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—章 储备《土地的供《。应, ,。 : 《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二条  储备土地】供应应当坚持控【制总量、限制增量】、盘活存量的原则实!行计划管理》保证:。政府对土地市—场的有效调控 【 ? :    储》备土地?供应应当《优先保护重点—项目用地 【     【第,二十三条  —储备:土地由市土地—行政主管《部门依法供应 【     !市土地行政》主,管,部门对?已制定项目》。策划和规划设计【方案的储备》。土地可以采取项【目与土?地捆绑的方式供地 ! ,。 :。 ,     第二十四!条  储备土地的供!应应当符合城市【规划 》 ,。。   《  储?备土地供《应前市土地行政主管!部门应当征》求市:城,市规划行《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明!确建设用地规划设计!条件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