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【 工资支付的监【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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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九条 各级【工会组织根据—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工会法等法》律、:法规和规《章对用?人单位的工资支【付情况进行》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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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条 劳!动者发现用》人单位有下列情【。。形之一的有权向劳】动和社会保》障行政?部门举报(一)未】按照:劳动合?同约:定支付工资的—; :(二)支付》。劳动者工资低—于当地最《低工资标准》的;(三)克扣或】者无故拖《欠劳动者工资的;】(四)拒不支—付劳动者加班工【资的;(五)—用,人单位?因拖欠工资有—意转:移财产法定代表人或!者,。经营负?责人有意回》避、:逃匿的;(六)【其他影响劳动—者工资发放的—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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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第三十一条 【因承包方拖》欠,工程款造成建筑业施!工企业拖欠劳动者】工,资,的劳动和社》会保障行政部门【可以责令承包方【先予支付劳动—者工:。。资
!。 先予《支付的工资款以拖欠!的工程款为》限
】 , 第三十二条 !。企业:应当在基本开户银行!。。设立工资基金专【用账户凭《工资总额使用手册支!付工资性现金
】
《 《。工,资,基金专用账》户应当留存至少【一个月?的,工资留转金》
【 , 第?三十三条《。 任何单》位,和个人不得非法查】封或者冻结用—人单:位的工资基金专【用账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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