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!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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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第一条《 :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!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!。的职工获得医—疗救治和经济—补偿促进工》伤预防和职业康复根!据中华人《民共和?国社会保险法和国】务院工伤保险条例(!以下:简称条例)结合本省!实际: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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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条 ? ,本省行政《区域内的企业、【。事,业单位、社》会团体?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】、基金会、》律师事务所》、会计师《事务: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!个体工?。商户(以下称用人】单位)应当依照条例!和本办法《的规定参《加工伤保《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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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用人单《位应当为全部职工】或者雇工(以—下称职?工)缴纳工伤保【险费其?。职工均有依照条例和!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工!伤保险待遇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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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第三条 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社》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!本行政区域内的工】伤保险工《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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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社会保险《行政部门按国务院和!。省政府有关规定设立!的社会保险》经办:。机构:(以:下称经办机》构)具体《承办工伤保险事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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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! 省?社会保险行政部门】制定工伤保险政【策和相关标准应当征!求工会组织、用【人单位代表》的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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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条 】用人单位应》当建:。立安全?。生产、职业病—防治责任制采取措施!预,防工伤事故》的发生避免和减【。少职业病危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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