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四章 —健康管理 ! ,。 :。    第二十条 ! 企业、事业单【位应对从事粉—尘作:。业的职工进行就业】前健康检查》职工有下列疾病【之一的不《得从事粉尘作业 ! 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一)》活动性结《核病; 】  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(二)慢性》肺疾病?。、,严重的慢性上呼【吸道或支气》管疾病?。; 》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(三)明显影响【肺功能的胸膜、胸】廓疾病; 】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四)严《重,的心血管系》统疾病 《  —   第二十—。一条 ? 企业、事》业单位对在职—和,离职从事粉尘—作业的职工必须【定期:进行健?康检查?健康检查《的间隔时间是 】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尘肺病患者每年复!查一次; 【  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(二)作业场所!中石棉尘或游离二氧!化矽含?量10%以上的【粉尘监?测合格率低于6【0,%时作业人员—每年检?查一次; —。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【。三)作业场所—中游离二氧化矽含】量在:10%以下的粉【尘监测合格率—高,于60%《时作业人员每二【年检查?一次:; ?。 :。 :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四)粉!尘浓度降到国家【规定:的卫生标《准监测合《格率保持在90【%以上?时作:业人员每三年检查一!次 【    第》二十二条 》 健:康,检查:的项目包括 【   —    《  :(一)职业史—; 【  :。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)自觉症状及—既,往史; —。 ?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。(三)?。结核病接触史;【 : 《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(四)一般临床检!查; 《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五)胸【部X线摄片; 】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六)!其它特殊检》查 :     !第二十三条 — 企业?、事业单位对已【确诊为尘肺病的职】工必须立即调—离粉尘作业》岗位并给予治疗【或疗养治疗时—间每年?不得少于三个月【尘肺:。病患者?的社会保险待遇按有!关规定办理 — :  《 , , 第二十《。四条:  企?业、事业单位必须执!行职业?病,报告制度按照卫【生部职业《病,报告:办法的规定按季【度向当地卫生—行政部门《。、劳动部门、工【会组织和本单位的主!管部门报告职工【尘肺:病发生和死亡情【况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