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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五章 监督管—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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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《三,十九:条 : 市、县(》市)城乡建设—行政主管《部门:应当会同有》关专业部门》建立健全勘》察、设计和施工图】审查质量监督检【查制度及相应的事】故报告制度
】
勘察!、设计?。和施工图审查质【量,检查结?果和事故《处理结论应当向【社会公布
!
第四十】条 市、县(【市)城乡建设—行政主管部》门履行?监督:检查职责时可—以,。行使下列职权—
】。 (一】)要求被检查单位提!。供工程勘察、设【计资质证书注册执】业人员和技》术骨干?的注册?证、:。职称证?、毕:业证等;
》
— (二!),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!有,关工程勘《。察、设计《业务的?文档有关《质量管理、安全【。生产管理、档案管理!、财务管理等企业内!部管理?制度的文件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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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三)进入被检查!单位进行检查查【。阅相关?。。资料;?
】。 《 (四)纠—正违反有关法律【、法规?和本规?定的有关规范和标准!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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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:十一条 市、县】(市:)城乡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应当对—取得资质《的勘察、设》计和:施工图审查单—位及分支机构备案单!位进行动态核—。查核查内《容包括
! : ? ?(一)资质证书【、认定书、》分支机构备案—书,记载内容变动情况】;
】 —。 (二)工程业绩和!主要技术指标情【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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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【(三)执业人员注册!和在:岗,情况技?。术骨干和管理人员变!动情况;
】
,
, — (四)资本【金等财务指标变动】情况;?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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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五)信用管理情况!;
【 》。 (六)其他需!要,核,查的行为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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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四十二—条 市城乡建设】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建立勘察、【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单!位及注册执业人员】的信用档案和信用手!册实行守信激励、失!信惩戒?的信用管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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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】信用:等级不合《格、:行为恶劣造成—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!和执业人员不得发放!信用手?册并清出《本市勘察《、设计和《。。施工图审查市场单位!资,质和执?业人员注册动态【核查不予通过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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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信用管理具体办!法由市城乡建—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!制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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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三条】 市、县(市)】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对企业《从事行政《许可事项的活动【。进行监督检查时应】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!处理:结果记入信用—档案和信用手册【由监督检查》人,员签字后归档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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