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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省城】镇从业人员基本【。医,疗保险条例 【。 》 海南省—人,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员会—关,于修改海南省城镇从!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!条例的决定 附【修正本? ? (2!。011?年9月28日—海南省第《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!务委:员会第二十五—次会议通过) 【 【 海南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】<海南省城镇从业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!例>的决定已由【海南省?第四届人民代表大】会常务委员会第【二十五次会》议于2011年【9,月28日通过现予】公布自201—2,年1:月1日起《施行 ? ? 》 海:南省人?民代表大会常—。务委员会《 ! 2011年—9月28日 【 《 海南省【第四届人民代表【大会常务《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!议决:定,对海南省城镇从【业人员?基本医疗保》险条例作如下—修改: 《 — ,。 一、第一条修】改为:“为保—障城镇从业人员的】基,本医疗合理利用【医疗资源建》立,和完善基本》医疗保险制度根据】中华人?民,共和国社《。会保:险法等法律、法【规结合本《。省,实际制定本》条例” 《 !二、第二条修改为】:“:本,省城镇下列用—人单位及《其从业?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!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!本医疗保险(以【下简称基本医疗保险!): ! , “?(一)企业及其从】业人员?; — “(【二)机关、事业单位!、,社会团?体、:民办非企业单位、】基,金会、律师事务所】、会计师事务所【等,组织及其从》业人员; 》。 》 :。 “(三)部【。队所属用人单位中无!军籍的?从业人员; — 《 : , , “(四)有—雇,工的个?体工:商户及?其从业人员 — ? 《 “无雇工的【个体:工商:户、未?。在用人单位参加【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!日,制从业?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!业人员?可以参加基本医【疗保险?由个人缴纳基本医】疗,保险费 【 “本】省依照国《家规定?退休的人员适用本】条例 ! “外国人在本!省就:业的参照本条—例规定参加城镇从业!人,员基本医疗保—险” 【 三、第】三条修改为:—“基本?医疗保险《基金:按,照‘以?收定:。支、收支基本—平衡’的基本—原则:。实行:全省统?筹” 》 四、!第五条修《改为:“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社会保险】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!域基本医疗保—险的行?政主管机关 】 ? “》社会保险《经办机构负责基【。本医疗保险登—记、缴?费数额核定、待遇支!付,等具:体业务?工作 — 》 “本省地方税务】机关(以下》称社:会保险费征》收机构)负责基本】医疗保险费的—征缴:工作 】。 “财政【部门负责基本—医疗保险有关—财务会计管理制【度的制定和监—督检查负责》基本:医疗保险财政专【户管理和审核社【会,保险编?制的预、决》算, — “发—改、卫生、》药品:监督管理《、民:政等部门按照—各,自职责协同做好基】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! — “审计部门!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】对基本医疗保—险基:金,进行审计监督所在地!。。人民:政府成立由用人【单位代表、参保【人,员代:表以及工会代表、专!家等组成的社会保】险监督委员会—掌握、?分析社会《保,险基金?。