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【 土:地储备资金》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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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五条— 设立土地储【备资金土地》储备资金用于—政府储?。备土:。地的征收(用)、收!回、收购《和进行土地的前【。期开:发整理?
》
土地储】备资金实行财政专】户管理封《闭运:。行、滚动发展—接,受,。审计机关的审—计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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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,第二十六条 土地!储备资?金来源
【
》 (一)市!财政拨付用》于土地储备》。的启动资金》;
【 : : : (二)储—备土地出让收益部分!的30%《;
】 : ? (?三)储备土地抵押或!者土地收《益,权质押?贷款;
! , 》 (四)》其他应纳《。入土地储备资金【的收入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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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五)上述!各,项资金形成的利息收!入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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储备【。土地出让收益由市】财政:部门负责审核—确认市财政部门应当!及时拨付土地储备】资金和土《地储备成本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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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七条【 土?地储:备资金不能满足【土,地开发整《理业:务需要?时经批准市人—民政府可以通过合】。作、联营、入股、发!行土地债券》、设立土地》。基金等方式筹措资】。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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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八条【 市土《地储备?。整理中心应定—期向市?土,地储:备联席会《议报告土《地,征收(用)、—收回、收购、开发整!理资:金以及储备土地出】让收:入情况?接受:市土地储《备联席会议的—指导和监督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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