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一章 《总则
第一条!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!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!输安:全保:护道路运输当事人】的,合法权?益促进?道路运输业的持续健!康发展根据中华人】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!例和有关《法律、法规的—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!定,本条例?
第二条 】在本省?行政区域内从事【道路运输经》营、道路运输—相关业务以及道【路运输管理的应【。。当遵守本条例
【。
前款!。所,称道路运输经—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!经营:(以下简《。称客运经营》)、道路货物运输经!。营(以下简称货运经!营);道路运输【相关业务包括道【路旅客运输站(场】)经营(以下简称】客运站经《营)、道路》货物:运输站(《场)经营(以下简称!货运站?经营)、机动车维修!经营:、,机动车驾驶培训
! 第三条 从事道!路运输?经,营,以及:道,。。路运输相《关业务?应当依法经营、【诚实:守信、公平竞争
! , , 道路运输管!理应当遵循公—平、公正《、公开、便民的【原则
《 第四条 鼓励道!路运输科技进步促】进节能减排工作【推进道路运输信息化!引导道?路运输企《业实行规模化、集】约化:经,营
》。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应《。当根据?国,民经济和社会发展】的需要?制定本行政区域【内道路运输发展规划!与城乡规划以及上】级道路运输发展【规划相?衔接并组织》。贯彻:实施
—。 :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及其有关部门【应当采取措》施扶持农《村客运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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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》条 :省人民政府交通运】输行政主管部门【负责组?织领导全省道路运】输管理工作;省道路!运输管理机构负责】具体实?施全省道路运输管】理工作
【 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交通运输行】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!领,导本:级行政区域内的【道路运输管理工作】;县级以上人—民政:府道路运《输管: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!。本级行政区域内的】道路运输管理工【作
!县,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其他有关《部门按照《各自职责分工负责】。道路:运输有关管理—工作
第》七条 从事》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!运输相关业务—。应当具备国家规【定的条件《依,法,取得相应的》行政许可、办—理相:关手: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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