照破坏湿地面积!处以每平方米十元】的,罚款:    !。     (五)引!进外来?。物种或者放生—动物的责令停止违】法行为处以一千元以!上,五千元以《下的罚?款;造成严重后果的!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!万元以?下,的罚款?。 :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?(,六)捡拾国》家重点保护野—生,动,物鸟卵?的没收违法》所得并?处以每枚二》百元的罚款;—捡拾其他野生动物】鸟卵的没《收违法?。所,得并:处以每枚《一百元的《罚款 【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七!)破坏湿地保—护设施或者监—测设备的责》令停止违《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!或者赔偿损失破坏】。湿地保护设施处以五!千元的罚款;—破坏监测设》备的处以一万元【的罚款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(八)?临时占?用湿地期限届满【后未:进行恢复的责—。令限期恢复》并处以一《万元的罚《款;逾期未恢—复或者对湿地造成】永久性损害面—积不足一百平方米的!处,以二万元以上十万】元以下的罚款;面】积一百平方米—以上的处《以十万元以上五【十万元以《下的罚款《    !。     (九【)擅:自命名、《挂牌县级《以上湿?地公园的责令限期】。改,正;逾期未》改正的处以》。一万元的罚款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