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—章, ,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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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五!条 违《反本条例《的,行为法律《、法规对处罚机关】、处:罚,种类、处《罚幅度有规定—的从其规定未作【规定的依照》本条例规定执—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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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四十六《条 用人单—位不按规定缴纳失业!保险费?或者不按规》定及时为失业人员转!移档案关《系致使失《业人员不能享—受失业保险待遇或者!。影响其重新》。就业的用人》单位应当《赔,偿由此给失》业人员造成的经济损!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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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十七条 — 用人?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!的劳动保《障行政?。部门应当给》予警告并可视情节】。轻重处二《千元以上一万—元以下的《罚款;构成》犯罪:的依:法追究刑《事责: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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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)【伪造、变《造失业保险登记证或!缴费证明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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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(:二)未按规》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!代缴失业保》险,费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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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!。)阻挠劳动保障行政!。部门和失业保—险经办机《。构的工作《人员依?法行使检查职—权拒绝检《查的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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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(四)隐【瞒事实?真相谎报、瞒报、出!具伪证或者隐匿、】毁灭证?据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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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,五)拒绝提供与【缴费有关的用—人情况、工资表【。。、财务报表等资【。料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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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:。六)拒绝《执行劳动保》障行:政,部门下达的监督【检查询问书或限【期,。改正指?令书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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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七)》。打击报复举报人【员的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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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【)法律、法规规定】的其:。他情形
! : 第四《十八条 劳动保障!行政部?门和失业保险经办机!构有下列行为—之一的?对负责人和直接责】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!分责令改正;造成失!业,保,险基金损失》的要追回损》失,;,构,成,犯罪的?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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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一)?拒绝、刁难给符【合条:件的用人单位办理】失业保险登记手续】或缓缴审批手续【情节严重《的;
】 《(二)违反规—。定征收失业保险【费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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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(三)?。违反规定为失业人员!开具领取失》业保险金或》者享受其他失业保】险待遇单证》致使失业保险基【金损失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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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】)违反规定》少发、不发失—业保险金及其他有】关费用或《者延期支付》。失业:保险:。金,及其他有《关费用、《。情,节严重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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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十九条 任何】单位和个人》挪用、截《留失业?保险基金的追回【被挪用、截留的失业!保险基金;有违法所!得的没收违》法所得并《入失业保险基—金;构成犯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;尚不构成犯】。罪的:对直接负责的主管】。人,员和其他直接责【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!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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