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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—规划与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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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, 第七条 市城】。乡规划行政主管【部,门应当会《同轨道交《。。通管理?机构根据城》市总体?规划和综合交通【规划组织编制—城市轨道交》通网络规划和线【。路建设用地》控制规划报》市人民政府批—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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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轨?道交通管理机—构应当会《同市:发展和改革、—交通运输等》部门依据城市轨道交!通网络规划编制城市!轨道交通建设规【划按照?规定程序报》国家有关部门审批】
】 第八条》 市城乡》规划行?政主:管部门应当按照城】市轨道交通线—路建:设,用地控制规划—对,预留的?与城市轨道》交,。通建:。设,相,关的建设用》地和必要空间予【以严格规划控制【;需要修改相—。关规划的应当—征求:轨道交通管理机构】的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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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九条 市城乡规划!行,政主管部门应当会】同市国土资源—、城:乡建设部《门和:轨道:交通管理机构根【据城市轨道交通网络!规,划划定城市轨道交】通关联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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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城市轨道【交通关联《用地开发《利用所获得的政【府收益纳入城市轨道!交通发展专》项资:金
!。。 第十条 鼓】励、支持企》业或者个人利用【。。社,会,资本、境外资本以】合资、合作等方式】参与:城,市轨道交通的投【资和建设《
】 轨道交通管【理机构可以依法采】取多种方式筹集城市!轨道交通《建设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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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一条 城!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!应当履行国》家规定的基》本建设程序》符合国?家和省、市有关技术!规范和?标准保证《工,程质量和安全生【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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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二条— 城市《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需!要临时用《地,的相邻建筑物、【构筑物和土地的【所有人、管理人、使!。用人应当予以支持和!配合:
! 第十三条 城市!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需!要占用或者挖—掘城市道路迁改各类!。管线、设施移—植树木的应当依法】办理审?批手续有《关,部门和产权单位应】当予以支持和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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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四条【 , 城市轨道交通工】程建设?使用地面以下—空间时建《设单位应当采取措施!防止和减少对上方及!周边既有建筑物、】构筑物和《城市基础设施的影】响保护?各类地下管线、【设施保证其安—全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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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五条 城市轨】。道交:通工程建设期—间市公安交》通部门?应当组?织城市管《理、交通《运输等部门》和轨道交通管理机构!制定交通疏解方案】避免或?者减少工《程施工对城》。市交通?带来的影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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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六条 —城,市轨道交通工—程完:工后由轨道交通管】。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!规,定,组,织初步验收;—初步验收合格的可以!进,行不载客《试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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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相关部门应】当在不载客试—运行期间按》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!专项验?收;专项验收合【格后按?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相!关,部门组织试》。运营基本条件—评审符合《试运营基本条件的轨!道交通管理机构【。。可以组织试运营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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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轨道交通管【理机构应《当在试运营》期间报请国》家有:关,部门进?行竣工验收;竣【工验收合格》后方可正式运营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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