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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法律责!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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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十:四,条 勘察、设计单!位违反本办法规【定,。有,下列情形之一的由】市或者县《(市)城《乡建设行《政主管部《门按照职《责权限责令停止【违法行为限期改【。正并给予下列—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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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【 (一?)未按照《规定办理资》质证书?变更:、,延,。续、注销的处五千元!。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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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取得国【家或者省城乡—。。建设行政《主管部?门,批准的?资质:证书:未在规?定时间内到市城【。乡建:。设行政主管部—门备案?的处一万元以—上二万元以下罚款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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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出具虚假!勘察、设计文件【尚未造成《严重后?果的处三万元以上】五万元以下罚款造】成严重后果的移交有!关部门按照相关【法律、法规》、规章?规定处罚《;
】 》 (四)质量管理!制,度不健全未参加质量!责任保险的》。处一万元以上二【万,元以下?罚,款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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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(】五,)未按照《规定报送信》用档案信《息,的,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!以下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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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六)—外埠勘察、设计【单位到本市》承接建设《工,程勘察、设计—未办理备案手续【的处一万元以上二】万元以下罚款;
】
! (》七)勘?察、设计单位在本】埠设立分支机构【未办理备案的处一】万元以上二万—。元以下?罚款
》
【第四十五条》 :施工图审查单位【违反本办法规定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!市或者县(市)城】乡建设?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!责权限责令改正并处!一万:元以上三万元以【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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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(一)】超出认定《的业:务范围从事施工图审!查的;
【
《 ? ?(二)未取得—施工图技术性—审查通知书》擅自:承接审查任务—的;
【
【 , (三)使用不【具备执?。业资:格的人?员进行审查的;
!
】 《(四)?未按:照规定时限进行【审查的;
】
》 :。 : (五)未》按照规?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!查,的;
【
《 (六【)未按?照规:定进行施工图审查备!。。案的;
《
》 — :(七:),未按照规定进行档案!管,。。。理的;
】
》 (八)未】及时上报勘》察、设计单》位及其从业人—员违法违《规行为的
【
《 第四十—六条 ? 建设单位违反【本办法?规定有下列情形【之一的由市或—者县(?市)城?乡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责令停【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!并给予?下列处罚
】
【。 (一)勘察】、设计合同》签订后未按》照规定备案的—处一万元《以上:二万元以下罚款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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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, (》二)未按照规定办理!施工图审查手续的】处三:万元以上五万—元以下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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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。(三)强迫勘察【、设计?和施工图《审查单位出》具虚假文件或者【报告未造成严—重后果的处》三万元?。以上五万元以—下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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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四)使用【虚假材料办理施【工图审查未造成严重!后,果的处一万元以上】三万:元以:下罚款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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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本条前款(三!)(四)项行—。为造成严《重后果的移》交有关?。部,门,按照:相关法?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!。处罚:。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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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四十:七条 勘察、设】计和施工《图审查人员违反【本,办法规定有下列【情,。形之一?的由市或者》县(市)城乡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!违法行为《并给予下列处罚【
】 》 (一)《转让、出借、涂改】、伪造勘察》、设计?人,员执:业印:章的处一万元以上】二万元以《下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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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】二)违反法律、【法规、规章和有【。关技术标准、规【范进行勘察、—设计的处一万—元以上三万》元以下?罚款;
【
: 《 : :(三)允《。许他人以自》己的:名义:从事执业活动签署】有虚假成果》。文件的处《一万元以上三万【元以:下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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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》 (四)未按—照规:定参加继《续教:育的处?一千元?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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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第四?十八条 依照本】办,法规定给予》建设、勘察、设计】和,施工图审《查单:。位罚款的对单—位的:法定代表人和其【他直接责任人—员,处单位罚款数额百】分之五以上百分之】十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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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!十九条 勘察、】设计:和施:工,图审查中《的违法行为本办法】。未作处罚规定的依照!国家、省等有关法律!。、法规、规章的规定!。实施处罚《。
! 第五十条 有关!。行政部门《及其工作人》员在监督管》理过程中徇私—舞弊、滥用职权【、玩忽?职守:的由其所在单位或】者上级主管部门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】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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