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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省城】镇从业人《员基本医疗保险条】例 ! 海南省人—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会关于—修改海南省城镇从业!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!例的决定《 附修正本》 》。 》(2:011?年9:月28日海南—省第四届人民—代表:大,会常:务委员会第二—十五次会议通过)】。 【 海南省人民】代表大?。会常务委员会—关于修改<海—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!本医疗保险条—。。例>的?决定已?。由海:南省第四届》人民代?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!二十五?次,会议:于20?。11年?9,月28日通过现予公!布,自201《2年1月1日—起施行 】 海南【省人民代表》大会常务委员会【。 ! 2011年9月2!8日 【 : 海南省第四】届人: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会第二》十五次会议决定对】。海南省城《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!。保险:条例作?如,下修改: 】 : 一、第一条!修改为:“》为保障城镇》从业人员的基本【医疗合理利用—医疗资源《建立:。和完善基本》医疗:保险制?度根据中华人民【共和:国社会保险》法等法律、》法规结?合,本省实?际制定本条例” 】 ,。 , ? 二、第【二条修改《为:“本省城镇下列!用人单位及其从业】人,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!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!。医疗保险(》。以下简称基》本医疗保险》):: 《 , : : “(一)企业及其!从业人员; 】 【“(二)《机关:、,事业单位、社会团】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!、基金?会、律师事务所【、,。会计:师事务所等组—织,及其从业人员; 】 , 】“(三?)部队所属用—人单位中无》。军,籍的从业人员—;, 【 “(四)【有雇工的个体—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! : 】“无雇工的个体工商!。户、未在用》人单:位参:加基本医《疗保险的非全日制】从业人员《以及其?他,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!加基本医疗保险由】个,人缴纳基本医疗【。保险:费 ? ? “本【省,依照国家规》定退休的人员适用】本条例 — — “外国人在本省】就业的参照本—条,例规定?参加城镇《从业人员《基,。。本医疗保险” 】 ,。 【三、第三《条修改为:“基本医!疗保险基《金按:照‘以?。收定支、收》支基本平衡’—的基:本原则实行全省统筹!” 】。 四《、第五?条修改?为,:,“县级?以,上人民政《府社会保险行政部】门是本行《政区域基本》医疗保?险的行政主》管机关 ! “社会保险!。经办机构负责基本】医疗保险登记、【缴费数?额核定、待遇—。支付等具体》业务工作 ! 《 “本?省地方税务机关(以!下,称社会保险费征收】机,构)负责基本医疗保!险费的征缴》工作 — : :。。 “财政部门负】责基本医疗保险有关!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!制定和监督》。检查负责基本—医疗保险财政专户】管理和审核社会保险!编制的预《。、决算 — ? , “《发改、卫生、药品】监督管理、》民政等部门按—照各:。自职责协同做好基本!医疗保?险管理工作 ! “【审计:部,门依照?国家:有关规定对基本医】疗保险基金进行审】计监督所在地人民】。政府:成立由用人单位代表!、参保人员代表以】及工:会代表、专家等组成!的社会保险监督委】员会掌握、分析【社会保险基金—的收支、《管理和投资运—营情况对社会保险工!。作提:出咨:询意见和建议实施】社会监督” 【 — , 五、第七条修改为!:“参加基本医疗保!。