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,第二章 扶贫对象和!。范围
》
?
? 第十二—条 扶贫对象【。是指符合《国家扶贫标准的贫困!人口
【
: 扶贫范围包括!。贫困县、贫》困乡镇?、贫困?村等贫困地区和【贫困户
《
《
第十三】条 : 扶:。贫对象精准识别和】贫困县、贫困乡【镇、贫困村和—贫困户脱贫》认定应当坚持客【观公正、程序—规,范、民主评议—、严:格评估、群众—认可、社会》认同的原则
!
第十】四条 县级—以上:。人,民政:府,应当将扶贫对象纳】。入精准扶贫》建档立卡信息系统】建立健全扶》贫对象精准》识别机?制逐户逐人核—查基本情《况、致贫原》因依托精准扶贫大数!据管:理平台对贫困县【、贫困乡镇、贫困】村和贫困《户实行建《档立卡、动态—管理
! , :第十五条 扶贫】对象以户为单位【由,农村居民户向所在村!民委:员会申请《经村级初审、—村民代表会》议评议并公示乡【镇人民政《府、街?道办:事处(社区)—。审核并公《。示后报?县级人民政府审定】。。审定结果《在农村居民户所在乡!镇、村公告每次【。公示、?公告时间《不得少于7日
】。
?
, 农村—。。居民户对审核结果有!异议的?。可以在公示期内提】出复核申请》乡镇人民政府—、,街道办事处(社区】)应当进行调查【、核实;农村居民】户对审定结果有异议!的,可以在公告期内【提出复核申请—县级人民政府应【当进行?调查、核《实,
【 第十六条 !建,立健全脱贫认定机】制按照脱贫标准和】。。程序实现脱贫—销号、返贫重录、】政策到户、》脱贫到人
》
,
— 贫困县、贫困】乡镇、?贫困:村、贫困户经—脱贫认定后按—照国家?和,本省有关规定在一】定时:期内继续享受扶贫】政策:
— , 第十七条【 扶贫对象精准识!别和脱贫认》定实行严格责任制】按,照谁调查谁复核【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!。则建立分级签字确】认,制度签字人对结果负!直,接责任
《。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