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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旅客运】。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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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四条 》道路运输《管理机构对》旅客:运,输线路、班》次、站?点,。及经营区域实行统】一管理?、分级审《批涉及?设置或调整停靠【站点的,《应征得有《关部门?同意,并向公—众告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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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五》条 ?道路:运输管?理机构应当根据客】运市场需求,—加强对客运市—场和热点营》运,线路的管《理同一客运线—。路,、旅游线路》有三个以上》申请人?时,可以通过招投】标的形式作》。出许:可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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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】旅,客运输经营权—的经营者《应当按照承诺—的服:务质:量提供服务,—不得擅自转让旅客运!输经营权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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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六条 客运!线路的经《营,期限:为四:到八年?道路运输管》理机构在作出经营许!可时,应当明确【具体的经营期限经营!期限届满需》要,延续经?营的:,应当重新提出【申请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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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】条 旅客运—输车辆应《当在车体外部—适当位置喷印—经营:者单位名称》并标明核载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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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旅客运输车辆应当】在,车厢内明显位置悬挂!或,者张贴客运》线路:标,志牌和里《程,票价表,并公—示,监督电话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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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!租汽车应当装置营】业标志牌,张—贴租价标《准,和投诉?电话号码《。,配置并正》确使用?里程计价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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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?十八条 班线【客运经营者应当进站!经营,按照许—可的:线,路、:班次、站点》运行,在规定的站点!上下旅客,不得【中途甩客,》。不得随意更换车【辆或者将旅客转交他!人运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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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包车客运经营者应!当按照约定的起讫】地和线路运行—,除:执,行道路运输管—理机构下达的紧【急包车任务外—。,其线路一端应当】在车籍所在地,不】得招揽包车合同外】的旅客?乘车:
】 出?租汽车经《营者应当按》乘客指定的目的地,!选择合理《的线路行驶》,不得故《意绕行?。;显:示“空车”标志【。。。的出租汽《车不得?拒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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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:十九条 客—运经营者《应当根据旅客支付的!票款,即时》交付旅客相应的车】票,并按客票—标明的班次、时间、!站点:运送旅客因》客运经营《者的:原因造?成旅:客漏乘、误乘—的,客运经营者应当!按照:旅客意愿安》排改:。乘,或退: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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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客运经—。营者应当《采取必要的措—施防止在运输过【程中发生侵》害旅客人身、—财产安全《的违法行《为当违法行为发生时!。,司乘人员应—当及时?报警,?积极救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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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客运:经营者应《当保:持车辆清洁、卫生】
! 旅客进站、乘【车,不得携带易燃】、易爆、《危险品?,,并接受对易燃、【易爆、危险品的检】。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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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:。二十条? 从事旅》客运输?。的车:辆,技术等级和【类型等级应当符合国!。家和省的有关规【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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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从事高速公路客运、!省际和市际旅—游客运或营》运线路长度在八百】公里以上的客运【车辆,技术等级应当!达到一级,》类型等级应》当达到高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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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—十一条 城市公】共交通车辆超出【规定经营《长,途客:运的,按本条例规定!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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拖拉机!和货运?车辆不?得从:事道:路旅客运输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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