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】。监督管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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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?四十:一条 有下列行】为之一的村民有权】向,乡级人民代表大【会和人?民,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!表大会常务》委,员会和人民》政,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!由乡:级,人民政府或》者县级人民》政府有关部门负责】。调查并依法处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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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【一)以暴力、威胁】、欺骗、伪》造选票、虚报选【举票数等不正当手】段妨害选《民行使?。选,举,权和:被选举?权破坏村民委员【会选举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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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《 (二)直接!或者指使他人以财物!。或者其?。他利益贿赂选民【、选举工作》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!员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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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)!违反本办法》。调整、变更村民委】。员会成员候选人【。。或者指定、》。委派、撤换》村民委员会成员【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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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? (四)对】举报村民委》员会选举中》违法行为《。的村民?或者提出要求罢免】村民委员会成—员的村民进行压制】、报复的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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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五】)破坏村民委员会】选,举的其他违法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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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十二条 】 ,违反本办法》以,暴力、?威胁、?。欺骗、贿赂》、伪造选《票、虚报选举—票数等不正当手段确!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!选人:或者当选《村民委员会》成员:的其结果无效—
! 扰乱、破坏村民委!员会选举《工作:情节较轻《的由乡级人》民政府或者县级【人民政?。府及其有关》主,管部门进行批—评教:育;违反中华人【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!罚法的由公》安机关予以处罚;构!成犯罪的由司—法机关?依法追究《刑,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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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三条 ! 违反本办法—指定、委派或者【撤换村民委员会成】员的由行为人—的所在单位或—。。者,上,级机关予以纠正并】追,究行为人《的行政责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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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四条 】村民委员会任期【届满后?拖延换届选举超【过三个月的由乡级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】举,领导机构依照本办】。法推选?产生:村民选举委员会【举,行换届选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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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《十五条 地方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!县级:以上地方各级人民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应当加强对村民】委员会换届选—举工作的《监督检查保》证,本办法在本》行,政区域内的实施保】障村民依法行使民】主,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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