的收支、管理和【投资运营情况对社会!保险工作提》。出咨询意见和—建议:实施社会监督” ! , 五、!第七条修改为:“参!加基本医疗保险【的用人单位按照本单!位从业人员月工资】总额的6%》-8%缴纳基本【医疗保险费具—体费率由省》人民政府决定—;其:从业:人员按照《本人月工资总额的】2%缴纳基本医疗保!险费 】 ? “无雇工的个体工!商户、未《在用人单《。位参加基本医疗【保险的非《全日制从业人员以】及其他?灵活就业人员参加】基本医?疗保险按照全省上年!度,在岗:从业人员月》平均工资的5—。%-7%缴纳基本医!疗保:险费具体费率由省】。人,民政府决《定 ?。 “!省人民政府可以根】据基本医疗保险【基金收支情况适时调!整,基本医疗保险—缴费费率 】 “参保!人依照国家规—定退休后不再—缴纳基本医疗—保险费” 【 》。 :六、第八条》修改为:“用人单】位从业人员的—月缴费工资额按照本!人实:际工资总额确定但】不得低于全》省上:年,度在岗从业》人,员月平均《工资的60》%,低于60%的不【足,部分应当缴》纳,的基本医《。疗保险费全部由其】用人单位缴纳— ! “:用人:单位从业《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!超过全省《上年度在岗从—业人员月平均工资】300%以上的部】分个人不再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】。费” ? : 》 七、增》。加,一条作为《第九条:“失—业人员在领取—失业保?险金期间参加从业人!员,基本:医疗保险其缴费基】数为全省上年度在】岗从业人《员,月平均工资费—率,。为用人?单位和从业人员缴】费费率之和失业人员!应当缴纳《的基本医疗保—险费从失业保险【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!纳,基本医疗保》险费:” 【 八、—第十条改为第—十一条删除》该条第三款 【 》 九、第—十一条改为第十二条!。修改:为:“用人单—位及:其从业人员应当缴纳!的基本医疗保—险费:数,额,。由用人单位》按月:向社会保险经办【机构:申报并由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】核定用人单位—不按照规《定申:报,应当缴纳的基本医】疗保险?费,数额的?。由社会?保险经办机》构按照?该单位上月》缴费数额的11【。0%确?定应当缴纳数额【;,没有上月缴》费数额的由社会保】险经办机《。构按照该单位的经】济状况?、,从业人员人》数等有关情》况确定应当缴纳数额! 》 ? “用人》单位未办《理,基本医疗保险登【记的由社会保险经】办机构?直接:核定其应当》缴,纳的基本医疗保【险,费数:额 : —。 “社会保险】经办机构应》当及时向《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!提供:用人单位《社会保险登》记以及变更登—记、注销登记—等有关情《况” — 》 “社会保险费征收!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!保险:行政部门和社会【保险:经办机构通告基【本医疗保险费—的征缴情况” 】。 : 十【、第十二条改为第十!三条修改为:“【。社会:。保险行政部门、社】会保险经办机—构,和社会保险费征收】机构:有权:核查用?。人,单位的从业人员名册!、工资?发放表、财务会计帐!册等基本医疗保险工!作所需资料必要时】审计部门应》当予以?配合:参与核查的单位【应当:保守用人单》位的商业秘密 】 “!用人单位应当如实】提供从业人》员名册、工》资发放表、财务【会计帐册等基本医疗!保险所需资料—不得伪造、变造【、谎报、瞒》报或:者,隐,匿” 》 十】一、第十三条改为第!十四条?修改为:“用人【单位:及其从业人员缴【纳的基本医疗—保险:费应当按月征—缴用人?单位应当《在规定的期限内【按照社会保险经办】机构:核定或者确定的【应当缴纳《的基本医疗保—险费数额向社会保险!费征收机构缴纳【基本医疗保险费【从业:人员个人应当缴纳的!部分由用人单位从】其工资中代为—扣缴 ? 》 ? “无雇工的—个体:工商户、未在—用人单位参加基【本,医疗保险的非全日】制从业人《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!人员按照季》度(季内)向社会保!险费征收机》构缴纳基本》医疗保险费》” ! 十二、删—去第:十五条 》。 【 十三、将第十六条!中的“统筹地—区”修改为“所在地!” ? 】十四:、第十七《条修改为《:“用?