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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《 ,法律责任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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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!条 勘察、设计单!位,违反本办《法规定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由市或者【县,(市)城乡建设【行政主管部门—按照:职,责权:限责令停止》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!给予下列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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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(一)未按照—规,。定办:理,资质证书《变,更、:延,续、注?销的:处五千元以上一【万元以下罚》。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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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《取得:国家或者省城—乡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批准的《资质证书未在规【定时间内到》市城乡建设》行政主?。管部门备案的处一万!元以上二万元以【下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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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》三)出具《虚,假,勘察、设计》文件: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!处三万元《以上五万元以下罚】款造成严重》。后果:的移交有关部门【按照相?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规定处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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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 ? ,(四)质量管理【制度:。不健全未参加质量】责任保险的处一万元!以上二万元》以下罚款;》
! , (》五)未按《照规定?报送信用档》案信息的处一万【元以上二万元以【下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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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。 (六)外埠勘察、!设计单?位,到本市承接建设工】程勘:察、设计未办理备案!手,续的处一万元—以上二?万元以下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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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七)—勘察、设《计单位在本埠设立】分,支,机构未?办理备案的》处一万元以上二【万元以下《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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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四十五条 施工!图审查单位》违反本办法规定有】下列:情形之一的由—市,或者县?(市)城乡建设【行政主管部门—。按照职?责,权限责?令,改正:并处一万元以—上三万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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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超》出,认定的业务范围【从,事施工图审查的【。;
! 》 (二)《未取得施工图技术性!审查通知书擅自承接!审查任务的;—
》
? —(,三):使用不?具备执业资格的【人员进行审》查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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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, , (四?)未:按照规定《。时限进行审查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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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》 (五?)未按照《。规定的审查》内容:进行审?查,的,;
【 — (六)未按照规!定进行施工图审查】备案的;
【
《 【(七)未按照规定】进行档案管理的【;
! (八)!未及:时上:报勘察、设计单位】及其从业《人员违法违》。规行为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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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六】条 建《设单位违反》本办法规定》有下:列情形?之一的?由,市或者?县,(市)城乡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责令停】止违:法行为限期改—正并给予下列处罚】
】。 ? ?(一)勘察、设【计合同签订后—未按照规《定备案的处一万【。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!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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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《(二)未按》照规定办理施—工图审?查手续的处三万【元以上?五万:元,以下罚?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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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—(三)强《迫勘察、设计—。。。和施工图审》。查单位出具虚—假文件或《者报告未造成—严重:后果:的处三万元以上五】万元以?下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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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 (四)使用【虚假材料办理施工图!审查未造成严重【。后果的处一万元以】上三万元以》下罚:款
》
《 本?条前款(三》)(四)项行为【造成严重后果的【移交有关部门按【照相关法律、法规、!规章规定处罚—;
! 第四十七条 !。勘察、设计和施工图!审查人员违反本办法!规定有?下列情形之一的由】市或者县(》市)城?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责令停止违法行为】并给予?。下列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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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《转让、出借、—涂改、伪造勘察【、设计人员执业印】章的处一《万元以?上二万元以》下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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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》二)违反法》律、:法规、规《章和有关技术标准、!规范进行勘察、【设计的处一万元以上!三万元?以下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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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《 (三)允许—他人以自《己的名义从事—执业活?动,签署:有虚假成果文件【的处一万元以上三】万元以下罚款;【
! 《 (四)未按—照规定参《加,。继续教育的处一千元!罚款
】 《第四十?八条 《依照本?。办,法规定?给予建设、勘察、】设计和施工》图,审查单位《罚款:的对单位的法定代表!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!员处单位《。罚款数额《百分之五以上百【分之:十,以下的罚款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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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四十九条 【勘察、?设计和施工图审查】。中的违法行为本办法!未作处罚规定的依】照国:家、省等有关法律、!法规、规章的规【。定实施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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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五十条 — 有:关行:政部门及其》工作人员在》监,督管:理过程中徇私—舞弊、滥用职权、】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!。单位或者上》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!行政处?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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