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—章 权利和义—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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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,十二条 受援人有!权了解?为其提供法律援助】活动的进《展情况对法律援助】人员不依《法履行职责的可【以要求?法,律援助机构更换【法律援助《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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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受援人无正当理【由拒绝?法律援助机构指派】的法律援助人员的】不,得就:同一事项再次提出申!请
】。 : 第:三十三?条 受《援人应当如实陈述与!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!事实配合法律援【助人员?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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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,十四:。条 受《援人因法律援助【事项的?解决获?得较:大经济利益时应当向!法律援助机构补偿部!分法律服务》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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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,三十五?条 法律援助人】员有权?要求受援《人提供与《法律援助事项有关】的证据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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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—十六:条 法《。律援助人员在法律】援助过程《中发现?受援人?不符合受援条件【的应当报请法律【。援助机?构批准取消其受【援资格受援人违反法!律,援助协议的》法律援助人员可【以报经法律援助机构!。批准终止法律援助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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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七条: :。。法律援助事》项办:结后法律援助机构】应当按规定给予法】律援助人员一定的补!助
! , 第三十八条 【 法律援助人员【应当接受法》律援助机构的监督】无正当?理由不得《拒绝、拖《延或者终止办—理,法律援助事项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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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法,律援助人《员不得?向受援人收取财物】。或牟取其他不—正当:利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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