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【 健康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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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。十条 企业—、,事,业单位应对》。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!进行就业《前健康检《查职工有下列疾病之!。一的不得《从事粉尘作》业
【 — (一)》活动性结核》病;
! — (二?),慢性肺疾病》、严重的慢性—上呼吸道或支—气管:疾病:;
】 : 》(三)明显影响【肺功能的胸膜、胸廓!。疾病:;
:
?
,
】 (四?)严重的心血管系】。统疾病?
:
】第二十?一条 ? 企:业、事?业单位对在职和【离职:从事粉尘作业—的职:工必须定期进行健】康,检,查健康检查》的间隔时间》。是
》
】 :(一:)尘肺病患者—每年复查一次;
!
【。 (二)作!业场:所中:石棉尘?或游离二氧》化矽含量10—%,以,上的粉尘监》。测合格率低于60】%时作业人员—每年:检查:一次;
! (!。。三)作业场所中游】离二氧化《矽,含量在10%以下】。的粉尘监测合—格率高于60%时】。作业:人员每二年》检查一次;》
】 —(四:),粉尘浓?度降到?。。国家规定《的卫生标准监—测合格率保持在90!。%以上时作业—人员每三年检—查,一次
【
第二十二!条 健康检查的】项目包?括
! : , (一)—职,业史:;
!。 , 》(二)自觉》症状及既往》史;
《
— 》 (三)结核—病接触?史;
》
《 (四!)一般临床检查;】
】 (五】)胸部X线摄—片;
?
】 《 (六)《其它:特殊检查
!
第二十三!条 企业、事业】单位:对已确诊为尘肺病的!职工必须立》即调离?粉尘作业岗位并【。给,予治疗或疗养治疗时!间每年?不得少?于三个月尘肺病患者!的社会保《险待遇按有关规定】办,理
》
《。 第二十四条 !企业、事业单位【必,须执行职《业病报告制度按照卫!生部职业《病,报告办?法的规定按》季度:向当地?卫生行政部门、劳】动部门、《工会组织和本单位】的,主管部门报告—职工尘肺病发—生和:死亡情况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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