险,的,用人单位按照—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!资,总额的6%-—8%缴纳《基本医疗保险费【具体费?率由省人民政府决定!。;其从业人》。员按照本《人月工资《总额:的2:%缴纳基本医疗保险!费 【 “无雇工的!个体工商户》、未在用人单—位参:加基本医《疗保险的非全日制】从业人员以》。及其他?灵活就业人》员参加基本医—疗保险按照全省【上年度在岗从业人员!月平均工资的5%-!7%缴纳基本医疗保!。险费具体费率由省】人,民政府?决定 】 , ?“省人民政府可以】。根据基本医疗保【险基金收支情况适】时调整基本》医疗:保险缴费费率 】 ? 《 “参?保人:依照:。国家规定《退休后不再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!” :。 》 六、—第,八,条修改为:“—用人:单,位从业人员》的,月缴费?工资额按照本—。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!。但不得低于》全省上年度在—岗从业人员月平【均工资的6》0%低于6》0%的不足》部分应?当缴纳?的基:本医疗保险费全部由!其,用人:单位缴纳 》 — “用人单位】从业人员《本人月工资》总额超过全省上年度!在岗从业人员月平均!工资:30:0%以上的》部,分个人不再缴纳【基本医疗《保险费” 》 — 七、增加一条!作,为第九条《:“失业人员在【领取失?业保险金《期,间参加从业人—员基本医《疗保险其缴费基【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!从业人?员月平均工资费【率为用人单位—和从:业人员?缴,费费率之和失业人员!应当缴纳《的基本医疗保—险费从失业》保险基金中支付【个人不缴纳基—本医疗保险费”【 — , 八、第—十条改为第十一条】删除该条第三款 ! 《 九、第十一!条,改为第十二条修改为!:“用人单位及其】从业人员《应当:缴纳的基本医疗【保,险费数额由用人【单位按月向社会【保险经?办机构申报并由社会!保险经办《机构核定用人单【位不按照规》定申报应当》缴纳:的基本医疗保—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!险,。经办机构按照该【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!110%确定应当】缴,纳,数额;没《有上月缴费数—。额的:由社会保险经办【机构按?照该单位的经—。济状况、从业人【员人数等有关情【况确定应《当缴纳数额 】 ,。 —“用人单位未办理基!本医:疗保险登记的—由社会?保险经办机》构直:接核定其应当缴纳】的基:本,医疗保险费数额 !。 “!社会保险经办机构】应当及?时向:社会:保,险费征收机构—提供:用人单位社会保【。险,登记以及变》更登记、注销登记等!。有关情?况” 《 “!社会保险费征收【机,构应当?及时向社《会保险行政部门和】社会保险经》。办机构通告》基本医?疗保险费《的征缴情况”— 】 十、第十—二条改为《第十三条修改为:】“社:会保险行政部门【、社会保《险经办机构和社会】保险费征收机—构有权核查》用人单位的》从业:人,员名册、工资发放表!、财务?会计帐册等》基本医疗保险工作】所需资料必要—时审计部门应—当予:以配:合参与核查的单位】应当保守用人单位的!商业秘密《。 》 》。“用:人单位?应当如实提供从【业人员名册、工资】发放表、财务—。会计帐?册,等基本医疗》保险:所需:资料:不得伪造、变—造、谎报《、瞒报或者隐匿”】 《 : 十一、第】十,三条改为第》十四条修改》。为::“用人单位及其从】业人员缴纳的—基本:医疗保险《。费应当按月征—。缴用人单位应当在】规定的期限内—按,照社会?保险经办机构—核定:或者确定的应当缴】纳的基本医疗保【险费数额向社—会,保险费征收》机构: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!从业人员个》人应当缴《纳的部分《由用人单位从—其工资中代为扣【。缴 《 , , 《。 “无雇工》的,。个体工商户、未在】用,人单位参《加基本医疗》保险的?非全日制《从业人员以》及其他?灵活就业人》。员按:照季度(季内)【向社会保险》费征收机构》缴纳基本医》疗保:险费” !。 : , 十二、删去—第十五条《 : 》 十三、—。将第:十六条中的“统筹】地区”修改为—“所:在,地” 】 十》四、:第十七条修改为:“!