人单位从业人员缴纳!的,基本医疗保险—费全部?计入其个人账户【 ? “失!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!。员缴纳的基本—医疗保?险费个人缴费部分全!部计入失《业人:员,的基本医《疗,保险个人《帐户: 【 “用》人单位缴纳的—基本:医疗保险费》(包括失业》保险基金为失—业人员缴纳的—基本医疗保险—费单位缴费部分)按!照30%左右的【比例计入《个人账户具体—办法由?省,。人民政府《根据:参,保人年龄因素和【对,退休人员适当照顾的!原则制定并向—社会:公布;其余部分划入!统筹基金 — 】“无雇工《的个体?工商户、未在用人】单位参加基本医疗】保险的非全日制【从业人员以及其他】灵活:就业人员参加—基本医疗保险缴【纳的:基本医疗保险费全】部,划入统筹基金 【 , 【 十五?。、第二?十,三条修改为:—“财政、审》计等:部门:及社会保险监督【委,员会应当依法对基本!医疗保险基金—。征收、管理工作【进行监督加强对用人!单位及其《从业人?员依法缴纳基本医疗!保险费情况的监【督,“医:疗保险基金的年度】收,支情况应当接受社会!监督经审计部—门审计后《向社会公告” 【 《 十六【、第二十四》条,修改为?:“依照本条—例规定缴《纳基本医疗保—险费的用人》单位的从业人员享】受个人账户待遇【和统筹基金支付待遇!“依照?本条:例,。规定缴纳基本—医疗保险费的失【业,人,员享受个人账户待】遇和统筹基金支【付待遇 】 《 ,。。“依照本《条例规定《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!的无雇?工的个体《工商:户、未在用人单【位参加基本医疗保】险的非全《日制:。从业人员以》。及其他灵活》就,业人员退《休前享受统》筹基金支付》待遇退休后享受个人!账户待遇《和统筹基金支付待遇! , 】 “参保《人参:加基本医疗》保险:后连续缴费满1年】方可享受统筹基【金支付待遇连续中断!。缴费3个月或者累计!中断缴?费6个月的停—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!待遇:恢复缴费后》连续中断缴》费3个?月的在连续缴费【满6个月后》方可重?新享受统筹基金【支付待遇;累计中】断缴费6个月—的在:连,续缴费满1》年后方可重新享【受统:筹基:金支付待遇” ! : 十—七,、第二?十五条修改为—“参保人《个,人帐户余额用于支付!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!外的医疗费用;个人!帐,户不足支《付,。的由:本人自理《” — 十八、第!二十六条修改为:】“参保人住院治疗或!者门:诊特:殊疾病治疗实行起】付标准和年》最高支付《限额规定在起付标准!以上年最高支付限】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由!统筹基金《支付80%以—上,个人负担《一定比例个人—负,担的比例由省人【民政府按照不同【等级医疗机》构和参保人的—参保年限长短—确,定在一个《年度内?再次住院或者门【诊特殊疾病》治疗:的不:再实行起付标准【其最高支付限—。额以下的医疗—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!人分别按照规定的】比例负担《 : —。 “年起付标【准为全省上》年度在岗从业人员年!平均工资的2—%-5%具体—标,准由省人民》政府制?定 【 “年最【高支付限额为全【省上年度在岗从业人!员年:平均工资《的6-10倍具体标!准由省人民政府按照!全省:经济发展水平制【定” 》 十】九、删去《第二十?七条第?二,款中:的“:所在统筹地区”和第!三款 【 二—十、将?第二十八条中的“本!条例本?次修正前《”修改为“20【。09年1月1日前”! 【 二十一、删去!第二十九《条中的?“2009年5月】31日前《” 】 二十》二、第三《十条修改为:“【用人单?位应当参加》而未参加基本医【疗保险或者参加后又!中断缴纳基》本医疗保险费—的其从业人员的【医疗费用由用人单】位承担 》 《 : “用人单位【应当参?加而未参《加,基本医疗保险或者】参加后又中断—缴纳基本《医疗保险费的从【业人员?可以向劳动》争议仲裁机》构申请仲《裁;对劳动争议仲裁!机构:裁决不?服的:可以:。。向人民法《院提起诉讼 【 【 二十三、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】修改为:《“按照国家规定应当!提高个人支付比【例的基本医疗保险】特殊诊?