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,七章 ?法律责?任
》
?
? :第五十七条 违反!本条例规《定的由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工商行政【。。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!关部门依《法予以处罚
【
《。 第五—十八条 违—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!。二款:规定的应当按—照消费者的要求退】还消:费者已付购房款及】利息并赔偿已—付,购房:款1倍的损》失,
:
】第五十九条 — 违反?。本条例规定有下列】情形之一的可以【根据情节《单,处或者并处》。警告、没收违法所】得、处以违》法,所得1倍以上5倍以!下罚款;没有违【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!。以,下罚款;情节—严重的责令停业【整顿
—
》。。 (—一)不向消费—者,告知应当《告知的有关》事项;
】
: : 》(二)设定最低消】费,数额;?
,
— 》 (?三):强迫消费者》购买商?。品或者接《受,服务;
【
: , — ,。(四)短缺商品数量!或者将包《装物计入作为—商品的?净含量;
》
?
《 , 》(五)不提供购货或!者服务凭证》;
【 】(六)未在》危及消费者人身、财!产安全?的场所设置警示标】志或者?采取防范措施;
】
?
— : (七)》。不履:。行商品召回》义务;
《
! (八)未】经消费?者同意向第三人披露!消费者个人信息【;,
?
,
: 【 (九)向消费【者收取开瓶费等不】合理:费用
?
【 :第六十条 有下列!情形之一的应—当返:还消费者购买商品或!者接:受服务?的费用并《支付消费者购买【商品或者接受服务】费用1倍的赔偿【金
《
— (一)】销售掺杂、》掺,假以假充真》、以旧充新、以次】充好、以不合格品冒!充,合格品的商品;【
— — (二)采取虚假!或者其他不正—当,手段销售份量不【足,。的商品;
》。
,
:
《 : , (三》)销售的商品是“】处理品”、》“残:次品”、“等—外品”却《未予标明或》。者谎称是正品;
!
【 (四【)以虚?假的“清仓价—”、“甩卖价—”、:“最低价”、“优惠!价”:或者:。其他欺骗性价—格销售?商品;
—
— (五)】以虚假的《商品:说明、商《品,标准、实物样品等】方式销售商品—或者:提,供服务;
—
《 》 (六)不【以自:己的真实名称或【者标记销售》商品:。或者提供服》。务;
】 ? 《 (七)《采用雇?用他人?。等方式进行欺骗性】的销售诱导;
!
? 》 (八)作【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!明;:
— 】(九)?。利用广?播、:电视:、电影、报》刊、互联网》等大众传播媒介【或者:。其他手段对》商品或者服务作【虚假宣传;》
— 【 (十)骗》取消费者预付款【;
》
【 (《十一)利用邮购、电!视购物、网上购物】。等方式骗取价款而】不提供或者不按照】约定提供商品或【者服:务的;
】。
— (十二—)以虚假《的“有奖销售—”、“还本销售”】等方:式销:售商品;
【
? 【 (十?三)采取其他欺诈】手段损害消费者【合,法权:益的行为
【
? ? 第六?十一条 》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!。服务有?下列情形《之,一的经营者应当停】止侵害赔《礼道歉、恢复名誉、!消除影响《赔偿消费《者2000》元以:上的精神损害抚【慰金并承担其他【民事责任
—
《。。 — (一《)侮辱或《者捏造事实诽谤消】费者;
《
】 《 (二)搜查—消费:者的身体或者携【带的物品;
【
,
《 《 (三)限制消!费者:。人身自由;》
?。
《。 (】四)法?律、:法规规定的其他情】形
:
,
,。
》 第六十二条 】 经营者违反—本条:例其他规定的—按照有关法律、法】。规,的规定处罚》
《。
》 第六十三》条 经营者以【威胁:、殴打?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!。段阻:挠有关行政》部门、消费者—。协,。会工作人员依—法履行职责尚—未构成犯罪的—依,法予以行政处—罚
—
》第六十?四条 有》关行:政,部门、消费者协会的!工作人员《玩忽:职守、滥用职权、】。徇,私舞弊、收受贿赂】。侵害消费者合法权】益尚未构成犯罪的依!法给予行政处分;】给消费者《。造,成损失的应当依法】给予赔偿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