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一章 总则
【
】 :第一条 为了规范!信息化?管,理加快?信息化发展》促进经济发展和社】会进步根据》国,家有关法律》、法规的规》定结合本省》。实,。际制定本《条例
! ?第二:条 ?本省行?政,区域内的信》息化规划与》建设、信《息产业发展》、信:息资源开发利用、信!息技术?。推广:应用、?信息安全保障及相关!管理活动《适用本条例》
】 , 第三条 信【息化:发展应当遵循统【筹规划、资源共【享、:需求主?。导、实用《高效、融《。合创新?、保障安全的原【则
?
— 第四条 — 县:级以上?人民政府应》。当将信?息化发展纳入本【行政区域国民经【济和社会发展规【划建:立信息化工作领导】协,调,机制:制定:信息化发展政—策和措施
》
》 , ?县级:以,上人民政《府应当根据》。实际情况加大对信】息化建设《的,。投入引导和》支持社会资金投资】信息:。化建设?
—。 乡》、镇人民政府和街】道办事处《应当推进《本辖区?。内的信息《化应用
》
第!五,条,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:府工业和信息化【主管部门《负责本行政区域【内信息化发》。展的统筹《规划、组织》协调、监督管理工】作
【 《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!关部门应当按—照各自职责做—好信:息化发?展的相关工》作,
【 省人民—政,府,工业和信息化主【管,部门应当统筹—推进全省信息化工作!推,进信息技术在—工业化、城镇化和农!业现代化等领—域中的广泛应用协调!信息化建设中—的重大问题推动【跨行业、跨部门的互!联互通?。和,重要信息资源的【。开发利用、共享指导!和,监督:全省信息安全保【障工作
《
,
》 第六条 【 县级?以上:人,民政府?应当鼓励和支持信息!化研究与《。创,新、信息技》术相关人才的培【养和引进加强—信息化知识和技能】。普及:提高全社会信息技】术应用水平
!
,
》机关、团体、—企,业事业单位应当【加强信?息,技术:的推广和应用提高】。管理和服务水平
】
》 鼓励公民】、法人?或者:其他组织依法从事与!信,息化:建设相关的科学研】究、生产《经营和服务等活【动其:权益受法律保护
!
:
—社会公众平等享【有获取和利用公【共信息?资源的权《利
】。 第七条— :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或—者有关部门应当对】在信息化发》展中做出《。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!。人给予表彰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