疗项目和乙类—药品由省社会—保,险行政部门》会同发改、财—政、卫生、药品监督!等部门根据基—。本,。医疗保险基金支付】情况、?参保人的承受能力】。确,定个人自付的具体】。比例” 】 二十【四、:第三十?三条修改《为:“参保人需【要在异地医》疗机构治疗的应当由!定点医疗《。机构提出经参保所】在地社会保》险经办机构批—准其享受的基本医】疗保险待遇依照本】条例执行” — ? “【省社会保险行政部】门应当?逐步建立异地就医】直接:结算:制度方便参保—人异:。。地就:医,结算异地就医医疗费!具体结算办法—由省社?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!省财政?部,。门制定”并》删去第二款 ! , 二十五】、第三十四条—修改为:“下—列,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!医疗保险基金支【付范围:《 《 , (一)应!当从工伤保险基【金中支付《的; ? ? 》 (:二)应当从》生育保险《基金中支付》的,; ? 【 (:三)应当由第三人】负担的; 》 ? 《 (四)应—当由公?共卫生负担的;【 】。 (五《)在境外就》医的; ! (六—),参,保人:因酗酒、吸毒、自杀!自残、违法犯罪【等支出的医疗—费 】 ?“医疗?费用依法《应当由?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!支付或者《无,法确定第三》人的由基本》。医疗保险基金先【行支付基本医疗保】险,基金先行《支付后社会保险经】办机构有权向—第三人追偿》” ? 】二,十六、?。第三十六条修—改为:“所在地社会!保险行政部门负【责基本医《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!。资格认定《工,作所在地社会—保险经办《机构按照中西医【并举社区、专科和】综合医疗机构兼顾方!便参保人《。。就医的原《则,依据:定,点医疗?。机构管理办法与【取得定点资格的【医疗机构签订医疗】服务:协议明?确各自的《责任、权利和义【务实行动态》管理并向社会公布】” 》 》 二十?七、第三十八—条中的“《统筹地区社》会保险经办》机构”修改》。为,“省社?会保险经《办机构?。” : 《 ? 二十八》、第四十条》修改为:“基本医】疗服务项目的—价格依照国家有关】规,定制定 — — “: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!品目录的药品—其价格应当按—照国家和本省有【关规定执行 ! 《。 “违反》基本:医疗服?务项目价格和—药品价格规定的【医疗费和药》费参保人《和社会保险经办机】构有权拒付已—由,个人支付的应当退还!本人;由统筹基金支!付的在结算》时扣除?” 【 二》十九、删去第四【十五条中的“监察”!部门 ! , 三十、第四【十,七条修改为:—“用人?单位不办理基—本医疗保险登记的由!社会:保险行政部》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!期不改正的对用人】单位处?应缴:社会保险费数额1倍!以上3?倍以下的罚款对【其直接负责的主管】人员和其他直接责】任人员处500元】以上300》0元以下的罚款” !。 !。三十一、第四十【八,条修改为:“—。用人单位未按照本】条例:。的规定申报应缴纳的!基本医疗保险费【数额的由社会保险行!政部:门责令?限期改正《;逾期不改正—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!社会保险费数额1倍!以上3倍以下的罚】款对其?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!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!处500元以上3】000元以下的罚】款” 【。 : 三十二—、第四十九条第一款!修改为:”用—人单位未按时足额】缴纳基?本医疗保险费的由社!会,保险费征收机构【责,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!并,。自欠缴之日起按日】加收万?分之:五的滞纳金;逾期仍!不缴纳的由社会保】险费征收机》构或:者社会保险行—。政部门?处,欠缴数额1倍以上3!倍以下的罚款”三十!三、删去第五十【条中的”纪律—处,。分,”并将该条中的“】第十一条《”修改为“》第十二条” 】 : ? 三?十,四、删?。去,第五十一条》第一:款 【 三十五、】第五十四条改为第五!十二条修改为:“社!。