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: 劳动用工与—劳,动,合同:
! 第十三条【 用人单位自用工!之日:起即与务工人员建】立劳动关系用—人单位与《。务工:人员:建立劳动《关系应?当依法?订立书面《劳动合同
》
【 第?十四:条 用人单位【招用务工《人员时?应当如实告知工作】内容、?工作地点、工作条】件、职业危害、安全!生产状况《、,劳动报酬以及—。务工人?员需要了解的有【关情:况
》
? ?。第十五条 》 劳动合同的订立应!当遵循平《等自愿?、协商一致的原【则,并具备以下条款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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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用人单】位的名?称、住所和法—定代表人或者主【要负责人;
!
《 ? (二)务【工人员的姓名、住址!和,居民身?份,证或:者其他有《效身份证《件号码;
】。
】 (三《)劳:动合同期限;
】
!。 (四》)工:作内容?和工作地点;
【
?
— , (五)劳动保!护,、劳动条件和—职业:危害防护;》
【 (六!)劳:动报酬;《
:
! (七)工作】时间和?休息:休假;
—
《 【。(八)社会保险;】
! , (九)法律!、法规规定应当【。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!事项
】 ? ,劳动合同除》前款规定的必—备条款外当事人【。。可以协商约定其【他,内容:
》。
劳动合】同规定的劳动条【件和劳动报酬等标】准不得低于集体【合同的规《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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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
》 第十六条 用】人单位与职工订立有!集体合同的务工【人员享有和履—行集体合同规定【的权利和《义务
—。。
? 第十》七条: 劳动合同—可以约定《试用期试用期的【期限应当符合—国家规定试用期应】当包含在劳》动合同期限内
】
【 第十八条 — ,签订劳?动合同所使用的劳动!合同文本应当—由,用,。人单位免《费提供
》
》 劳动保障【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和!推行:规范的劳《动合:同文本用人单位应】当参照规范的劳动合!同文本制定本单位的!劳动合同文》本
《
【。第十九条 用人单!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!国劳动合同法的【规,定与务?工,。人员解除劳动—合同的应当以—书面形式《通知:务工人员并依照国家!有关规定向务工【人员支付经》济补偿金
【
第二!十条 劳动—合同被?依法确认无》效务工人员》已付出劳动》的用人单位应当【向务工人员支付【劳动报?酬劳动?报酬的数额参考用人!单位同类岗》位劳动者的劳动报】酬确定;用人单位】无同类岗位》的按照?用人单?位所在地省辖市人】。民政府公《布的人力资源市场工!资指导价位确定
】
!第二十一条 任】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干!预用人?单位依法自主使用】务工人员不得违反】规定向?用人单位和务—工人员?收取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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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。 用人?单,位招用务工人员时】不,得违反规定》收取:或,者变相收《取保证金、抵押【金及其?他不合理费》用不:得扣押个人的居民】身,。份证和其他证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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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第二十二条 用】。人单位必须按—照国家标准》和行业要求》为务:工人员提供必—要的安全生产设施】、劳动保《护条件及职业—。病,防治措施对从事有职!业危害作业的务【工人员应当按照【中,华,人民共和《国职业病防治—法的规定《进,行职业健康检查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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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用人单《。。位应当依法保护【女职工?在孕期、产期、【哺,。乳期等期《间的:健康和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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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三条 —用人单?位为务工人员提供饮!食或者安排宿舍的应!当符合?国家规定的卫生【和安全条件并尊重】少数民族饮食习【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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