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》一章 ?总则 》     !第一条? ,。 结合本省实际制】定本条?例 ?  》 ,  第二条  本条!例,适用于本《省行政区域内的消】防安全?活动和应急》救援工作 — ,    — 第三条  消【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!、防消结合的方针】。按照:政府统一领导、部门!依法监管、单位全面!。。负责、公民积极【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!安全责任制建—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!工作网?络   !  第四条  各】级人民政《府负责?本行政区域内—的消防工作》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公安》机关对本行政—区域内?的消防?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!。由本级?人民:政府公?安,机关消防机构—和辖区公安》派出所负责》具体实施 】   《  法律、行—政法规另有规定的】从,其,。规定 】   ? 第五条 》 各级人民政—府及其有关》。部门应当组织开【展经常性的》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】提,。高公民的消》防,安,全意:识 》     教【育、人?力资源行政主管部】门和学校、》有关职业培训机【构应当将消防—知识纳入教育—、教:学,、培训?的内容并定》期组织疏散》逃,生演练 — :    《 报刊、《广播、影视、—通,。讯、网络等有—关单位应当积极宣】传消防法律、法规】和消防?常识适时、无偿发】布,消防公益信》。息 —。    《 公民应当自—觉,学,习,消防基本知识提【高防:火自救能力》 ,  —   第六条  任!何单位和《个人都有《举报、投诉和—制止:。危害公共消防安全】行,为的权利都有维护消!防安全、保》。护消防设《施、预防火灾、报告!火警:的义务 】     任何单】位和成年人》都有参加有》组织的灭火工作【的义务 》 ,    — 第七条 》。 鼓励、支持社会力!量开展消防公益活】动鼓励?。单位和个人》对公共消防》事业:进行捐赠 !     》第八条  》各,级,人民政府《及,其,有关部门应当对在】消防:工作中?。。有突出贡献或者显著!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!予表彰、奖励—    ! 第:九条:  :每年11月9日【为本省消防日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