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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《 拆迁?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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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七条 房屋拆迁实!行拆迁?许可证制度未取得房!屋拆迁许可》证的不得实》施拆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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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,八,条 ?申请领取房屋拆迁】许可证应《当向房屋所在地【的房屋拆迁》管理部门《提交下列资》料
】 (一!)建设项目批—准,文件:。;
! , (二)】建设用地规划许【可证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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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
】 (三)国有土【地使用权《批准文?件;:
— 》 (四)—拆迁计划和》拆迁方案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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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: (五)办理存款】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!的拆迁补《偿安置资金》证明
! 第九条 】房屋拆迁管》理部门应当》自收到申请》之日起三十日内对】符合下列条件—的申请人颁发房屋】拆迁许?可证
【
— (一)提交】的资:料齐全、《合法、有效;
【。
《
,。 《 ? (二)申请的【。拆迁:范围与?批准:的项目用地范围一】致;
【
— (三)拆【迁补:偿安置资金足额落实!到位:;
【 《 《(四)拆迁》计划和?拆迁:方案符合本》条例规定
【
? : 第十条 【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!当自房屋拆迁许【可,证核发之日起五日】内将房屋拆迁许【可证中?载明的拆迁人、拆】迁范围、拆迁期【限等事项以房屋拆】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!布,拆,迁人应当及时将公】告内容?告,知被:。拆迁人
! : 房屋拆迁—管理部门和》拆迁人应当向被【拆迁人做好》宣传、解释》。工作:
》。
第十一】条 拆迁》人应当在房屋拆【。迁许可证确》定的拆?迁范:围和拆迁期限—内,实施房屋拆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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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!延长: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!当在拆迁期》。限期满?十五日前向》房屋:拆迁管理部门—提出:延,期拆迁申请;房屋拆!迁管理部《门应当自收到延期】。拆迁申请之日—起十:日,内予:以答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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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二《条 拆迁人可【以自行拆迁也可【以委托拆迁
】
? :。 接受委托—的拆迁单位》。应当具有省》建,设,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!。房屋拆迁资格—证书
! 工程指挥【部等:。临时性机构和房屋】拆迁管理部门—不得作?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!迁委托
! , 第十三条 !。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!当,向,被委托?的拆迁单位出—具委:托书并订立》拆迁委托合》同,拆迁人应当自—拆迁委托合同订【。立之日起《十五日内将》拆,迁,委托合同报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备案
?
!。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!得转:让拆迁业《。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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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!条 自拆迁公【告公布?之日起拆迁范围内】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!行,下列活?。动
【 ? (一)】新,建、扩建、》改建房屋;
】
? 》 (二》)改变?房屋和土地用途;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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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》(,三)租?赁,房屋
】。。 房屋拆迁管!理部门应当就前款】所列事项书面—通知有?。关部门?暂停办理相关手【续,暂停办?理的书面通知应【当载明暂停》期限暂停期限—最长不得《超过十二个月;拆】迁人需要延长暂【停期:限的必?须经房?屋拆迁管《理部门批准》延长暂停期》限不得超《过十二个月
】
》 第十五条 】。拆迁人与被拆—迁人:应当:依照本条《例规定就补偿方【式和补?偿金额?。、安置用房面积【和安置地点》、搬:迁期限、搬迁过渡】方式和过《渡期限、违》约责任、解决—争议的?方,法以及当事人—认为需?要约定的《。其他事?项订立拆迁补偿【安置协议
】
拆迁租!赁房屋的拆迁人应】当与被?拆迁人、《房屋承租人》订立拆迁补》。偿,安置协议
》。
— 第《十六条 房屋拆】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!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!偿安:置协议?必须经公《证,机关:。公证并办理》证据保全
】
第十】七条 拆迁补偿安!置,协议:订立:后,被拆迁?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!搬迁:期限内拒《绝搬迁?的拆迁人《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!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!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!讼期间拆《迁,人可以依《法,申请人?民法院?先予执行
!
, 《第十:八条 拆迁人【与,被,拆迁人或者》拆迁:人、被拆迁》人与房屋承租人达】不成拆迁《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!事人申请由》房屋拆迁管》理部门裁《决房屋?拆迁管理部门是被】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!政,。府裁决?。裁决应当自》收到申请《。之日:起三十日《内作出
! 当事人对裁!决不服的可以自【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!个月:内向人民法》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!条例规定已对被拆】迁人给予货币—。补偿或者《。提供:拆迁安?。置用房、周转用房的!诉讼期间《。不停止拆迁的执行
!
《
?。 第十九条 】被拆迁人或者—房,屋承:租人:在裁决规定》的,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!由房屋所在地的省】辖市、县(市)【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!门强制拆迁或—者由房屋拆迁—管理:部门依法申请人民】法院强制拆迁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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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实施强制》拆迁前拆迁人—应当就被拆除房【屋的:有关事?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!据保全
】
第—二十条?。。 拆?。迁中涉及军事设【。施、教堂、寺庙、】文,物,古迹的依照有关【法律、法规的规定办!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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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一条 尚—未完:成拆迁补偿安置【的,建设项目转》让的应当经房屋【拆迁管理部门审【核,同意原拆迁》补偿安置协议中有】关权利、义》务随之转移给受让】人项目转让人和【受让:人应当书面》通知:被拆:迁人并?自转让合同签—订,。之日起三十日内予】以公告
《
— , 第二十二—条 拆迁人在【。约定或者裁决—的,搬迁:期,限,内不得对未搬迁的被!拆,。迁人或者房》屋承租人停止供水】、供:电、供气、供暖不得!强行拆除被拆—迁人未搬迁的房屋
!
》 《拆迁人不《得向被拆迁人非法】收取各?种费用不得为—其他单位向被—拆迁人代收、代扣】各种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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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—三条: 拆迁人实—施房屋拆迁的补偿】安置资金应当全【部,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!安置不得挪作他用
!。
— 拆《迁人应?当在办理存款—业务的?金融机构开设拆【迁补偿安置资金【专,用账户按《照规定存入拆迁【补偿安置《资,金并保证被拆—迁人按时、》。足额领?取
! :房屋拆?迁管理?部,门与拆迁《人、开设拆迁补偿】安置资金专用—账户的金融》机构应当共》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!资金使?用监:管协议?;金融机《构必须在接到房屋】拆迁:管理部门拨付资金】通知后方可拨付资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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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十四】条, , 房屋拆除》应当文明《施,。。工施工现《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!全措施防尘降噪【保持环境清洁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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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五条 拆迁人】完成拆迁后应—及时提出验收—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应:当按照房屋拆—迁许可证确定的【。内容组织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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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《十六条 房屋拆】迁,管理部?门应当建立》、健全拆迁档案管】理制度加强对拆迁】档案资料的》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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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第二十七【条 公安、—教育:、房产、公用事【业、电力等》部,门应当及时办—理,和安排被拆迁人【户口转移、子女【转学转托、》住房产权手》续以:及用水用电等—事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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