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】失业保险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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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四条 失业人!员具备下列条件的】可以享受失业保险】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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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 (一)单—位,及其个人按照规定参!加失业保险1年以】。上并足?额缴纳?失业保险费》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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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非因!本人意愿中断就业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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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(三)按照》规,定进行?失业登记并有—。求职要求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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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【业人员?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!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!其他失业保险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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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五条 失业!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不:得继续享受失—业,保险待遇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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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【)重新就业》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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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!)应征服兵役—的;
! , ? (三)—移居境外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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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(四)【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!遇,的;:
— 《 (》五)被判刑收监执】。行或者被《劳动:教养的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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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六)无正—当理:由两次以上不—。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!定的部?门或者机构职业介】绍的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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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七】)法律、行》政法:规,规定的?其他情形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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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《二十六条 失业】保险金标准由失【业保险统筹地—区按照低于当地【最低工资标准、【高于当地城市—居,民,。最低生活保障—标准2?0%的?原则根据当地同期】城市居民人均收【入、人均《消费:水平等情况》提出方?案报省?劳,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!后经省人民政府【批准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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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《失,业,人员:失业前所在》。单位:和本人按照规定累】计缴费时间每满【1年领取《。2个月?的,失业保险金但—最长不得超过—。24个月《失业人?员重新就业后再【次,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!计算领取失业保险】金的期限可以与前】次失业应当领取而】尚未领取的失业保】险金的?期限合并计算但最】长,不得超过2》4,。个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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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:。。七条 失业人【员,符合城?。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!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!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!障,待,遇,
— 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!满仍未?重新:就业的失业人—。员,距法定退休》年龄不?足两:年的可以《继,续,享,受失业?保险待遇其领—取失业保《险金标准为原标准】的80%达到法【定退休年《龄后停止《领取失业保险—。金按照规定享受【养老:保险待?。遇
! 第二十八条 !失业人员在领取失】业保险金期间—的医疗补助金—按月:发,给其标准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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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【 (一)缴费时间】不足5年的为—本人失业保》险金的6%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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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缴【费时间?5年以上不足10年!的为:本人失业保险金的8!%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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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 ?(三)缴《费时间10年—以上:的为本人失业保险】金的10%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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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失业人员在失业!期间:因患严重疾病到社会!保,险经办机构指—定医院住《院治疗经社会—保险经办机构批【准予以报销医疗费的!70%总额不得超过!本人10《个月的失业保险【金住院治疗期间不】再按月发给医—疗补:助,金
! 第二十九条【 女性失业人员在!领取:失业保?险金:期,。间生育?并符合国家计—划生:育规定?的,经当地社会》保险经办机构批准一!次性发给本人3个】月失业保险金的【生,育补助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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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条— 失?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!金,期,间死亡的其》。丧葬:补助金按照》当地在职职工死亡】丧葬补助《金标准执行参与犯罪!活,动而:死亡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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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失业人员】领取失业保险—金期:间死亡的一次—。性发给其供养的配】偶、直系亲属抚恤】。金具:体标准?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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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—。 (一)供养—1人的为死者生【前12个月的失【业保险金;》
— 】(二)供养2人【的,为死者生前18【个月:的失业保险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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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: (?三):供养3人及其以上】的为死者生前24】个月的失《业保险金
!。
第三十一!条, 单?位招用的农民合【同制工人《连续工作满一年本】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!费劳动合同期满未】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合!同的由社会保—险经:办机构将单位为其】缴纳的失业保险【费作为生活补助【金,一次性?发给本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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