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】扶贫:对象和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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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十二条 — 扶贫对象》是指符合国家扶贫】标准的贫困人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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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扶贫范【围包括?贫困县、贫困乡镇、!贫困村等贫困—地区:和贫:困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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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三条 —扶贫对?象,精准识别和贫困县】、贫:困乡镇、贫困村和贫!困户脱贫认定应【当,坚持客?观,公正、程《。。序,规范、民《。主评议?、,严格评估、群众【认可:、社会认同的原则】
】 :第十四条 县级】以上人民政》府应当将扶贫对象】纳入精?准,扶贫建?档立卡信息系统建】立健全扶贫对象精准!识别机制逐户逐【人核查基本情况、致!贫原:。因依:托精准扶贫大数【据管理?平台对贫困》。县、:贫困乡镇《、贫:困村和贫困户实【行建档立《卡、动态《管理
! 第十五—条 扶贫对象以户!为单位由农村居民】户向所?在,村民委员《会申请经《村级初审、村民【代表会议评议并【公,示乡:镇人民?政府、?街道办事处(—社区)审核》并公示后报县级【人民政府审》定,审定结果在农—。村居民户所在乡【镇,、,村公告?。每次公示、》公告时间不得少【于7日
! ? 农村居民户—对审核结《果有异?议,的可以在公示期内】提出复核申请乡【镇人:民政府、街》道办事处(》社区)应当进行调】查、核?实;农村居》民户对审《定结果?有,异议的可《以在公告期内提出复!核申:请县级?人民政府应当—进行调查、核实【
【 第十》六条 建立健全】脱贫认?定,机制按照《脱贫标准和程序【实现脱贫销》号、返?贫重录、政》策到户、脱贫到【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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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贫困—县、贫困乡镇、贫困!村、:贫困户经《脱贫认定后按照国家!和本省?有关:。规定:在一定?时期内继续》享受:扶贫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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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。七条: 扶?贫对象?精准识别和脱—贫认定实行严格责任!制按照谁调查谁复核!、谁审核谁》负责的原则建立【分级签字确认制【度签:字人对结《。果,负直接?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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