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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权】利和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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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第三十四》条 法律援—助机:构和法?律援助人员》在实施法律援助过】程中发现《受援人不符》合法:律援助条件的可以终!止法律援助;法【律援助已经完成的】法律援助机构—有权向受援人收取办!案,费和服务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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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《三十五条《 :法律援助《机构和法律援—助人员依法履行【职责受法律》保护
! 法律》援助人员在履行法律!援助职责时受到任何!单位:和个人非法干预【或者打击的有权【向相关部门提出控】告
! 第三十六条【 法律援助人员】应,当按照?法律、法《规的:有,关规定承担法律【援助义务《无正当理由不—得拒:绝
】 第三十七条 ! 法律?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!助事项必须接受法】。律援助机《构,的监督?不,。得拖延、无故中止援!助或者擅《自委托他人办理【
— : 法律援》助人员不得收—取受援人及其亲属的!钱,、物或者牟取其他不!。正当利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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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》十八条 法律【援助人员办结法律援!助,事务:后可以获得》适当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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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九!条 受援》人违反法律、法【。规,的规定或者法律援助!。协议:使法律?援助义务难以—履行的经《法律援助机构同意】法律援助人员—可以终止提供法律】援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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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十条 受【。援人有事实》证,明法律援助》人员不依法》履行:职责的可以要求法】律援:助,机构更换法律—援助:人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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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!。一条 受》。。援人有义务如实陈述!事实与情况提供有关!证据材料协》。助法律援助》机构和法律》援助人员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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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?四十二条 》 受援人在受援期】间因经济情》况改善不再》符合受援条件或者】因,受,援,获得较大收益—的应当按《照国家有《关规定向《法律援?助机构支付法律服务!费等相关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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