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章 家!畜产品流通管理 】 【    《第二十?二条  单位和【个人收购、加工、储!存、运输、销售的】家畜产品应当经检疫!、禁用药物检测、】肉品品质检验合格 !     !第,二十三条《。  任?何单位和《个人不得收购、加】工,、储:存、运输、销售未】经检疫?、禁:用药:物,检测、肉品》品质:检验的家畜产—品 》     任何】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消!。费者鲜销淘汰的种猪!、晚阉猪产品不得】销,售注水或《者注:入其:。他物质的家畜产品】  【。   ?第二十四《。条  运《输家畜产品应当使】用,专用的运载工具【有吊挂、温》度要求的应当—使用相应的设—。备 》     —第二十五条》  批发市》场、农贸市》场举:办者、超市经营【者等经营《家畜产?品的应?。当建立健全家畜产品!质量安全管理制度】。确定:管理人?员履行相应的—经,营,管理职责经营者【购进:家畜产品《时应当建立进货台】。帐按有关规定向供】货,方索取并保存家【畜产品检疫合格【证,明、肉品品质检验】。合格:证明:。、销售凭《证等:有效证明查》验相关验讫标志 】   【  第二十六条  !集体伙?食单位、《为社会公《众提供餐饮服—务的:单位和个人》购进:家畜产品《时应当建立》进货台帐按有关【。规定向供《货方索取《并保存家畜产品检疫!合格证明、肉品品】质,检验合格证明、销】售凭证等《有效证明查验相【关验讫?标志 》     第二!十七:条  凡《从市、?县(市)区域外输】入家畜产品的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】 —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一)持有应当随】货同行的《家,畜产品?检疫合格证明、禁】用药物检测合格证明!、,肉品品质检验合【格证明?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!等有效?证,件; ?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(二)经分割【的家畜?产品:的包:装应当?。符,合国家?有关产品《标识的?规,定;  !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(三)使用专用的保!温运输?工具;(四)有关】法律、法规》的其他规定 ! :。  :  第二十》八条  凡从市、县!(,市)区域外输入【家畜产品的其经【营者应?当持营业《执照:、卫生许可证、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!的屠宰许可证—件在输入前三日【。内报:输入地的动物—防疫监?督机构登记备—案输入时应当持【随货同行的有效【。证件向输入地的【。动物防疫监督机【。构报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