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七章? 法律责《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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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— ,第五十七《条 违反本条例规!定的由县级以—上人:民政府?工商行政《管理部门或》。者其他有关部门依】法,予以处罚
【
— 第五十八条 】违反:本条例第三十—。。条第:二款规定的应当按照!消费者的要求退【还消费者已付购房】款及利息并》赔偿已付购房款1】。倍的损失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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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第五十九《条 违反本—条例规定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可以—根据情节单处或【者并处警告、—没收违法所得、【处以:违法所得1倍以上】5倍以下罚》款;没有违法所得的!处以1万元》以下罚款;情节【严重的责令停—业整:顿
【 : (【一)不向消费—者告:知应当告知的有【关事项?;,
【 》 (二)设定最】低消:费数额;
】
,
— (三)强迫】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!接受服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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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— , (四?。)短缺商品数量或】者将:包装物计《入作为商《品的:净含量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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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: ?。 (五)不提【供购货或者服—务凭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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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。 (》。六,)未在危及消费者】人身、?财产安全的场所设置!。警,示标志或者采—取防范措施;
!
】 : (七)不履行商品!。召回义?务,;
】 《 (八)未【经消费?者,同意向第三人—披露消费《者,个人信息;
】。
《 , (九】),向消费?者,收,取开瓶费等不—合理费用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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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!条 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应当返还消费】者购买商品》或者接?。受服务的费用并支】付消费者《购买商品《或者接受服务费用】1倍:的赔:偿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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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销】售掺:杂、掺假以假充【。真、以旧充新、以】次充好、以不合格】品冒充合格品—的商品;
!。
? 《 (二)采取虚假!或者:其他不正当》手段销售份》量不足的商品;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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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: (三)销】售的商品是》“,处理品”、“残次品!。”、“等外品”【却未予标明或者谎称!是正品;
—。
【 , 《(四:)以虚?。假的“?清,仓价”、“甩卖【价”、“最低价【”、“优惠价—”或者其他欺骗性价!格销售商品;
!
》。 《 (五)以虚假】的商品?说明、商品标准、】实物样品等方式【销售商品或者提【供服务;
】
【 (六》)不以自《己的真实名称或者标!记销售商品或者【提供服务;
—。
【。 (【七)采?。用雇用他人等—方式:进行欺骗《。性,的销售诱导》;
?
】 (八—)作虚假的现场【演示和说《明;:
! (九)利!用,广播、电《视、:电影、报《。刊、互联网等大众】传播:媒介或者其他手段】对商品或《者服务作虚假宣传】;
【 ? ? (十)骗取【消,费者预付款;
!
— (十一)!利用邮购、》电视购物、网上购物!等方式骗取价款而不!提供或者不按照约】。定提供商品或者【服,务的;?
《
! (:。十,二,)以虚假的“有奖销!售”、“还本销【售”等方式》销售商品;》
》
— (十三—)采取其《他欺诈手段损害【消费者合法权益【的行为
】
》第六:十一条 经营【者,提供商品或者—服务有下列情形【之一的经营者应【。当停止侵《害赔礼道歉、—。。恢复:名誉、消《除影响赔偿》消费:者2000元—以上的精《神损害?抚慰金并承担—其他民事《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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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(一)侮辱或—者捏:造事实诽谤》消费者;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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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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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!二)搜查《消费者的身》体或者?携,带的物品;
】
,
》 (三)限!制消费者人身自【由;
《
! (四)—法律:、,。法规规?定的其他情形
!。
? , 第《六十二条 经营】者违反本条》例其他?规定的按照》有关法?律,、法规?。的,规定处罚
》
】 第六十三条 】经营者?。以威胁、殴打、限制!人身自由等手段阻】挠有关行《政部门、消费—者协:会,工作人员《依法履行职责尚未构!成,犯罪的依《法予以行政处罚
!。
《 ? 第六十四条— 有?关,行政部门、消费者】。协会的工作》人员玩忽职》守、滥用职权、徇私!。舞弊、收受贿—赂侵害消《费者合法权益尚未构!成,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!处分;给消》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!依,法给予赔偿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