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章 :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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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《一条 为》了加强非物质—文化遗产保护、保存!工作继承和弘扬本】省优:秀传统文化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非物质文化遗产【法等法律、法—规,的规:定结合本省实际制】定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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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! 本省行政区—域内非物质》文化遗产的保护、】保存工作适用本条】例
】 : 第三条 —。。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!化遗产是指各族人】。。民世代相传并—视为其文化遗—产组成部分的各【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!以,及与传统文》。化表:。现形式相《关的实物和场所包】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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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传统口头!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!的语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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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(二【)传统美术、书【法、音乐、舞蹈、戏!剧、曲艺和杂—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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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(三)传统!技艺、医药和历法】;
】 ? (四)【传统礼仪、节庆等民!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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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五)传》统体育和游》艺;
! 《 (六》)其:他非物质文化遗【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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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属于非物质!文化遗?产组成部分》的实物和场》所凡属文物的—适,用文:物保护法律、法【规的有关规》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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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条 本省对非物!质文:化遗产采取认定、记!录、建档等措—施予:。以保存?对体:现,本,省优秀传统文—化且具有历史—、文学、艺术、【科学价值《的非物质《文化遗产采取传承、!传播等措施予以【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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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非物质?文化遗产的》保护、保存》应当正确处理—传承、发展与开发、!利用的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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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五条 县级—以上人民政》府,应当加强非》物质文?化遗:产的保护、保—存工:作推进优秀传统文化!传承体系建设将非】物质:文,化遗产?保护、?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!民经济和社会发展】规划将非物质文【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!列入本级财政预【算并:随着非物质文—化遗产?项目的增加而增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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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非物质文化遗产】保护:专项资?金专款?专用任何组织和【个人:不得截留、挪—用、侵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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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六条 — 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文化》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!。区域:内非物质文》化遗产的保护、保】存,工作
! 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其《他有关?部门在各自的—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!非物质文化》遗产的保护、—保存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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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! 对在非物质文化遗!产保护、保存工作中!。做出突?出贡献的组织—和个人?由县级以上人民【政,府按照国家和本省】有关:规定予以表》彰、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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