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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四章 法律责任【 ? ?  ?   第二十—六条  《经营者违反本条【例规定给被》侵害者造成》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!。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!者的合法权益受【到,不正当?竞争:。行为的损《害的可以向监—督检查?。部门申诉或》向人:民法院依法》提起:诉讼 】    第二十七条!  对不《正当竞争行为—应,先行教育责令其停】止违法行《为并可采取下列行政!。行为予以制止 【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(一)监督其—。停止生产、销售【、公开更《正消除影响; 【 : ?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?二)收?缴并销毁各种违法】标识; 《 ,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三)消?除现存商品》上的:违,法标识; 】。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四)》收缴:直接用于不正当竞争!的模具、《印,板和其他工》。具; —  ?   ?    (五)【违法标识《与物品?难以分离的监督销】毁该物品; ! :  :  第二十八条  !经营者?违反本条例第六【条规定的《依照中华人》民共和国商标—法的:规定予以处罚 ! ?    第》二十九条  —经营者违《反本条例第》七条、第十四条规】定的依照中华—人民共和国》产品:质量:法,的规定予以处罚 】   【 , 第三十条 — 经营者违》反本条例第八条【、第十条、第十一条!、第十三条》、第二十条规—定的依照反不—。。正当竞?争法:。有,关规定予《以处罚? ?     第三!十一条  经—营者违反本条—例第九条《规定的可根据中【。华人民共《和国:广告法和反不正当】竞争法的《规,定予以处罚 ! ,     第—三十二条  经营】者违反本《条例第十《二条、第十五条【、第十七条、第【十,八条、第十九条【规定的责令停—。止违法行为》并可视?情节处?一千元以上》五万:元,以下的罚款》  【 , , 第三十三条  】经营:者违反本《条,例第十?六条规定《的责令其停》止,违法行为《消,除,影响依法没》收违法所得和违【法物品可并处一千】元以上?五万元以下》的罚款 】     》第三十四《条  监督检查【部,门在监督检查—不正当?竞争行为时被—检,查,的经营?者违反本条》例,。第二十?五条的规定拒—绝、阻挠监督检查或!不如实提供有关【资料:的可处?以五百?元以:上,五千:元,。以下:罚款;对有》关责任人员可视情节!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!元以下的罚》款违反中华》人,民共和国治安—管理处?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!予以:行政处?。罚 :     !第三十五条  国】家机关工作人员支持!、,纵,。容、包庇不正当竞争!行为的责《令停止违法行为【并视情节《给予行政处分—。 —。  :  第三十》六条  《违,反本条例规》。定构成?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任 — ,    》 第三十七条  】监督检?查部门进行》行政处罚时应出【具处罚?决定书?罚没款应出》具省财政部门—。印制或监《制的罚没款》收据:罚没款全额上缴同级!。财,政,   】  当事人对监【督检查部门》作出的?处罚决定不》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!。议或直接《向人民法院提起【诉讼;逾期》不,申请复议也不起诉】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!监督检查部门可申】请,人,民法院强制执行 】 》   ? 第三十八条—  监督《检查部门在行使【行政职权《。。时给经?营者合法财》产造成损害的—应依法承担行—政赔偿?责任 《 ,  《   监督检查部门!工作人员应》当,提,高办事效率公开办】。事程序公正、文明执!法不:。得徇私舞弊、滥用职!权、玩忽职守不得】将罚:款、没收的违法【所得或财物截留【、,私分:违反者?视情节给《予行政处《分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刑《事责任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