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 医疗》事故的处《理程: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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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第十条 !发生医疗事故或【。事,件,后当事?的医:务人员?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!人报告科室负责人】应随即向本单位负责!人报告个体开业的医!务人员、乡》村医生应立》即向当?地卫生行政部门报】告同时均《应采取?有效措?施进:行抢救治《。疗尽量?减轻对病员》的损伤程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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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!条 发生医—疗事故或事件病员】及家属可以向医【疗单位或其主管【部门提出查》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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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员!死亡的其家》属或单位应在病【员死亡后四十八小】时(:夏季二十四小—时)内向医疗单位或!其主管部《门提出查处》要求:;,非死亡事件病员出】院后:应在十五日》内(组织深部及体腔!遗留纱布、器械等自!。发现之日《起计算)提出查处】要求逾期不再受【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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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二条 》 医疗单位或其主】管部门接《到医疗事《故或:事件:的报告或查处要【求后应立《即组织调查》、处:理并报?告上级?卫生行政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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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】体开业的医》务人员、乡》村医生发生的医【疗事故或《事件由批准开业的】卫生行政部门—组织:调查、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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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十三?条 医疗单位在发!生事故或事件—后应指派专人妥【善保管?各种原始资料严禁】涂改、伪造、隐【匿、销?。。毁除参加调查处理的!人员外其《他人员一律不得查】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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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因输液、输血【、,注射、服药等—造成的医疗事故或事!件应对实物》暂时封存保留以备查!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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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!条, 对临床》诊断不能确认死亡】。原因:的医疗?事故:或事件?在有条件的地方医疗!单位、个体开业医】生,、乡村医生或病员家!属有:。权提出尸检要求【因拒:绝或拖?延尸检时间》而影响对死因判定的!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!。负责
!。 尸检应在【病员死?后四十八小时(【夏,季二十四小》时)内由当》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!。医院病?理解剖技术人员【。进行有条件》的,应当请当地》法医参加尸检费用】由提出方《预付检查结论属于医!疗事故的费用由【医疗单位或个—体开业医生、乡村医!生支付;不》属于医疗事故—的由提出《尸检的?一方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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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尸检收费标—。准根据尸检项目每具!收费二百至三—百元
】 : 第十《五,条 各级医—疗单位均《应成:立医疗事故处理【小组负责本单位【。医疗事故或事件的】调查处理凡本单位】发,生的:医疗事故《均应在一个》月内作出处理结【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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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员及!其,家属和?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!或事件的确》认,和处理有争议时可】提请当?地医疗事《故,鉴,定委员?。会进行?鉴,定,由卫生?行政部门处理—对鉴定?委,员会所做的结论或对!卫生行政部门所【。做的处理不服时病员!及其家属和医疗单】位均可在接到结【论或处理通知书【之日:起,十五:日内向上一级医【疗事故鉴定委员【会,申请重新鉴定或向上!。一级卫生《行政部门申》请复:议也可直接向当地人!。民法院起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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