会保险经办机—构以及医疗机构等基!本医疗保险服务机构!和个:人有下列《行为之一《骗取:基本医?疗保险待遇的由【社会保险行政部【门责令退回骗取的】基本医疗保险—金处骗?。取金额2倍以上【5倍以下的罚款;属!。于社会保险服务【机构的解《。。除服务协议;直接负!责的主管人》员和其他直接责【任,人员:有执业资《格的依法《。吊销其执《。。业资格: 】 》 “(一)》。伪造:、变造医疗》。保,险证件、医嘱—医案、医疗费凭证的!; — “—(二:)谎报、虚列就【医人员名单、—医,疗服务项目、治疗】时间:、医用材料、—。药品的; 》 】 “(三)虚报医疗!服务项目、医—用材料和《药,品,价,格的; ! “(四【)以:其他手?段骗取基本医—疗保险待遇的” 】 【 三十六、第【五十二条改》为第五十三条—修改为:“社会【保险行政部》门、财政部门、【社会保?险经办机《构,和社: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!其工作人员》违反本条《例规定有下列—行为之?一的由上一级—行政机关责令其限】期改正追回被挪【。用或者流失》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!;有违法所得—的没收违法所得并】入基本医疗保—。险统筹基《金;对其单位主要】负,责人、直接责任人】分别追究行政—责任;?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事责?任: ! “(一)未按!照规定将基本—医,疗保险费《记,入个人?账,户、统筹《基金的; 【 《 “《(二)未按照—规定将基本医疗【保险基金转》入基本医疗保—。险基金?财政专户的》; — ? “(三)贪污】、,截留、隐匿、—。转移、侵占、挪【。用社会保险基金或】者,违规投资运》营的; 《 !。“,(四)违《反基本医疗保险【基金保值增值规【定造成基金》损失的?; 》 —“(五?)擅自减、》免或者增加用人单】位和从?业,人员应当《缴纳的基本医疗【保险费?的; 》 “】(六)?擅自更改基本医【疗保:。险,待遇的; 【 “(!。七)其他违反基【。本医疗保险》法律、法规的行为”! ! 三十?七、第五《十三条改《为第五十《四条:修改为:“社会保】险行政部门、社会】保险经办机》。。。构、社会保险费征收!机构或?者其:他有: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!人员泄?露用人?单位商业《秘密的依照国—家有关法律、—法,规的:规定追究法律责【。任”: ! 三十八、第五十】五条修改为》:“用人单》位或者个《。人对社?会保险费征》收机构或者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!出的征收基本—医疗保险费及利息、!滞纳金、《处罚等决定》不服的可以依—法申请?复议:、提起行政诉—讼逾:。期不申请复议、不】提起诉讼《又不履行决定—。的社会保《险费征收机构或【者,社会保?险行:政,部,门可以申请人民【法院强制《执行” ! 三十九、】删去第五十六条第二!。款、第三《款并将该条》中的“二等乙级”修!改为“六级”— 【 四十、将【海南省?城镇从?业人员?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其!他条款中的“社会保!障行政部门”修改为!“社会?保险行政部门”“征!收机关”修》改为“社《。会保险费《征收机构《”“:个人帐户《的,资金”和“个人【帐户资金余额”修改!。为“个?人帐户?余额” 【 此外】根据本决定》对部分条《文的文字作相—应的修改并对—条文顺?序作相应调整 】 , : 《。 本决定自20【12:年1月1日起施【。行 【 , ?海南省城镇从业人】员基:本医疗保险条—例根:据本决?定作相应《修改重新《公布 【 》海南省?城镇从业人员基本】。医疗保险条例— 《 《 (20》01年5《月31日海南省第】二届人民《代表:大会常?。。务委员会《第二:十次会议通》过 根据《2008年11【月28日海南省第四!届人民代表大—。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!会议关于修改<【海南省城镇从—业人员基本》医,疗,保险条例>的—决,定第次修正 根据2!0,11年9月28日海!南省第四届人民【代表大会《常务:委员:会第二十五次会议】关于修改<海—南省城?镇从业人员基—本医疗?保险:条例>?的决定第二修正) !。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