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: 第四章 》失业保?险待遇 【    【 第二?十条  《具备下列条》件,。的,。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!。业保险金《 — , , ,。 (一)所》在用:人单位和本人—按照规定《参加:失业保险缴纳—。失业保险费》满一:年的; 【   《 ,。 (二)非》因本人意愿中—。断就业的; 】     【(三)按照本条【例规定?已,办,。理失业登记并有【求职要求的 【    【。 失业?人员:。在,领取: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!本条例?规定同时享》。受其他失业保险待】遇   !  第二十》。一条:  失业人员失业前!所在:用人单?位和本人按规—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!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!业保险金《的期限最《长为十二《个月;累计缴费时】间满五?年不足?十年的领取失业【保险金的期限最长】为十八个《月;: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!上的领取失业—保险金的《期限最长为二—十四个月重新—就业后?再,次失业的缴费—时,间,重新计算领取失【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!与前次失业应—领,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!保险:金的期限合并—计,算,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二!十四个月 —。    【 第二十二条  】用人单位按》照规定应当参加失业!保险之前的时间【视同:单位缴费时间与【参保后的实际缴费时!间合:并计算;《按,照规定实行失业【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之!前的:。职工个?人连续工龄》(扣除已享受—。失业保险待遇的【工龄)视《同个人缴费时间【计,发失业保险》金时与实行个人【缴费制?度之后的实际缴费】。时间合并计算;【合并计算的》职工个人累计—缴费时间《与其失业前所—在单位的累计缴费】时间不一致时以职工!个人累计缴费—时,间为准 【    》 第二十三条  失!业保险金按照当地】最低: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!十确定?并自失业人员办理】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按!月,发放 — :  :  第二十四—条  失业》人员领取失业保险】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停止领》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!停止享受其他—。失业:保险待遇《 《     —(,一)重新就业—的; 【     (—二,。)应征?服兵役?的;:   】 , ,(三)移居境外的;! :     】(四)享受基本养】老保险待遇的—;  】 , , (五)被判刑收】监执行或者》被劳动教养的; ! ,    — (六)无正—当理:由连续两次拒不接受!。当,地人民政《。府指定的部》门,。或者机?构介绍的工》作,的; 【。   ?  (七)法律、】。法规规定的其他【情形 《   —  第二十五条  !失业人?员,领取失业保险金期】间可按?其享受?失业:保险:金百分之十的标准】发放医疗补助—金患有严重疾—病确需住院治—。疗的经当《地失业保险经办【机构批准《可以报?。销医疗?。费的百分之七—十但累计补助金【额,不超过本《人十:个月的失《。业,保险金标准获得省】。级以上荣《誉称:号或者因社会公【益事业致伤、病的可!以享受不超过本【人十八个月失业保险!金标准的医疗补【助金:  【 ,  第二十六条 】 失:业人员?领取失业《保险金期间死亡【的其家属凭失业人员!死,亡证明?等有:关材料可以向失业保!险经办机《构申领一次性的丧葬!补助金和《抚恤金?。失业:人,员死亡当月尚未【领取的失业》保险金可由其家属】一并:领,取 ?     】丧,葬补助金《按照失业人员本人】。生前七个月的失【业保险金标准发放】有供养配偶、—直,系亲属?的按:每供:养一人?发给五个《月最多发给不超【过失业人员本—人生:前十五?个月失业保险金【标准的抚恤金因社】会公益事业死亡的】其丧葬补助》金和抚恤金》可按此款标准提【高百分?之八十执行 !   《  第二十七条 】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!保险金期间可—以免费享受职业培训!、职业介绍服务其】补贴费用由失—业保险经办机构从】失业保险《基金:中列支? , ,  》   职《业培:训、:职业介绍补》贴费:。用占失业保险—基金的比例不得【超过统筹《。地区:上年度失业》保险基金收》入总额?的百分之《十 : 》    第二—十八条 《 ,用人:。单位招用的农—民合同制工》人连续工《作满一?年所在单位已—缴纳失业《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!未续订或《者提前?解,除,劳,动合同?的可以向其单—位所在?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!构申领一次》性生活?补助金?补助金按其工作【时间每?满一年发给一个月、!最多不超《过十二?个月:的失业?保险金?标准:计发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