用人单位从》业,人员缴纳的基—本,医疗保险费全部计】入其个人《账户: 】 “?失业保险《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!的基本医《疗保险费个人缴费】部分全部计入—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!保险个人《。帐户:。 《 《 “用人单位缴纳!的基本医疗保险费(!包括失业保险基金】为失业?人,员缴纳的基本—医疗保险费单位【缴费部?分)按照30%左右!的比例?计入:个人账?户具体办法由—省人民政府根据参保!人,年龄因?素和对退休人员适】当照顾的《原则制定并向—社会公布《;其余部分》划入统筹基金 ! , —“无雇工的》个体工?商,户、未在用人单【位参加基本医疗【保,险的非全日制—从业人员以》及其他灵活就业人】员参加基本》医疗保险缴纳—的基:本医疗保险费全【部划入统筹基金 】 — 十五、第【二十三条《修改为:“》财政、审《。计等部门及社会【保,险监:督委员会应当依【法对基本医疗保险】基,金,征收、管理工作【进行监?督加强对用人单位及!其从业人员依法缴】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情!况的监督“医疗保】险,基金的年度收支【情况应当接受社会】监督经审《。计部门审计》后向社会公告”【 【 十六、第【二十四条修》改,为:“?依照本条例规定缴】纳基本医疗》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!从业人员享受个人】账户待遇和统筹基金!支付待遇“依照本条!。例规定缴《。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!失业人?。员享受个《人账户待遇和统筹】基金支付待遇— ! “依照本条例规】定,缴纳基本医疗保险】费的无雇工的—个体工商户、—未在用人《单位参加基》。本医疗保险的非【全日制?从业人员《。以及其他灵活—就业人?。员退休前享受—统,筹基金?支付待遇退休后享受!个人账户待》遇,和统筹基金支付待遇! 《。 “参】保人参加《基本医疗保险后【连续:缴费满1《年方可享受统筹【基金支付待遇连续中!断,缴费3个月或者累】计中断缴费6个月】的停止享受基本医疗!保险待遇恢》复缴费后连续—中断缴费《3个月的在连续【缴费满6《个月后方可重新享受!统筹基金支付待遇】。;累计中断》缴费6个月》的在连续缴费满1年!后方可重新享受统】筹基金支付待遇【” ! 十七、第—二十五条修改为“参!保,人个人帐户余额用于!。支付统筹基金支【付范围之外的医疗】费用;个人帐户【不足支付的由本人】自理” 【 , 十—八、第?二十六条修改—为:“参保人住院治!疗或者?门诊特?殊,疾病治疗实行起【付标准和《年最高支《。付限额规定在—起付标准以上—年最高支付》限额以下的》医疗费?用由统筹基金支付8!0%以上个人负担】一定比例个》人负担的比例由省】人民政府按照—。不同:等级医疗机构和参】保人的参保年限长】短确定在一个年度】内,再次住院或者门【。。诊特殊疾病治疗【的不再实行起付标】准其最高支付限【额以下的医》疗费用由统筹基【金和个人分别—按照:。规定:的,比例负担 】。 ? “年》起付标准为全—省上年?度在岗从《业人员年《平均工资《的2%-《5%具体标准由省人!民政府制定 ! ? “年最高支付!限额为全省》上年度在岗从—业,人员年平均工资的】6,-10倍《具,体标准?由省人民政府按【照全省?经济发展水平—制,定” ! , 十九、删去【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!。的“所在统筹地区】”和第三款》 ?。 》 二十、将—第二十八条中的【“,本条例本《次修正前《”修改为“20【09年?1月1日前”—。 】 二十一》、删去第二十九条】中的“2009年5!月,31日前《” 《 二】十二、第三十条修】改为:“用人单位应!当参加而《未参加?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参!加后又中断缴纳基】本医疗保《险费的其《从业人?员的医疗费用—由用人单《位承担 《。 《 “用人单!位应当参加而未参】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者!参加后又中断缴纳基!本医疗?保险费的从业—人员可以向劳—。动争议仲《。裁,机构:申请仲裁;对劳动】争议仲裁机》构,裁,决不服的可》以向人民《法院提起诉讼— ! 二十三、第三【十一条第《二款修改为:—“按:照国家规定应当【提高个人支付比例的!