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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一章 ?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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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条 》 为了加《强非物质文化遗【产保护、保存工【作继承和弘扬本省】优秀传?统文化?根据中华人民共和】国非物质文化遗【产法等法《律、法?规的规定结》合本:省实际?。制定本条《例
》
,。
第二条】 本省行政—区域内非《物质文化《遗产:的保护、保存—工作:。适用本条《例,
【 , , ,第三条 》本条例?所称非物质文化【遗产是指《各族人民世》代相传并视为其【文,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!种传统文化》表,现形:式以及与传统—文化表现形式—相关的实物和场【所包:括:
《
】 (一—),传统口头文》学以及作《为其载体的语言;
!。。
》。 — :(二)传统美术、书!法、音乐、舞—。蹈、戏?剧,、曲艺和《杂技;
【
! (三?。。)传统技《艺、医药和历法;
!
】。 ? :(四)传统》。礼仪、节《庆等民俗;
】
! :。。(五)传统体—育和游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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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(—六)其他非物质文】化遗产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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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!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!所,凡属文物的适用文物!保护法律《、法:。规的:有,关规定
【
》 第四条 —本省对非物质—文化遗产采》取认定、记录、建】档等措施予以保【存对体现本省优秀】传统文化且具有历史!。、,文学、?艺术、科学价值的非!物质文化《遗产采取传承、传播!等措:施予以保护》
【。 非物质—文化遗产的保—护、:保存应当正确—处理:。传承、发展与开发、!利,用的:关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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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五《条 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应当【加强非物《质文化遗《产的保?。护,、保存工作推进【优秀传统文》化传承体系建设将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】护、保存《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!济和社会发》展规划将非物质文化!遗产保护专》项,资金列入本级财【政预算并随着非物】质文化遗产》项目的增加而增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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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非》物质文化遗》产保护专项资金专款!专用任何《组织和个人》不得截留、挪—用、侵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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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六》条 县级以上人】民政:府文化主管部门【负责本行政区域【内,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!护、保存《工作
】 县》级以上人民》政府:其,他有关部门在各自】的职责?范,围内:负责有关非》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!、保存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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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:第七条 《。 对: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!护、保存工》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!组织和个《人由县级以》。。上人:。民,政府:按照国家和本省【有关规定予以表【彰、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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