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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权利和义!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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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四】条 法律援助【机构和?法律援助人员在【实施法律援助过程】。中,发现受援人不符合法!律援助条件的—可以终止法律援助;!法律援助已》经完成的法律—。援助机构有》权,向受援?人,收取办案费和服【务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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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。 第三十五条 【 法律援助机构和法!律援助人员依法履】行职责受法律保【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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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【援助:人员在履行法律【援助职责时》受到:任何:单位和?个人非?法干预或《者打击的有权向相】关部门提出控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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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三:十六条 法律援助!人员应当按照法律】、,法规:的有关规定》承担法律援助义务无!正当理?由,不得:。拒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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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!条 法律援助人】。员办理法《律援助事项必须接受!法,律援助机构》。的,监督不?得,拖延、无故中止援助!或者擅?自委托他人办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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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法律援助人员不】得收取?受援人及其亲属的】钱、物或者牟取其他!不正:当,利益
】 第三十八】。条 法律援—助人员办《结法律援助事务后可!以获:得适当补《。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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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《三十:九条 受》援人违?。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!或者法律援助协【议使法律援助义务】难以:履,行的经法律援助机】构同意法律援助【人员可以终止提供法!律援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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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?十条: 受援《人有事实证明法律】援助人?员,不依法履行》职责的可以要求法】。律援:助机构更《换法:律援助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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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一条】 受援人有义【务如实?陈述事实与情况【提供有关《证据材料协助法律援!助机构和法》律援助人员工作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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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十二条?。 , 受援人在受援期间!。因经济情况改善不再!。。符合受援条件或者因!受援获得较大收益的!应当按照国家—。有关规定向法律援助!机,构,支付法?律服务费等相关费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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