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第四章 健》康管理 —  — ,  第二十条—  企业、事—业单位应对从—事粉尘作业的职工进!行就业前健康检查职!工有下列疾病之【一的不得从事—粉尘作业 》   【   ?。   (一)活动性!结核病;《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。(二)慢性肺疾【病、严重《的慢:性上呼吸道或支气】。管疾病?;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, (三)《明显影响肺功能的胸!膜、胸廓疾病; 】 :。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四)【严重的心血管系【统疾病 》   —  第二十一条【。  :。企业、事业单位【对在职和离职从【事粉尘作业》的职工必《须,定,期进行健《康检查?健康检查的间隔时间!是 》 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 《(一)尘肺病患【者,每年复?。查一次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二)作业场所】中石棉?尘或游离二氧—化矽含量10%【以上的粉《尘监:测合格?率低:于60%时作业【人员每?年检查一次; ! :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(,三,)作业?场所中游离二氧【化矽:含量在10%—以下的粉尘监测合格!率高于60%—。时作业人员每二年检!查一:次; —。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四)粉尘浓》度降:到国家规定的—卫生标准监测合格】率,保持在?90%以上时作【。业人员每三年检查一!次, ,   【  第二十二条 】 健康检查的项【。目包括 !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一)】职业史; 【 :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二)自觉】症状及既往》史; 】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三)!结核:病接:触史; 【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四【)一:。般临:床,。检查;? ?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五)!胸部X线《。摄片;? —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。六)其它特殊检查】。    ! 第二十三条  企!业、事业单位对【已确:。诊为:尘肺病的职工必【须立即调离粉尘【作业岗位并给予治】疗或疗养治疗—时间:。每年不得《少于三?个月尘肺《病患者?的社会保险待遇按有!关规定办理 【   —  第二十四—条  企业、事业单!位必须执行职—业病报告制度按照卫!生部职?业病报告办法的规】定按季度向当地卫】生行政部门、—劳动部门《、工会组织和本单】位的主管部门报【告职工?尘肺病发生和死亡】情况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