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第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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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【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!调城乡?空,间布局改善》人居:环境促进城乡经【济社:会全面协调可—持续发展根》。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城乡规》。划法和有关法律、】法规的规定结合【本省实际制定本【。。条例
第二条! 本省?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!施城乡规《划在规划区内进行】建设: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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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本》条,例所:称的城乡规划—包,。括城镇体系》规划、城市规划【、镇规?划、乡规《划和村寨规》划城镇体系规划分】为省域城镇体—系,规划、?州域城镇体系规【划和:省域重点地区城镇体!系规划?城市规划、镇—。规划分为总体—规划和详《细规划?城市总体规划分【为市域城镇体—系规划和中》心城区规划县人民】政府所在地》镇的总体《规划分为县域镇村体!系规划和县城—总,体规划?;其他镇的总—体规划分《为镇:域镇村?体系规划《和镇区总《体规划详细》规,划分为控《制性:详细规划《和修:建性:详细:规划乡规划》分为乡域规划和【乡政府所在地—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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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》条 制定和》实施城?乡规划应当遵循城】乡统筹、合理布【局、节约土地、集】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!设的原则改》善生态环《境促进资源、—能源:节约和综合利用保】护耕地等自》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!产保持地方特色【、民:族特色和《传统风貌防止污染】和其他公害》并符合区域人口发】展、国防建》设、防灾减灾和公共!。卫生、公共安全的需!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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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规划】区内实行统》一规划?管理在?规划:区内进行建设活【动应当符合城乡规】划的要求遵》。守土地管理、—。自然资源和环境保】护等法律、法规【的规定?
《第四条 城市和镇】应当依法制定城市规!划和镇规划
】 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》根据本地农村—经济社会发》展水平按照》持续发展、因地制宜!、循序渐进、统筹】兼顾、切实可行【的原:则制定实施乡规划】、村寨规划
】 第五条 风—景名胜区《、自然?保护区、森林—公园、地质公—园、水利景区等特殊!区域的规《划,应,当与城乡《规划衔接《。。
】城,乡基:础设施、公》共,服务:设施和公《共安全设施等—涉及空间和自然资源!利,。用内容的专项—规划应当《纳入城?乡规划并与城乡规划!同步实施《
《第六条 规》划区的具体》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!在组织编制的城【市总体规《划,、镇总体规划—、乡:。规划和?村寨规划中划定
! 城【市规划区内的镇、】乡、村寨《以及镇?、乡规划区》内的村寨不再—另行划定规划—区
《 第七条 省人【民政:府城乡规划》。主管部门《负责:全省城乡规划—管理工?作
? 县级以!上,人民政府城乡—规划主管《部门负责本行政【区域内的城乡—规划管理工作
! 县级以上!。人民:政府其他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!自职责协助》做好城?。乡规划管理的有关】工作
《 乡、】镇,人民政府依法做【好城乡规划管—理,工作
第【八条 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》应当完善城乡规【划管:理体制建立城乡规划!民主、科学》决策机制提》高城乡规划》管理效能确保城【乡规划的严肃性【
? : 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应当加强—城乡空间地》理基础信息资源建设!实,现信息共《享满足制《定和实施《城乡规?划的:需要
《 , 第九条 鼓励城】乡规划科《学,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!术增强?城乡规划的》科学性
— 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对在城】乡规划?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!的单位和个人予以】。表彰和奖《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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