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《第六章? 法:律责任? ,   !  第四十九条  !经营者故意告知【消费者虚假情—况,或,者故意隐《。瞒真实情况诱—使消费者购买商品】或者接受服务的为欺!诈行为 【   《 , ,经营: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!有下列欺诈》行为之一的应当【返还消?费者:购买商?品或者接受服—务的费用并支付消费!。者,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!务,费用一倍的赔—偿金经营《者承诺赔《偿的金额高》于一倍的从其—承诺 】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一)销售掺!杂掺假?、以假?。充真、以旧充—新,、以次充《。好、以不《合格商品冒》充合格的商品; 】   【。    《  (二)采取虚】假或者其他》不正当手段销售份】量不足的《商品、提供不实的服!务;  !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(三)销售的商品】是“处理品》”、“残次品”、“!等外:品”:却未予?标,明或者?谎称是正《品,; — 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(四)以虚假】的“清仓价》”、“甩卖》。价”:、“最低价”、【“优惠?价”:或者其?他欺:骗性价格《销售商品或提供服】务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五)以虚假的商!品说明、商品—。标准、实物样—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!者提供服务; !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(六)不以自己的】真,实名称或《者标记销售商品或】。者提供服务; 】。 , 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(《七)采?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!。行欺骗?性的销?售诱导; — , :。 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(八)》作虚假的《现场演示和》说明; 》 :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(九)《利用广播、电视【、电影、报刊—、互联网《等大众?传播媒介或者—其他手段《对商品或者服—务作虚?假宣传; — 《 ,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(:十)骗?取消费?者预付款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十?一)利用邮购、【电视直销、互联网销!售、电话销售等【方式骗取价款—而不提供或者—。不按照约定》提供商品或》者服务的; ! 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十》二)以?虚假的“有奖销售】”、“?还本销售《”等方式销售商品】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十?三)采取其他欺诈手!段损害消费者—合法:权益的行为》  【   经营者按照前!款规:定赔偿消费者后不】免除:。其,按照法律、法—规规:定应当?承担的其他责—任 《     第五!十条  按照国家和!省规定、经营者消】费者:的,约定或者商业惯例】属于包修、包—换,。、包退的商品实行】修理的商品“三【包”期限《应,当按修理期限相应】顺延;非因》消费者使用》、保管?不当经营者不—得收取修《。理费商品修理—时,间超过三十天经营者!应当以商品价—款的百分之一以上】百分之十以下—赔偿消?费者延误使用该商品!的,损失;季节使用的商!品在:。使,用期间的应当以商】品价款的《百分之五以上百分】。之十以?下,。。赔,偿消费者《的损失在保修期内】经两:次修理仍不能正常】使用的经营者应【当予以?更换或者退》货;确因商品—质量问?题退货时应当—向消费者退回该商】品的原购货》价款 【     对前【。款,规定的商《品消费者经》两次交涉经》营者仍拒绝承担【“三包”义务的还应!当,承担消费者因—误工减少的收—入;:经营:者的从业《人员在履行职务【时对消费《者交涉的表示视为经!营者行为《 ?。   》  包修、包—。换、包退《的商品消费者不能随!身携带的经营者应当!承担必须支付的交通!、运输?费等合理《费用 —     —第五:十一条  经—营,者有下列情形—之一侵害消费者【权益的有关法律、】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!律、法规的规—定执行;法》律、:法,规未作?规定:的由工商行政—管理部门责令—改正可以《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!处警告、没收违法】所,得处以?违,法所得一《倍以上五倍》以下:的,。罚款没有违法所【得的处以《一万元以下》的罚款情节》严重的?从重处罚责》令停业整顿》 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(一)以合—同,的格式条款、通【知、声明、店堂告示!为据侵害消费—。者合法权益的; 】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【二)利?用邮购?、电视直销、互【联网销售、电话【销售等?方式骗取价》。款而不提供》或者:不按:照约定提《供商品或者服务【。的; 】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三)以【。预收款方《。。式提供商品或者服】务未履行约定—的; 】   ? ,。  :  :(四)租赁他人柜】台或者场地》的经营?者不标?明真实名称和—标记的经营者出【租柜台或销售场地不!标明位置和范围【的;:    ! ,。    (》五)对存在严重【缺陷的?商品:或者服务不》立即停止销售或【服务的对已》经售:出,的商:品或提供的服—务不采取召》回等补救措施的【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六)提供商品—或者服务《时强制消《费者提供与消—费无关?