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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—章 售?后管理? ,  】  : 第二十《条 : 居民?购买:经济适用住》房后应?。当按照规定办—理土地、房产权属登!记权属?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!。登记时应当在权属证!。书中注明经》济,适用住房、划拨【土地、购买价—格、准购面积—和实际购买面积等】内容 《  》  : ,。第,。二十一条《  经济适用住房属!于政:策性住房购》房人拥有有》限产:。权购买经济》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!得直接上市交易【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!房的由政《府按照原《价格并考虑折—旧和物价水》。平等因素进》行回购回购的具【体办法由市、县政】府研究制定 —  —   购买经济适用!住房满5《年购房人上市—转让经济适用—住房的应按》。照届时同地段普通】商品住房与经济适】。用住:房,差价的?一定:比例向政府》交纳土地收益—等相关价款具—体交纳比例由市、】县政府?确定政府可优先回】购;购房人也可以按!照政府所定》的标准向政》府交纳?土地收益等相关价】款后:取,得,完全产权 】    》 应在购房合同【中将上?市交:易交纳价《款和政?府回购的《有关规定《予以载明 —     】。政府:回,购的经济适用—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!收入及中等》偏低收入家庭的【。住房:。困难  !   第《二十二条  —已经购买《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!又购买其他住房【的,原经济?适,用住房由政府按规】定及合同《约定回购《;已享受政策性住】。房优惠?的家:庭不得购买经济适】用住房;已购买经济!适用住房的家庭不】得再购买经济适用】住,房,    !。 第二?十三条  享—受廉租住房保障的】承租人购买经济适】用住房后住房—保障主管部门应当】。收,回其承租的廉租住】。房、停止发放租赁】补,。贴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