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】拆,迁管理
】
《 : 第七条 —房屋拆迁实行拆迁许!可证:制度未取得》房屋拆迁许可—证,的不得实施拆—迁,
》
? , 第八?条 申《请领取房屋》拆,迁许可证《应当:向房屋所在地的【。房屋拆?迁管理?部门提交《下列资料
【。
《。 《 (一)建设】项目批准文件;【
】 (二】)建设用《地规划许可证;【。
》
, — (三)国—有土地使用权—批准文件;
】
】。 (四)—拆迁:计划和拆迁方案;
!
【 —(五)办理存款业务!的金融机构出具的】拆迁补偿安置资金】证明
—
《 第九条 房】屋,拆迁管理部门应当】自收:到申:请,之,日起三十日内—对符合下列条件【的申请人颁发房【屋拆迁?许可证
【
《 —(一)提交的—资料齐?全、合法、有效;
!。
【 —。(二:)申请的拆》迁范围?与批准的项目用地】范围一致;》
,
— ? (》三)拆迁补偿安置资!金足额落实到位;
!
,
《 — (四)拆—迁计:划和拆?迁方案符合本条例规!定
》
《。 ,。 第十条 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应当自房屋拆迁【许可证?核,发之日?起五日内将房屋拆迁!许可证中载明的拆】迁,。人、拆?迁范围、拆》迁期限等事》项以房屋拆》迁公告?的形式予以公—。布拆迁人《应当:及时:将公告内容告知被】拆迁人
《
》。 房屋拆迁管!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!向,被拆迁人做好—。宣传:、,。解,释工作
《
— 第十一条 !拆迁人应当在房【屋拆迁许可证确【定的拆迁《。范围和拆迁》。期限内实施房屋拆】迁,。
,
,
【。 需:要延长拆迁》。期限的拆迁人应【当在拆迁期限期满十!五日:前向:房屋拆?迁管理部门提—出延期?拆迁:申,请;房?屋拆迁管理部门【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!申请之日起十日内】予以答?复
《。
第】十二条 《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!迁也:可以委托拆迁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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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接受委托的拆迁【单位应当具有—省建设?。行政主管部门颁发】的房屋拆迁资格证】书
《
》 工程指挥部等】临时性机构和—房,屋拆:迁管:理部:门不得作《为拆迁人不得—。接受拆迁《委托:
! ,第十三?条 拆迁人委托拆!迁的:应当向被委托—的拆迁单位出具【。委托书并订立拆迁】委托合同拆迁—人应当?自拆:。迁委托合同》订立:之日起十《五日内将拆》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!迁管理部门备—案
》
《 被委托的—拆迁单位不得转【让拆迁业务
!
: 第十四【。条, 自拆迁公告公】布之日?起拆迁范围内的【单位和个人不得进】行下列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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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一《)新建、《扩建、改建房屋【;,
?
,
【 (二》)改变房屋和土地用!途;
》
《。 — (三)租赁房屋
!
【 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应当就前款所【列事项书《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!办理相关手续暂【停办:理的书面《通知应?当载明暂停期—限暂停期限》最长不得超过—十二个月;》拆,迁人需要延》长暂停期限的必须】经房屋拆迁》管理部门《批准延?长暂停?期限不得超过十【。二个月
】
第十五】条 ?拆迁人?与被拆迁人应—当,依照本条例规定【就补偿方《式和补偿金额、安】置用房面积和—安置地?点,。、搬迁期《。限、搬迁《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!、违约责任、解决争!。。。。议的方法以》及当事人认为需【要约定的其他—事项订立拆迁—。补,偿安置协议
!。
拆【迁租赁?房,屋的拆迁人应当【。与被拆迁人、房屋承!。租人订立拆》迁,补,偿安置协议
—
!第十六条 房屋】拆迁管理部门代管】的房:屋需要?。。拆迁的拆迁补偿【安,置协议必《须经公?证机关?公证并办理证据【保全
! 第十七条【 :拆迁补偿安》置协议订立后被【。。拆迁人或者房—屋承租人《在搬迁期限内拒【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!。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!请仲裁?也可以?依,法向人?民法院?起诉诉讼期间拆迁】人可以依法申请人】民法院先《予,执,行
—
《 第:十八条 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!者拆迁?人、被拆迁人与房】屋承租人达》不成拆迁《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!事人申请《由房屋拆迁管理【部门裁?决房屋拆迁管—理部门是被》拆迁人的由同级人】。民,。政府裁决《。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!之日:起三十?日内作出
【
【当事人对裁决—不服的可以自裁【决,书送达之《日起三个《月内:向人民法院起诉【拆迁人依照》本条例规定》。已对被拆《迁人给予货》。币补:偿或者提供》拆迁:安置用房《。、周转用房》的诉讼期间》。不停止拆《迁的执行
】
》 第十九条 被】拆迁人或者房屋【承租人在《裁决规定的搬迁【期,限内未搬迁的由【房屋:所在地的省辖市、县!(市)人民政府【责成:有关部门强制—。拆迁或者《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依法申请人》民,法院强制拆迁
!
【实,施强制拆《迁前拆迁《人应当就被》。拆除房屋的有关【事项向公证机关办】理证据保全
【
》 , 第二十条 】拆,迁中涉及军事设【施、:教堂、寺庙、文物古!迹的依照有》关法律、法规—的规定办理
【
】。第二十一《条 尚未完成拆】迁补偿安置的建设】项目转让《的应当经房屋拆【迁管理部门审核同】意原拆迁补》偿安置协议》中有关权利、义务】随之转移给》受让人项目》转让人?和受让人应当—书面通?知被拆?迁人并自《转,让合:同签订之日起—三十日内予以—公告
】 ? 第:二,十,二条 拆迁—人在约定或》者裁决的《搬,迁期限内不得对未】搬迁的?被拆迁人或者房【屋承租?人停止供水、供电】、供:气、:供暖不得强》行拆除被拆迁人未搬!迁的房屋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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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拆迁人不得向被拆!迁人非法收取各种费!用不得为其他—单位向被《拆迁人代收》、代扣各《种费用
】
》第二十三《条 ?。拆,迁人:实,施房屋拆迁的—补偿安置资金—应当全?部,用于:。房屋拆迁《。的,补偿安置不得挪【。作他用
【。。
拆迁】人,应当在办理》存款业务《的金融机构》开设拆迁补》偿安置?资金:专用账户《按照规定存入—。拆,迁补偿安置资—金并保证被》拆迁人?按时、足额领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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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房屋拆迁管理—。部门与拆迁人—、开设拆迁补偿安置!资金专用账户—的金融机构应—当共同签订拆迁补偿!。安置资金使用监管协!议;金融机构必须在!接到房屋拆迁管【理部门拨付资金通知!后方可拨《付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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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四【条 房屋拆除【应当文?明施工施工现场应】当采取必要》的安全措施防—尘降噪保持环境【清洁
】 《第二:十五条 拆—。迁,人完成拆《迁后应及时提出验】收申请房屋拆—迁管:理部门应当按照房屋!拆迁许可证确定的】内,。容组织验《收
! 第二《十六条 房屋拆迁!管理部门《应当建立《、健全拆迁档—案管理制《度加强对《拆迁档案资》料,的管:理
【 第二十七】条 公安、教育】。、,房,产、公用《事业、电力等部门应!当及:时办:理和安排被拆—迁人户口转移、子女!转学转托、》住房产权手续以【及用水用电等—。事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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