的个:人信息或者未经【消费者同意擅—自将消费者个人【信息向第三人披露】的,。; :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七)【商品房经《。营者违?。反本条例第》。十七条?规定的; 》 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(八《。。)公共服务行—业和其他具有独占】地位行业的经营【者违反本条》例第十八条规定的;!   】  :   ? (九)洗染业经】营者违?反第十九条规定【的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(十)装》饰装修?业经营?者违反第二十—条规:定的:; 《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十》一):汽车经营者违反【第二:十一条规定的; 】 ?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十二)非—学,历教育培训服务机构!违,反第二十二条第【。二款规定的; 】 ,   》。    《  (十三)旅【游服务业《经营者违反》本条例第二十—四条规定的》; :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十四!)食品经营者、【餐,饮业经营《者违反第二十五【条,规定的; 【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十五】)违反?本条例第二》十六条规定的; 】  —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十六)?中介:服务:经营者违反本条例】第二十八条规—定的; !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(十七)修理业【经营者违反》本条例第二十九条】第二款规定》的;  !  :     (十八】)违反本条例—第三十条规》定的 》     第】五十二条  —经营者有下列情【形之:一的依?照消费者权益保【护法的规《定,处罚: 》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一)【提供的服《务不符?合保障人身、财产安!。全要求?的; 《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(二)强迫或者【变相强迫消费者购买!。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!; — ,  : ,     (—三)在提供》商品或者《服务时附加不合理】条件的?;, : ,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四)对!消费者提出的修理】。、,重作、更换、退【货、补足商品数量】、,退还货款和服—。务,费用或者赔》偿损失的要求—故意拖延或者无理】拒绝的; !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五)假!冒或者仿冒他人的企!业名称和他人特【有的营业标记以及】使用出租者的—名称或者标记的 】 》 ,   第五》十三:条  经营》者有下列情形—之,一的由质量技—术监督部《门或:者,工商行政管理部【门按照各《自的职?权范围依照》中华人民共和—国产品?。质,量法的规定处罚 ! :    》。     (—一)生产、》销售的商品不符【合保障人体健—。康和人身、财产安全!要求的?; 《 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二)在商】品中掺杂《、掺假以假充真【以次充好或》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!合格:商,品的; !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三)生产国】家明令淘《汰的商品或者销售】失效、变《质商品的;》 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 (四》)伪造商品的—产地伪造或者冒【用其他生产者—名称、地址伪—。造,或者冒用认证标志】、名优标志等质【量标志的 【。 ,     第【。五十四条  经营】者销售应当检验、】检疫:而未检验、》检疫的商品或者伪造!检验、检疫结果的】。由商品检《验、卫生检疫部【门依法查处 !     第五十!五,条  经营者对商品!或,者服:务作虚假的或—者引人?。误,解的宣传的由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】依法查处 【   》  第五十六条 】 ,有本条?例第四十九条—第(四)项行为【或,者不标明价》格,而高价收费的由价】格主管?部门依法查》。处 —     第—五十七条  经营】者不按规定或—。者拒:。绝开具发票、购货凭!证、服务单据的由】税务部门依法查【处 《。     第五!十八条  》。消费者?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!实施调查时经营者无!。理拒:。绝的:由工商?行政管理《部门责令改》正处:以警告?;对拒?不改:正的处以一百元【。以上五百元以下的】罚款 ?。  —。   第《五十九条《 , 国家机《关工作人员玩忽【职守、滥用职权、】徇私舞弊或者—包,庇经营者侵害消【费者合?法权益的由其—所,在,单,位,或者上级机关给予】行政:处分情?。节严重?构成犯?罪的依法《追,究刑事责任 【     】接受委托的鉴定【部门或鉴定人故【。意作虚假鉴定—构成犯罪的》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;尚不构成犯罪的!由有关主管部门根】。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!警告责令改》正、停业整顿直至】撤销登记 — 《  :  消费者》协会:工作人员不履—行职:责或者偏袒、—包庇:侵,。害消费者合》法权:益的经营者的—由其所在的消费者协!。会依据?章程和有关规—。定处:理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