基本医疗保险—。。。特殊诊疗项目和乙】类药:。品由省社《会保险行政部—门会同发改、财政、!。卫生:、,药品监督等部门根】据基:本医疗保险基金支】付情况、参》保人的?承受:能力确定个人自【。付的具体比例” ! ? :。 二十四、第三!十三条修改为:【“,参保人需要在—异地医疗机》构,治疗的应当由定【点医:疗机构提《出经参保所在地社会!保险经办机构—批准其享受的基本医!疗保险?待遇:依照本条例执行” ! : ? “省社会保!险,。行政部?门应当?逐步建立异地就医】直接结算制度方【便参保人异地就医结!算异地就医医疗费】具体:。。结算办法由省社会】保险行政部门会【同省财政部门制【定”并删去第二款】 ! 二十五、第三十】四条修改《为:“下列医疗费用!不纳入基本医疗【。保险基金支付范【围:: ! (一)应当从【工伤保险基金中支】付的; 》 】(二:),应当从?生育保险《基金中支付的—; ! , ,(三)应当由第【三人负担的;— ! (四?)应当由公共卫【生负担的; — !(五)在境外就【医的:; 》 , (六)】参,保人因?酗酒、?吸毒、自《杀自残?、违法犯罪等—支出的医疗费 】 ? “医疗】费用依?法应当由第三—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!或,。者无法确定第—。三人的由基本—医疗保险基》金先:行支付基本医疗保】险基金先行》支付后社会保—险经:办机:构有权向《第三人追偿》” ! 二十《六、第三十六条修】改为:“所》在地社会保险行【政,部门负责基本医【疗保险定点医疗【机构资格认定—工作所在地社会保险!经办机构按照中西】医并举社区、专科】和,。综,合医疗机构兼顾方】便参保?人就医?的原则依据定点医疗!。机,构管理办法与取【。得定点资格的医疗】。机构签订医疗服【务协议?明确各?自的:责任、权利》。和,。义务实行动态管【理并向社会公—布” 《 《 : 二十七、—第三十八条》中的:“统筹地《区社会?保险经办机构”【修改:为“省社会保险经】办机构?”, 【 二十八、【第四:十条修改为:“基本!医疗:服务项?目的价格《依照:国家有?。关规定制《。定 【 ? “纳入《基,本医疗保险药品目】录的药品其价格【应当按照国家和【本省有关《规定执?行 — ?。 “违反基—本医疗服《务项目价格和药品】价格规定的医—疗费和?药费:参保人和社》会保:险经办?机,构有权拒付已—由个人支付》的应:当,退还本人;由统筹】基金支付的在—结算:时扣除”《。 《 二十】九、删去第四—十五条中的“监【察”部门 】。 , 三十、第!四十七条修》。改为:“用人单位不!办理基本医疗保险】。登记的?由社:会保:险行政部门责令【限期改正;》逾期不改正的对【用人单位处应缴社】。会保险费《数额:1倍以上3倍以【下的罚款对其—直接负责的主管【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!人员处500元以上!3000元以—下的罚款” 】。 , 三十一!、第四十八条—修改为:“用人单位!未按:。照本条例的规定【申报应缴纳的基本医!疗保险费数额—的,由社会?。保,险行政?部门责?令限期改正》;,。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!单,位,处应缴社会》保险费数额》1倍以上3倍以下的!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!主管人员和》其他直接责任人员】。。处,50:0元:以上3000元【。以下的罚款” 】 】三十二、《第四十九《条第一款修改为:”!用,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!纳基本医疗保—险,费的由社会保—险费征收机构责【令限期缴《纳,或者补?足并:自欠:缴之日起按日加收】万分之五的滞纳金】;逾期仍不缴纳【的由社会保险费【征收机构或者社会保!险行政部门处—欠缴数额《1倍以上3倍—以下的罚款”三十三!、删去第五十—条,中的”纪律处—分”并将该条中的】“第十一《条”修改为“第十二!条,” ? , 《 三十》四,、删去第五十—。一条第一款 【 , 》 三?十五、第五十四条】改为:第五十二条》修改为:《“社会保《险经办机构以及医】疗机构等基本医疗】保险服?务机构?和个人有《下列行为之一骗取基!。本医:疗保险?待遇的由社会保【险行政部《门责令?退回骗取的基本医疗!保险:金处骗取金额2【倍以上5倍以—下的罚款;属于【社会保险服》。。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!