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六章 法律责【任
《
【 第三十七条 !监理单位违反本条】例,第十:八条第?二,款规定的由工—程质量监督机构责】令改正;未改—正的处以一万元罚款!;造成严重》质量事故的建议资质!证书颁?发,机关:。降低该监理单位【资质等级或》者吊销?其资质证书并吊销】相关人员资格证书】
— 第三—十八条 》违,反本条例第》。十九条第《。四,款规定对建设工程隐!。。。患拒不处理的由【工程质量监》督机构?对责任单位处—以五万元的》。罚款;监理单位未】向工程质《量,监督机构报告的【由工程质量》监,督机构责令限期改】正逾:期未改正的处—。以合同价款一倍的】罚款;情节严重的】建议资质《证书颁发机》关降低该监理单位】资质等?级,或者吊销其资—质,证书并吊销相关【人,员资:格证书
】
》第三十九条 建设!工程质量《检测单位违反本条例!第二:十条第一《款规定的由工—程质量监督机—构,。责令:限期改正;逾期未改!正的可处《以一万元罚》款建议资质证书颁发!机关吊销其资质证书!。;违反本条第二【款规定的由工程【质量监督机构对其】处以一万元罚款;情!节严重?的,建议资质证书—颁发机关《吊,销其资质《证书
《
【 第四十《条 建设单位【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!条规定的由工—程质量监督机—构责令改正》并处以一万元以【上,三万:元以下罚款》;违反本条例第二】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!由工程?质量监督机构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】限,期改正逾期未—改正的处《以单位建设工程【造价:百分之五罚款—但,。最高不?得超过?五十万元
】
: 第四十一】条 施工图审查】单位未按《。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!或者:出具虚假审查合格】书的由县级以—上人:民政府?建设行?政主管部门处以一】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!罚,款;情节严重的由】省建设行政主管【部,门撤销其审查资格
!
】 第四十二条— 有关行政—主管部?门和单位违》反本条例规定的【由有关行政机关【或者监察机关—依,。法追究?其主管人员和工【作人员的行》政责:任
【 ? 第四十三条 建!设行:政主管部门及工【程质量监督》机构违反本条例有】下列行为之一的【由有关行政》。机关或者监》察机关依法追究【其主管?人员和工作人—员的行政责任
】。
】 ? (一)给未办理】建设工程《质量监督注》册手:续的建设工》程发放施工》许可证?的;
—
? ?。 (二)【未按规?定程序和《条件办理建设工程】。。质量监督注》册手:续的;
》。
— ,。。 (—三)未按规定程【序和条件办理建【设工程竣《工,验收备案手续的【;,
:
! (四)未按规!。定程序和标准对【建设工程实》行质量监督的;
】
?
!。 (:五)未按《规定程序和时限【进行建设工程质【量纠纷调解的—。;
! ? (六》)对有?关建设工程质量举】报投:诉未及?时,处理的?;
《
,
! (七)其他以权】谋私、滥用职—权、:徇私:舞弊的
—
第四!十四条 》本条例未《作处罚规定》的依据国务院建【设工:程质量管理》条例实施处罚
【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