议;直接负责的【。主,管人员和其他直接】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!的依法吊销》其执业资《格:: — 《“(一)《伪造:、变造医疗保—险证件、医嘱医案】、医疗费凭证的; ! , 》 “(二)【谎报、?。虚列:就,医人员?名单:、医疗服务项目【、治疗时间、医用】材料、药品的; 】 【 “(三)—。虚报医疗服务项【目、医用《材料和药《品价格的;》。 】 , “(四)》以其他手段》骗取基?本医疗保险待—。遇的” 【 ?。 , :三十六、《第五十二条改为【第五十三《条修:改为:“社会保险】行政部门、财政【。部门、社会保险【经办机构和》社会保险费征—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!违,反,本条例规定有下【列行为之一的—由上一级行》政机关责令》其限期改正追回【。被挪用或者流失【的,基本医疗保险基【金,。。;,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!法所得?并入:基本医疗《。保,险统筹基金;—对其单位主》要负责人《、直接责任人分别追!究行:政责任;构成犯罪】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: — 《 “(一)未按】照规定将基》本,医疗:保险费记《入个人?账户、统筹基—金的; ! 《“,(二)未按》照规定将基本医疗保!险基金?转,入基本医疗保—险基金财政专—户的; 《 , — “(三)贪【污、截留、隐—匿、转移、》侵,占、挪用社会—保险基金或者违【规投资运《营的; — ? “(四【)违反?基本医疗保险—基金保值增值规定】造成基?金损失?的;: :。 】“(五)擅自—减、免或者增加用】人单位?和从业?人员应当缴纳的【基本:医疗保险《费的:; ? ? “(六】)擅自?更改基本医疗保【险待遇的; — : “(!七)其他违反基【本医疗?保险法律《、法规的《行为” 《 !三十七、第五十【三条改?为第:五,十四条修《改为:“社会保【险行政部门、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、!社会保险费征收机】构或者?其他有关行》政部门及其工—作人员泄露》用人单位商业秘【密的依照《国家:有关法律、法规【的规定追究法律责】任,” 》 , : 三《十八、?第五十五条》。修改为:“用—人单位或《者个人对社会—保险费征收机构或者!社会保险行政部门】作出的征收》基本医?疗保险费及利息【、,。滞,纳金、处罚等—决定不服的可以【依法申请复议、【提起行政诉》讼逾期?不申请复《议、不提《起诉讼又不履行【决,定,的社会保《险费征收《机构或者《社会保险行》政部门可以》申请:人民法院强制执行”! 【 三《十九、删去第五十】六条第二款、第三款!并将该条中》的“二等《。乙级:”修改?为“六级” ! 》。 四:十、将海南省城镇】从业人员基本—医疗保险《条,例,其,他条款中《的“社会保障行政部!门”修改为“社会】保险行政部门”“】。征收机关”修—改为“社《会保险费征收机构】”“:个人帐户的资金”和!“,个人帐户《资金:余额:”修改为《。“个人帐户余—额,”,。 : — 此?。外根据本决》定对部分条文的文字!作相应的修改—并对条文顺序作相】应调整? 【。 ?本决定自《2012《年1月1日起施行】 ! 海南省城镇从业】人员基本医疗—保险条例根据本决】定作:。相应修改重新—公布 】 : , 海南省城》镇从:业人员基本医疗保】险条例 】 (2【。00:1年5月31日海南!。省第二届人民代表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】二十次会议通—过 根据200【8年1?。1月28日海南省第!四届人民代》表大会常务》委员会第《六次会议关于修改<!海南省城镇从业人】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!>的决定第次修正】 根据2《011年《9,。月28?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!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第二十五次会—议关于修改<海【。南省城镇从业人员】基本医疗保险条例>!的决定第二修正【)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